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迪庆州第4检查考核组到州纪委监委,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州纪委监委机关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工作汇报,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在会上分别进行了口头和书面述责述廉,对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据介绍,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1至11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0人次,占74.6%;第二种形态25人次,占15.5%;第三种形态11人次,占6.8%;第四种形态5人次,占3.1%;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法纪效果。
州纪委监委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查找问题不足,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持续稳中求进。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迪庆州纪委监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不松劲、不停步,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务实的举措,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叶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