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永德县监委到德党镇大坝村大深沟下组,组织召开永德县德党镇大坝村大深沟下组村民小组会议,宣布大坝村大深沟下组组长李文强冒领低保资金问题的监察建议。
“各位乡亲,因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我冒领了本村蒋新军家的低保金,违反了纪律,造成了恶劣影响,在此提出辞去组长职务。”在村民小组会上,李文强剖析了问题根源,提出了辞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经大深沟下组村民代表举手表决,同意李文强辞去村民小组组长职务,被冒领的15383元低保金全部清退。
“感谢你们把我的低保金追回来,党的政策真好,是真正为我们老百姓着想的。”拿到被冒领了3年多的低保金,蒋新军抓着县监委干部的手激动地说。
据了解,今年2月,永德县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大坝村大深沟下组组长李文强冒领群众低保金的问题线索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查,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李文强在担任永德县德党镇大坝村大深沟下组组长期间,替大坝村村民蒋新军办理了低保申报手续,此后,他一直持有蒋新军家的银行卡。按规定,蒋新军家累计应领到17883元低保金,但3年间,李文强只将其中的2500元分两次交给了蒋新军,其余15383元陆续用于自己生活开支。2018年12月9日,经永德县监委研究决定,责令李文强辞职。
“今天看到蒋新军家的低保金被追回,觉得这是一件大好事,也感觉到了党和政府对我们老百姓的关心。”村民孙太强在参加完村民小组会后说。
“冒领群众低保金这样的小腐败不整治,最终将成为影响党心民心的大祸害。”永德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杨富东 路曼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