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设置派驻纪检机构16个 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01-10 08:12:41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派驻机构全覆盖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体系,加强派驻机构力量,龙陵县纪委紧盯改革风向标,通过划转、调剂、适当增配等方式,以综合派驻为主,单独派驻为辅,共设置派驻纪检机构16个,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提高政治意识,全力支持配合。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执行县委决定,在理解中支持,在支持中落实,全力做好机构撤并、编制划转、人员安排、工作衔接等相关工作。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支持配合纪检组开展工作,为派驻纪检组提供基本办公保障。县纪委负责派驻机构办公设备配置、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抓好派驻监督全覆盖各项业务,截止目前,16个派驻纪检机构已全部进驻。

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管党治党,根本在党委(党组)。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派驻机构的责任是监督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好这一责任。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对本部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规定、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分内之事,主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日常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做好工作衔接,严守纪律规矩。涉及新老纪检机构之间的,要做好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正在调查或正在走处理程序案件的交接工作,所有档案、文件资料都要造册、登记和移交,做到一件不落。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些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坚决反对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严格执行各项纪律,按规定处理好人、财、物等问题,坚决杜绝擅自处理甚至转移、私分机关财物的现象发生。坚决执行保密纪律,自觉遵守宣传工作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对不听招呼、不守纪律的党员干部将严肃处理。(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