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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红河州强化督查督导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8-12-25 08:25:11   来源:云南省纪委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强化对县市、乡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督查督导工作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红河州纪委监委建立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按比例复核案卷机制,由州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监督室按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联系县市查办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卷宗,对其办理质量、办理情况进行复检复查。重点复核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标准是否一致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各县市纪委监委也结合实际,做好乡镇查办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卷宗的复检复查工作。对基层重大复杂典型案件,州纪委监委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向下形成有力的工作指导和压力传导。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直接查办的要求,把乡镇纪检干部统筹起来使用,成立办案协作区,提高了查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全州累计纠正和查处问题2059个,处理责任人4025人。

红河州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以精准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对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问责,坚决避免出现问责不严,该问责不问责,以一般干部代替领导干部问责,避重就轻只问责基层不问责上级等错误倾向。今年以来,共问责138人。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扶贫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件,用好用活通报曝光手段,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今年以来,共发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通报》33期,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4批189起,涉及353人次。(杨富东  尹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