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按认真谋划、稳步推进派驻机构建设,目前,15个派驻机构全部已进驻完毕,实现监督全覆盖。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县纪委通过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召开派驻人员座谈会,开展廉政谈话,切实提高派驻人员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
核定职数,强化编制管理。将派驻机构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相结合,县纪委多次和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进行协商,派驻机构编制在保留原有派驻(出)机构编制的基础上,所缺编制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中划转。从妥善解决编制问题,统一管理模式,理顺关系,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等方面发力,抓实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派驻机构上,严把“入口关”,选优干部,配强机构力量。按照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党内监督全覆盖的要求,统一配备15个派驻纪检组,实现对72个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全覆盖的要求。
强化职能职责定位,理顺监督关系。河口县明确了派驻机构3项职能定位,4项工作职责,8项监督权限,并细化责任分工,制定近期工作任务,让各派驻机构能尽快进入角色,迅速发挥“探头”作用。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提高监督成效。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县纪委明确派驻机构人员工资福利、请销假制度、办公经费等管理办法,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派驻干部行为。建立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履职配套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同时,要求各派驻干部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队伍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