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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以“蹲点式”谈心谈话增强监督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

发布时间:2018-12-12 07:47:14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开展,切实强化日常监督,转变监督方式,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改虚化监督为具体监督,增强监督的深度、精度、“温度”,近日,怒江州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怒江州纪委怒江州监委“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下沉到县(市)、单位调研,通过谈心谈话进行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多角度的精准监督,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掌握政治生态和“关键少数”情况,及时提醒教育和提出工作要求,对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政治保健”,体现政治关怀。

《办法》明确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州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州纪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州管干部为谈心谈话对象;州纪委书记负责对县(市)党委主要领导进行谈心谈话,州纪委书记或其委派的州纪委副书记、常委和州监委委员负责对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进行谈心谈话,州纪委纪检监察监督室负责人对所联系县(市)的其他州管干部和州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州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对所联系州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其他因工作需要进行的谈心谈话按照一事一派的原则进行。同时,《办法》还规定了“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应当遵循的7项原则、6大内容、4个主要方式、4项程序,并将谈心谈话内容摘要存入廉政档案,运用成果、指导工作,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分类处置。

“‘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增强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怒江州纪委监委负责人如是说。(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