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往年不同,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要求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内容、标准一一准备工作台账和资料。”
12月13日至23日,根据《大理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安排,大理州组成14个考核组对12个县市和88个州级单位进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年终大考”。此次“大考”由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政协主席及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带队,考核对象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州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
“检查考核年年都有,但今年的考核却更加突出重点、注重‘实绩’。通过深入一线‘面对面考评’、了解真实情况、评判工作质效,杜绝一些‘痕迹’‘形式’喧宾夺主。”
据了解,此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自检自查、情况汇报、述责述廉、民主评议、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的基础上,各检查组还随机对乡镇、部门、下属科室开展延伸检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实际情况。通过坚持在广度、深度、准确度上下功夫,按照“六个查看”“五张总表”的方式分门别类、对框对表对各县市、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应查尽查。
为使民主测评结果更加科学、全面,在县市民主测评环节,要求合理设置参评人员比例,其中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民主党派人士等人数不少于参会总人数的10%。
同时,本次考核将严格成果运用,考核结果将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表扬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的“鞭子”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履行更加到位,切实发挥了“年终大考”在改进作风、推进履职方面的作用。(杨海霞 胡杨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