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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建立谈话提醒制度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发布时间:2018-12-16 07:58:28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日,迪庆出台了《领导干部脱贫责任谈话提醒制度》,进一步压实脱贫责任,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制度明确了每年开展两次主体责任提醒谈话,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一次,一般在年初和年中进行。领导干部脱贫责任谈话提醒对象为三县(市)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州直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党政负责人。同时规定,对县(市)党委书记、县(市)长、州扶贫办党政负责人的谈话由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负责;对州直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党政负责人的谈话由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负责。被谈话对象要围绕自身职责、思想认识、采取措施、完成任务时限等四个方面进行汇报;谈话人作提醒谈话。

制度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脱贫责任谈话提醒工作的同时,由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参加县市和部门谈话并作记录。提醒谈话可集中进行也可单独进行,谈话记录表按谈话对象一人一份签字后交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杨映松  吉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