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印发《关于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中深化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突出重点对象。密切关注昭阳、鲁甸、巧家、镇雄、彝良、大关、永善7个深度贫困县区的691个深度贫困村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及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主战场。围绕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分类治理,把力量聚焦到脱贫攻坚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地方,坚决惩治在改善发展条件、解决群众困难、政策落地过程中发生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贫困县在脱贫摘帽过程中不发生假脱贫、假摘帽的颠覆性问题。对已脱贫出列的县持续紧盯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回潮。
突出重点环节。切实督促党委、政府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基层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更加精准地定位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把监督重心落在“监督的再监督”上,不越俎代庖代替业务部门进行业务监管,也不干涉被监督对象公权力的具体运行,切实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突出重点领域。认真排查特色产业脱贫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易地扶贫搬迁行动、教育脱贫攻坚行动、健康扶贫行动、农村危房改造行动、生态保护扶贫行动、综合保障扶贫行动、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行动、扶贫扶志行动中的问题,紧紧围绕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资金流转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加强纪律监督和检查监督,把监督执纪问责问效工作做成精准脱贫攻坚战精准施策的再精准,为提高脱贫质量提供重要纪律保障。
突出具体举措。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同级扶贫部门和其他扶贫责任部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成效和做法,重点分析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针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力不平衡的实际,切实做好“抓两头、促中间”,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市县巡察机构把扶贫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轮以上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发紧盯扶贫项目资金、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每2个月开展一次常态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蹲点式”监督优势,加强对扶贫、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及联系县(市、区)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同时,用好用活通报曝光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王仁群 陈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