丽江:铁腕反腐“不护短” 正己力戒“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8-01-12 08:14:04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年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好纪律关口,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注重宣传引导。始终坚持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过程中,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巡视利剑》等专题纪录片,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以反面教材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忠诚干净担当。组织到石鼓接受红色革命教育,到保山市杨善洲干部学院接受党性教育等,积极开展学习讨论和体会撰写活动,不断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履职担当的政治责任感,筑牢正人先正己的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制定实施了《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纪委班子议事规则、纪检监察系统集中理论学习等制度,围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和市纪委常委会中心工作,不断促进机关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严把“派车、用油、维修”三关,严格管理,合理调配,最大限度满足各部室、纪工委用车的需要,为开展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从严刀刃“向内”。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会召开之际,向全市社会各界,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发出500份《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社会监督倡议书》,主动接受监督。并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苗头性的问题抓早抓小、早提醒、早预防,防微杜渐,切实做到对纪检干部的严管厚爱。2017年对因违反工作纪律导致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3名纪检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28人次。

据统计,5年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10名纪检监察干部予以立案审查,其中,副处以上干部5人,乡科级5人。因监督责任落不到实处、履职不尽责,7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