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丽江师专进行了巡视。4月20日,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8月9日,省委巡视办发布了《关于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的通报》,指出“丽江师专党委对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力,干部群众满意率较低”。经省委巡视机构审核丽江师专党委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和实地检查整改工作情况,发现丽江师专党委在巡视整改落实中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个别问题整改方向错误;二是对党务工作者不懂党务的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在省委巡视机构的指导督导下,丽江师专党委开展了进一步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在完成高等教育任务,全面推进学校建设发展改革方面着力不够”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学校高度重视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校党委每年听取综合改革情况汇报2次。2018年4月9日第104次党委会听取了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逐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的改革。二是全力推进专升本工作。第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升本,坚定升本信心,凝聚升本共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校党委每学期听取升本情况汇报1次,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举全校之力推动申报工作。2018年9月27日,向市政府专题汇报专升本工作。2018年10月15日,在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分析研究了专升本工作。第二,加强硬件建设。对照教育部升本硬件指标,逐一分析,逐一研究,多措并举筹措建设资金补齐建筑面积短板。(1)继续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建设资金支持。国庆节前夕校长已经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均表示大力支持。市政府领导到学校就专升本现场办公,指导专升本工作。(2)正在制定建筑面积补短板项目资金筹措方案,通过充分的论证,年内提交市政府。(3)积极与市直部门协调沟通对接,加快创新创业中心大楼建设,确保年内开工。(4)继续跟进国开行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项目,主动出击,力争成功。(5)年内力争完成附属中学资产登记工作,抓紧办理新校区二期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充实学校硬件条件。第三,加强软件建设。针对教师总量不足,职称结构比例失调,生师比较高,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1)加强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将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整体纳入丽江市人才人事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人才引进经费的支持,年内已经有1名博士和1名教授纳入丽江市人才引进政策支持。(2)以学科、专业、项目等为支撑平台,培育服务地方基础教育、服务地方重点产业、服务地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人才团队,年内已经引入中科院院士团队1个。与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共建丽江文化旅游研究中心和丽江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基地。(3)拓宽培养路径,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引导中青年骨干教师访学进修,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能力。(4)充分利用丽江市丰富生物资源、旅游资源、民族文化资源等和教育部滇西北扶贫攻坚定点工作,积极向教育部、教育厅请示联系对口帮扶高校,或由丽江籍著名人士搭桥牵线联系相关高校或科研院所在学校设置研究机构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助推学校人才队伍建设。(5)在学校编制允许范围内,用活用足人事政策,加大教师招聘工作力度,年内完成招聘教师6人。(6)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提高职称,10月已经有4名教师获得教授资格。
2.关于“在科研、学术引领方面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科研领军人物不足,学术质量不高,部分老师写论文、搞科研目的只为评职称,功利性较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了《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科研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科研领军人物培养,决定每年选拔培养各级各类科研领军人物不少于10人。三是加大科研成果奖励力度,每年安排100万元奖励教学科研成果。四是改革职称评审制度,制定了《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实施细则》,把科研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选择条件,引导广大教师正确对待科学研究与职称评聘。五是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作用,修订了《关于推进晋升高级职称人选的教学科研业绩标准》。六是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组织召开了全校教师学术诚信教育专题会议。七是加大高素质、高层次的教学科研骨干人才的引进工作。制定了《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成立了“科学技术协会”,“韩占文院士工作站”已正式落户我校。
3.关于“对外交流不足,人才培养模式单一”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大力气推进教师的学习培训。修订《培训费管理办法》,激励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上半年已有13名教师外出开展课程学习培训,7月组织了30名师范类专业教师到北京师范大学进行为期1周的师范类专业建设学习培训,10月组织了36名高职类教师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研修学习。二是全面启动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设置了学前教育学院和教师教育学院共2个专门培养教师教育人才的教学单位。投资961.36万元建设了教师教育发展实训中心和智慧教室。召开了师范类专业认证研讨会。启动了师范类专业一级、二级校内认证工作。三是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校企合作共同育人。制定了《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组织完成了我校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76名学生参加2018年云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其中荣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3项,导游服务技能和服装设计与工艺被推荐参加国赛。推荐了2项教学成果参加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遴选了30门课程作为新一轮的特色课程进行建设。启动校级示范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科创平台、规划教材等项目的遴选和资助。制定了《关于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四是持续推进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采用动态方式采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启动了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五是进一步打造滇西北少数民族艺术基地。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纳西族东巴画艺术百年展》完成了13个城市的巡展工作。在2018年云南省职业技能大赛“特色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六是开展了“2018年世界读书日”主题活动,完成了第23个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成果展出展演。
