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成效如何、审查调查工作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怎样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带着这些问题,德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率相关委室负责人和部分州人大代表一行12月26日走进纪委监委,“零距离”感受州纪委监委的相关工作情况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精神风貌。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代理主任出席活动。
参观纪检监察机关的办公场所,听取该州监察体制改革和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了解审查调查工作的具体流程……活动中,州人大代表们通过直观的感受,揭开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面纱。
“今天到纪委监委参加开放日活动,让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该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人员到位、成效显著,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要通过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全面整合反腐败体制的各方资源、力量;要进一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加强纪委监委的自身建设,用严明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希望州监察委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既执纪又执法;坚持监督全覆盖,既盯住‘关键少数’又管住‘绝大多数’;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既强化自我监督又加强外部监督。”座谈会上,人大代表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
“这次‘开放日’活动是对州人大监督监察委的方法路径的有益探索,让人大代表能够近距离与州监察委进行互动交流,这样的形式非常的好,效果也很明显。”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在会上强调,宪法和监察法已经明确赋予人大对监察机关的监督权,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党委领导与人大监督的关系,推动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前提基础就是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开展具体监督中,要有更高的政治觉悟和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要厘清理顺人大监督权与监察委监察权的关系,在党的领导下,双方各自在职权范围内履职,共同推动国家机器高效廉洁运行,两者并行不悖。监委也有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依法履职提供保障的义务。在行使监察权的过程中也应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增强执行权力机关决议事项的自觉性、主动性。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可提请人大开展监督,主动寻求人大支持,共同推动监察权依法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