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临沧市召开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第二次工作会议,总结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今年的工作,研究部署明年改革重点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四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第七次会议精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成员单位围绕今年的改革推进情况以及明年改革工作打算作了发言。
会议要求,要把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作为明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点推进的改革事项。研究制定派驻(出)机构工作规则、管理办法和考核、约谈等配套制度,促进派驻(出)机构聚焦主业主责、履职尽责。
会议明确,要研究制定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实施办法,将巡察延伸到村(社区),让巡察利剑直插最基层的一线党组织。针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巡察,充分发挥巡察“探照灯”和利剑作用;要研究制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对职能部门在涉企行政服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问题的检查监督问责,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护航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扎实做好明年改革工作,要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依托乡(镇、街道)纪(工)委的机构和人员,积极稳妥推进县级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驻监察机构或派出监察专员,履行对乡(镇)管理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监督的职能;要继续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协调和衔接机制,确保办案环节高效顺畅推进,不断提高职务犯罪案件的办案效率;要全力推动留置点建设,突出安全、实用、实效、节约的原则,统筹规划实施留置点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技术规范、容量充足。(路曼玲 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