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落实“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要求,以严肃问责追责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和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中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推动丽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当起生态环保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以市纪委常委会集中学习、市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生态环保方针政策、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省委和市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2016年以来,市纪委常委会11次专题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传达学习中央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通报、中纪委关于6起生态环保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等,深刻汲取教训,强化责任担当。举办12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对《环境保护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3年来,市纪委主要领导7次带队调研和现场督查督办生态环境保护和泸沽湖、程海、拉市海等保护治理工作。
强化约谈提醒,督促各级主责部门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市纪委监委聚焦各级党委政府和主责部门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作风建设要求传导到最基层,及时提醒约谈打招呼,推动改进作风、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环保督察、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指出的河湖长制落实不到位、固体废物环境违法问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拉市海湿地保护问题整改不到位、泸沽湖程海保护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责任人。今年以来,共对5个县区和20多个市直部门的100余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谈话。
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严肃问责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的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3年来,共组织20多个督查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落实情况和泸沽湖、拉市海、程海湖保护等专项纪律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131个;常态化约谈提醒落实环保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生态环保方面的失责失职问题。围绕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泸沽湖、程海、拉市海、玉龙雪山、老君山等重点保护区域,紧盯资金项目审批、日常监管、环境监测、固废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县区和职能部门认真对照检查、及时整改问题、着力补齐短板,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紧盯生态环保和河湖保护治理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查失责失职行为,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2016年以来,市纪委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线索22件;查处生态环保问题84件,对14个单位、222人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通报曝光5批次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形成了震慑和警示效应。(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