4.关于对“执行教育扶贫政策打折扣”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7年10月足额补提了2014至2016年度未计提在校贫困学生专项助困金237.1万元。二是制定了《专项助困奖助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试行)》《提取部分学费用于专项助困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三是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截止2018年5月25日,学校补提的2014至2016年度校贫困学生专项助困金237.1万元,已按照相关规定全部用完,共有2523人次学生享受了国家政策。四是形成了《关于2014至2016年度未计提且未按时发放在校贫困学生专项助困金有关情况的报告》。五是全面加强资助工作监督审计工作,坚持每年对学生资助财务进行1次内审,每3年进行1次外审;本年度已下发了审计通知,计划在11月15日前完成审计。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统一领导不够”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教职工学习、共青团“三会两制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了9个专题的学习。严格执行党委“三会一课”时间安排,4月至今已安排了7次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活动,各党总支均完成7次学习。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各学院(部)均完成2次学习。按照“三会两制一课”“团校”“青马工程”开展学习活动4次。二是扎实开展文化节系列活动,制定了“文化节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认真组织“全员育人”工程,制定了2018年全员育人实施方案,增强育人成效。制定了《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切实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四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引导。与各党总支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中层干部年度履职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检监察范围。修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纪委书记、监审处处长、纪委办主任纳入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不同少数民族特点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工作。
6.关于“思政队伍建设薄弱”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年内优先配齐建强党务工作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6月20日党委会讨论了我校《机构编制方案》,在机构调整中优先考虑配齐建强党务工作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在《机构编制方案》中,设置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岗位62个,专职辅导员岗位32个,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21个,专职组织员岗位10个,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2个,全面达到上级关于“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设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的要求。已按比例配齐“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后续将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对巡视整改中反馈存在问题的3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分别进行了彻底整改,其中对2名教师调整了岗位,1名教师已辞职离校。三是对思政部22名教师中有4名不是党员、非党比例较高的问题,积极通过校内岗位调整、新招聘人员、积极吸收优秀分子入党等方式,年内降低非党教师2名以上。四是年内选聘不低于50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以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从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目前已选聘了13名。五是在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明确提出校内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六是修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严格按“政治强、素质优、作风正、纪律严”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七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深入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严格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八是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机制。
7.关于“对教师主流价值观教育引导不够,对网络信息管控不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办学育人全过程。设置关于民族团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管理宗教等内容的课程。开设了《云南的民族与民族文化》《交流与激荡——丽江百年文化发展史》等有关“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全校选修课程。制定了《学生诚信档案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开展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大学生年度人物等评选,发挥榜样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安全预警。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讲堂、活动、出版物和网络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截止目前共审批出版物(著作、论文)、讲稿、讲义374份,审批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文艺活动89场次。加强对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的规范管理。不断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安装了任天行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实现校园网实名登记上网。规范师生自媒体管理,设置了1名工作人员为新媒体管理员。三是推进共青团改革和建设。印发《共青团实施细则》,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共青团各项工作和活动。印发《关于“易班”推广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深入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和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印发了《舆情管理办法》,年内至少配备1名网络舆情监控专职人员,在新修订的《机构编制方案》中已经明确。印发《2018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案》,已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讲座7次,团体辅导4次,个案咨询10人次,心理沙龙活动8次,正在开展全校学生入学心理问卷调查和心理评估。
8.关于“校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了《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二是建立了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三重一大”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在校领导班子履职情况报告、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党代会校党委工作报告、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等报告中必须报告班子“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述廉述责报告中必须报告个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三是建立了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三重一大”情况“双督查”制度。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党政办等部门抓好“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首次督查,纪委书记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抓好“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年底形成书面报告报校党委。四是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校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委委员都以“学校运动场及看台项目建设”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五是由学校校长亲自挂帅,正在依法处理“学校运动场及看台项目建设”的后续工作,年内必须完成竣工结算,形成专题报告。