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17个派驻机构进驻结束 实现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01-04 08:11:20   来源:保山市纪委

“各派驻机构要跟上中央和省市县委、市纪委的要求,转变观念,把准定位,强化担当,大胆工作,不断增强整体合力,提升工作实效……”昌宁县纪委书记在派驻机构进驻动员会上提出要求。

自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昌宁县严格按中央和省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要求,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截止2017年,全县17个派驻机构已全部进驻结束,实现对59家县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全覆盖。

为切实做好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实现监督全覆盖,昌宁县从妥善解决编制问题,统一管理模式,理顺关系,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等方面发力,抓实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动派驻机构“形神兼备”。在改革前期,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考核组,对全县涉及人员进行充分考察,严把转隶人员“入口关”。同时,与派驻人员开展好谈心谈话工作,全面了解其综合素质能力,并做好思想工作,破除思想顾虑,为派驻改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为解决派驻机构“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等问题,昌宁县明确了派驻机构3项职能定位,4项工作职责,8项监督权限,并细化责任分工,制定近期工作任务,让各派驻机构能尽快进入角色,迅速发挥“探头”作用。

据悉,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该县纪委明确派驻机构人员工资福利、请销假制度、办公经费等管理办法,强化内部制约,规范派驻干部行为。同时,要求各派驻干部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树牢“四个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