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夯实每个环节 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有力有序

发布时间:2018-01-04 08:17:00   来源:普洱市纪委

西盟县坚持“四个到位”,夯实每个环节,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有力有序。目前已组建了10个纪检监察组和1个派出纪工委,实现了对县级党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派驻监督全覆盖。

前期摸查到位,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县纪委积极主动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并通过开展工作调研、收集统计报表和调阅县属单位部门,省、市驻西有关单位“三定”方案等途径,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全县县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及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运行等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改革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为进行派驻机构改革,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减少改革震荡打下坚实的基础。

组织领导到位,上下贯通高效推进。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关于加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县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县纪委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出台《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从总体要求、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县纪委积极加强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及时传达省、市纪委和县委主要领导精神,共同协商解决派驻机构改革中人员编制、岗位设置、财政保障等方面的瓶颈问题,确保有序快速地推进改革工作。

机构设置到位,增强派驻监督实效。对县属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派驻(出)纪检监察组11个,其中综合派驻8个,单独派驻2个,派出纪工委1个。各派驻(出)纪检组统一机构名称为“县纪委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县纪委负责。同时,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职责和监督权限,以及其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充分体现派驻监督的本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使县属党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后勤保障到位,确保机构运行顺利。明确派驻机构的办公条件、后勤保障由主驻部门负责。公检法人员因待遇的特殊性,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医疗、退休等事宜由原单位负责,保持待遇不变。其他派驻(派出)机构的日常办公、办案工作等经费由县财政拨付县纪委统筹安排,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医疗、退休等事宜由县纪委负责。下一步,将出台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权责清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并加大对派驻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确保派驻机构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陈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