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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应让“痕迹”变“实绩”

发布时间:2018-12-14 07:50:54   来源:德宏州纪委

“现在‘痕迹管理’比较普遍,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一针见血地指出“痕迹主义”的弊端。

“痕迹”是指事物经过后,可察觉的形影或印迹。大多真实发生的事物,或多或少总会留下痕迹,因而对痕迹进行科学的管理分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客观评价事物发生的过程,判断其真实性。但也有个例,譬如我们常说的“风过无痕、雁过无声”,也说明了不能单纯以不留痕迹就否定事物的发生。

近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考”如火如荼地开展,通过查看一些单位的档案资料,发现有的单位工作开展得不怎么样,台账资料却“万事俱全”,典型的“痕迹主义”;有的单位,工作开展得一般般,痕迹资料更敷衍了事,比如:2018年发出的会议通知,内容却是2017年的工作,落款处公然还有领导签字、单位公章……

在现实工作中,通过查阅保留下来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确实能够还原工作情况。但是,许多领导干部对“痕迹”有了“过量”的要求,认为痕迹资料的好坏才能评价工作的优差,甚至成了“虚假痕迹”的始作俑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何为“无谓的事务”?便是为了检查而制造的“纸上谈兵”,那些加班加点补全的七大盒八大摞的档案资料,说到底不过是一张张没有含金量的A4纸。如果干工作只是签个到、合个影、补个会议记录,就代表工作已经落实到位,那还有谁愿意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付出汗水与心血?

干工作留下痕迹材料本没有错,检查考核也是为了更好地查缺补漏,形成督促,可是太过注重“痕迹”只能带来反效果,变成“上头动动嘴,下面跑断腿”,不仅事倍功半,长期如此更将浇熄基层干部做好工作的热情与希望。

如何把握好“痕迹”与“实绩”的对等转换呢?每位干部都该养成“今日事今日毕”的良好习惯。今天开展的工作,譬如一个会议、一次活动,进行时,就可立刻拍照留下过程剪影,事后“趁热”写出简报信息,稍稍归档便是今日份的痕迹材料。日常收集的痕迹材料,要以“实、简”为原则,不必搞花架子、精装修,只要能客观反映工作实情即是最真最实的成绩体现。倘若只是“明日复明日”,就算实实在在开过会、入过户,因为懒惰敷衍思想作祟不及时留下记录,非得等到年底考核才开始补写简报、摆拍照片、核算,不仅增加了工作量,真实性也将大打折扣。

杜绝“痕迹主义”不仅要靠上级部门使准力、做表率,也要靠基层干部沉下心、做实事。上级领导作风踏实,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体察实情,才能更好地发现问题,为基层的发展出谋划策;基层干部只有将心气沉淀,勤奋耕耘,花心思在如何干好本职工作上,而不是如何留下“痕迹”上,才能找到发力点齐头并进。唯有真正摆脱“痕迹主义”,方能聚沙成塔,形成合力,干出百姓心中满意的“实绩”。(瑞丽市纪委监委  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