六是纪检监察部门已经积极介入“学校运动场及看台项目建设”,待查清事实后,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有关责任人。七是年底形成《关于学校运动场及看台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9.关于“对学校行政工作关心支持不够,行政领导班子建设缺失”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校领导班子建设,每年开展2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第111次党委会上已经分析研判了1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二是建立了校党委领导联系行政工作B角制度。校党委领导联系行政工作,不干预、不插手,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情况,当好B角,帮助解决复杂矛盾问题,帮助处理急难险重事务。三是2018年6月5日书记和校长已经向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汇报了我校尽快补齐2名副校长的建议。四是准确理解巡视反馈意见,我校将立足校内推荐,再次向省委高校工委汇报,听取指示后推进下一步工作,同时加大优秀干部的发现和培养力度,在校领导班子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初步共识。
10.关于“依法治校不严格。党委在学校事务的议事决策中包揽过多,部分决策事项权责不清、主体不明、议而不决。在研究解决一些复杂疑难问题时存在推诿扯皮、缺乏担当”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制定了党委会决策事项清单,坚持既不大包大揽、也不失职失责,一共确定了32项“三重一大”事项。三是党委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并载入党委会议纪要,自2018年5月4日第107次党委会正式执行。四是加强了党委会会前沟通协调,意见不一致的暂缓上会,防止议而不决。五是强化班子成员的担当意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自2018年5月正式执行。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策而个人决定的、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造成决策失误的、发现决策失误而不采取纠正措施的、造成其他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违纪违规责任。
二、党的建设方面
11.关于“党委重大决策发扬民主不够,存在家长制作风”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书记带头执行“四不一末”制度,当班长不当家长,充分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未发生违背“四不一末”制度的情况。实行党委会决策重大事项倒序发言制度。党委委员按照上级组织批准的排名顺序倒序发言,排名最后一位的党委委员首先发言。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在集中参会人员意见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决策建议应当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自2018年6月正式执行。二是党委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入反思,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委的实施办法,深入思考党委领导什么?怎么领导?书记的职责是什么?怎么履行书记职责?真正搞清楚、弄明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科学内涵。三是建立了决策前调研制度。全校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校领导必须在决策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师生,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决策的科学性奠定基础。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岗位聘用与考核、福利待遇等重大事项,党委在决策前书记校长必须与50%以上的教职工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四是建立了决策前沟通制度,制定了《书记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每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召开之前,党委书记和校长必须进行沟通,相互交换意见。提高沟通的深度和有效性,沟通之前为对方提供有关议题的书面材料,并留下充足的调查研究、分析思考时间,切实解决“沟而不通”的问题。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五是提交党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提议人应当提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专项报告,内容包括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本情况、对教职工意见的采纳情况和主要反对意见情况,自2018年5月正式执行。
12.关于“党委决议落实不好”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党委会决策跟踪督办制度,自2018年5月正式执行。党委会的决策,每季度由党委办负责跟踪督办1次,每年3月对上一年党委会决策落实情况组织1次“回头看”。跟踪督办结果向党委会报告。二是坚持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学校章程规定的“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的职责,亲自抓督促,亲自抓落实。特别要注意对党委书记发表不同意见的党委决议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校党委的决策权威。三是认真梳理了2014年至今在党委会决策中书记发表不同意见的党委决议,发现书记发表不同意见的决策3项,其中未执行到位1项,党委书记意见为:新校区搬迁不久,不同意对南大门包装设计和改造项目进行推翻重来,要按决策有关规定办。会议意见为: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超过100万的项目,完善所有材料后报党委会研究决定;二是对南大门进行包装设计和改造项目,要严格控制资金投入,不允许搞推倒重来。整改情况:该项目一直未实施,原因是国开行贷款未能正常到位,待国开行贷款下来后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实施。
13.关于“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查摆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批评与自我批评过后,问题依旧存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整改报告制度,自2018年5月正式执行。对于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必须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在次年的民主生活会上报告落实情况。二是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2014年以来历次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没有整改落实到位的,加大力度整改,年内整改完毕。
14.关于“党务工作者不懂党务”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前面的整改工作中,针对“党务工作者不懂党务”问题的整改,校党委组织了学习培训,但仍然存在边改边犯、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在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中,校党委针对具体的人和事进行整改,有的放矢。一是针对党委专职副书记不知道该如何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问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专职副书记根据巡视整改反馈问题进行专题发言,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主动制定了党务知识学习计划,立整立改。二是针对组织部长不清楚学校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底数情况等存在的问题,指派组织部部长赴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参加为期3个月的学习培训,同时参加省市各级各类培训,加强对党务知识的学习。三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分3期组织13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178名党员到市委党校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写好教育奋进之笔”干部轮训班培训;组织6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安排了1名党总支书记到上海浦东新区党校学习培训。组织了78名党务工作者参加了高校基层党务“送培进校”培训。