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宣传部有关领导主持会议。
发布会上,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通报了昭通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盐津县人民法院通报了一件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会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昭通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后,该市两级法院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深入分析、准确把握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确保在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中有“伞”必挖、逢“伞”必打。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扫黑除恶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促进增强公民法治意识。不断完善法院系统督察督办机制,推动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迈上新台阶。
据统计,截止12月13日,昭通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势力一审案件12件75人,主要涉及镇雄、盐津、大关、彝良、昭阳、绥江、水富等县市区,其中涉黑案件2件12人,涉恶案件9件59人,涉黑恶势力保护伞1件4人。目前已审结4件11人,发生法律效力的1件4人。上诉的1件涉黑案件,二审维原持判。(虞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