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现场(杨曌 摄)
12月14日,记者从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法院切实贯彻依法严惩方针,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集中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严厉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当天,云南全省法院集中宣判了25件社会关注度比较高、在当地影响力较大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分别是周权等20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涉黑案件2件,马开相等9人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涉恶案件23件。
据悉,为确保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依法处理都能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审判实践中,切实注重并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并切实注重并严格掌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留有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机。同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注重程序公正、注重人权保障。
据统计,今年1至12月,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13件152人,涉恶案件134件1118人,审结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57件,判决人数566人,其中财产刑金额1519.9余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人,判处重刑人数147人;受理二审涉黑案件2件22人,涉恶案件15件213人,审结涉黑案件2件,涉恶案件10件,判决人数172人。受理涉“保护伞”案件2件。
期间,全省各级法院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准确适用刑罚,依法从严打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动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
同时,加强审判指导和培训,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确保整体协调平衡推进。云南高院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通过分级分类培训等方式,全力提升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专项斗争的能力,确保全省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向一致,尺度统一。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归口管理、专业审判”。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培训指导,举办了两期“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培训班”,就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法律适用、刑事证据审查判断问题开展集中培训,实现扫黑除恶业务培训全覆盖。确保全省法院推进专项斗争的整体性、统一性、平衡性。
此外,全省各级法院还积极通过公开开庭、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集中宣判等多种形式,搞好“以案释法”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现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表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发展转换阶段。面向未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新规律、新动向、新特征,改进工作举措,科学统筹力量,准确把握工作节奏,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专项斗争。下一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明年阶段性目标要求,研判形势、研究问题,思考对策、创新实践,把握好“时度效”,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