选派了4名党总支书记和1名组织部人员到延安干部培训学院学习培训。邀请丽江市委党校2名专家分别做了题为“学习党章、践行党章”“新时代党的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宣讲”的讲座。9月28日,学校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党务知识测试,总共101名党务工作者参加测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校党委决定今后每年对全校党务工作者进行一次党务知识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四是印发了党务知识学习资料。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的建议,10月23日复印下发了省委组织部编制的《党员和党组织工作问答》一书30册。根据学校具体实际,组织部正在编印《党务知识手册》(包括政策篇和实务篇),11月上旬编印好后下发,保证党务工作者人手一册。五是建立了党务工作者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1次,采取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研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云南省实施办法、《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20条和《党员和党组织工作问答》等。六是利用云岭先锋APP微视频、微党课开展党务知识学习,进行微测试,切实把党务工作者学党务抓在经常、抓在平时。七是按照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每个院级党组织不低于1名专职组织员的要求,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证党务工作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队伍稳定。八是调整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分工,确保其集中精力抓党建、管党务。九是针对思政部党支部建设中的存在问题,彻底整改。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将思政部直属党支部划分为2个党小组,于9月21日依规推选产生了2名党小组长。
15.关于“基层党组织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党总支和党支部任期情况,于年底开展换届工作。二是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跟踪督查和问责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和督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三是制定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党支部建设。四是制定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干部轮训工作方案》,加强党务工作者培训。五是形成了《关于发展党员“四个代写”问题的情况报告》。
16.关于“党员进出口审查把关不严,转入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缺失,党组织关系转接不符合规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前面的整改工作中,针对“个别学生党员假党员身份特征明显”问题的整改,校党委把着力点放在了调查党员身份问题上,而不是在把好党员进出口关上狠下功夫,存在整改方向性错误。在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中,校党委把工作重点确定在把好党员进出口关上。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关于转接党员关系的专题培训。9月28日组织了党务工作者进行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发展党员专题培训,认真组织学习《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云组发〔2004〕20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云南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新生入学、新录用教职工入职的实际,决定今后每年9月举行1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专题学习培训。二是建立了转接党员“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部负责人—组织部部务会”三级审查制度。各党总支于8月28日新生报到时严格核查学生党员,严格审查师生党员入党材料,严把党员进口关。三是制定了我校《转接党员关系审核材料清单》,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如再发生类似问题,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责任追究。
17.关于“部分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痕迹资料凌乱,台账管理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7个党总支、1个直属党支部、15个党支部建设台账进行检查,确定了7个党支部作为2018年达标建设支部。二是组织120余名党务工作者到丽江市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寨后上村党支部参观学习。
18.关于“干部培养工作缺失,存在无人可选的情况”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办法》,结合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结合性别、学历、职称、年龄、专业等结构,加大优秀干部的发现力度,在教学科研一线、急难险重岗位识别干部、考察干部。二是加大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积极争取省委高校工委的支持,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参加国家和省市重要培训、挂职等,年内已选派11名副处级干部参加了各类培训和挂职,最近安排了1位年轻干部到上海挂职锻炼。三是加强后备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从严管理干部,通过谈心谈话、实践锻炼等方式,让后备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成长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通过以上措施,真正扭转“无人可选”的被动局面。
19.关于“干部提拔调整过于集中频繁”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我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范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从2018年开始,除了换届年,一次调整干部一般不超过10人,5月至6月进行的干部调整,涉及2人2个岗位,9月至10月进行的干部调整,涉及10人10个岗位。三是从2018年开始干部调整工作由过去每年1次,改为每季度1次。四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五是在2018年干部微调中,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每次均未超过10人。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20.关于对“对物资采购和重大项目建设监管缺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物资采购和重大项目建设监管。二是修订《采购管理办法》《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三是修订《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办法》,全面梳理物资采购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四是加强校党委对物资采购和基建工作的监管,校党委每年听取学校物资采购、基建工作不少于1次,坚持重大物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建设执行情况向党委报告制度。五是全面清理学校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物资采购项目,形成了《关于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物资采购有关情况的报告》。
21.关于对“对教职工队伍的教育管理缺失”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正在修订《教师发展管理办法》,明确每年集中开展教师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2次。二是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修订了《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新文件执行后对违反教学纪律的1名教师认定了五级教学事故。三是加强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锻炼。2018年已组织32名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安排5名教师到永胜进行扶贫挂职锻炼。全年计划安排不少于50人次到企业、中小学幼儿园、农村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四是加大对新入职教师的国情国史和国家安全教育力度。每年组织开展宣传师德典型不少于1次,开展学术诚信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认真落实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师德考核,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
22.关于“部分中层干部精气神不足,在履职中推诿扯皮、怕担责任”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养培训。组织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达418人次。二是对向组织提出辞去行政职务的干部加强教育,增强干部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三是开展了干部问卷调查,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
23.关于“执纪宽松软”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二是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培训,开展了4次纪检监察业务内部培训,派出5名纪检干部到兄弟院校交流学习1次,1名纪检干部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参加高校信访举报业务培训,纪委办主任参加了云南省纪检监察协会高校分会组织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三是严肃追究应用技术学院2017年教材入库及征订工作有关人员的失职责任,给予1名直接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给予2名处级领导诫勉问责,给予1个部门通报批评的问责,撤销1个错误教学工作责任事故认定。四是对2014年以来校纪委查处的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认真梳理案件材料,总结办案经验,找出存在问题,吸取教训,提高办案业务水平。五是认真开展巡视组移交的5件信访件处置,初核2件,初核后立案1件,函询3件,转办1件,给予1个责任部门、4名责任人通报批评问责。另外校纪委今年还初核3件,函询2件。六是提高工作效率,在确保执纪安全的情况下,坚持快查快处快结,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七是及时对校纪委查办的违纪违规案件和接收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向广大教职工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形成有效震慑力。八是及时回应教职工关切,注重案件查处的社会效果,努力降低重复举报。
24.关于“‘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了1次“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专项工作。二是校纪委对巡视组移交的“小金库”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经调查核实对学校相关部门存在的“小金库”问题进行了立案,并按规定对2名副处级责任人进行了“免职”的组织处理,目前案件已移交上级纪检部门审理。另外,校纪委对群众举报的1起“小金库”问题进行了初核,经调查核实,举报线索不实,已作了结处理。三是制定了《学校教职工校内合法收入管理办法》。四是形成了《关于“小金库”有关情况的报告》。
25.关于“监督工作缺失。缺乏对重点岗位、重要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基建项目建设、设备物资采购等方面资金管理风险大,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突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了《采购管理办法》《基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职能部门首次监督的职责,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落实“三转”,不再参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加强纪委专责监督与部门职能监督的有机统一。二是修订汇编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紧盯重要事项、重点人物、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修订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办法》,围绕“七大关口”落细落小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控廉政风险。三是下发了《关于规范提交“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材料的通知》。四是组织了学校科以上干部及学校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共63人到丽江监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五是校纪委制定了《监督执纪报备制度(试行)》。
26.关于“党委主要领导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和完善“五联系”制度。党委书记联系1个院(部)、1个班级、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困难学生、1名教授,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二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除工作沟通外,每学期至少和校长交心谈心1次,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1次。每年与下级正职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每年与所在党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与普通教职工谈心谈话不少于30人次。自2018年5月正式执行。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党委书记已经和校领导班子成员交心谈心10余次,与下级正职负责人交心谈心30余人次,与普通教职工交心谈心30余人次。
27.关于“会议多、文件多的情况依然存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方案》,大力精简会议数量。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各专项会议能统筹召开的不单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会议实行套开或连续开;校领导将调研与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能处理的当场处理。二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加强会议统筹,学校层面的会议由会议承办部门提前向党政办报备,避免会议重叠,坚持周二、周四“无会日”制度,每周五之前将下一周计划召开的会议进行统筹。精简参会人员,减少陪会现象,不得随意扩大参会范围,有的专项会议可由分管专项工作的副职参加,避免正职疲于开会。三是正确区分工作会议和学习培训,加大政策宣传。进一步梳理2018年以来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统计到会议次数中,并向广大教职员工宣传有关政策。四是校长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时应报告年度会议召开次数,接受教职工民主监督。五是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制定《公文文号使用办法》,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严格执行我校《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28.对“违规领取项目评审劳务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理我校2014年以来领取项目评审劳务费情况,清理了671人次,2014—2017年度学校共计发放领取评审费452881元,通过正常报销程序发放领取评审费415681元,占发放领取评审费总额的91.79%;违规发放领取评审费37200元,占发放领取评审费总额的8.21%,对违规领取的项目评审劳务费已于2016、2017年进行了彻底清退。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规范评审,规范付费。三是加强经费发放管理,所有经费的发放均通过计财处发放,由计财处把好政策关,确保合法合规。四是形成了《关于违规领取项目评审劳务费有关情况的报告》。
29.关于“违规设立校级领导干部专项接待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节约措施,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加强“三公经费”审计,每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每3年开展一次第三方审计,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已完成2017年“三公经费”内部审计。二是对“违规设立校级领导干部专项接待费”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甄别,不存在安排旅游和娱乐活动,赠送礼品、礼金和纪念品,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存在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高档酒水,未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存在住宿费、差旅费不按规定报销的情况;所有接待支出都有接待审批表。但也存在少数无正式公函或通知安排接待和陪餐人数超标的问题。三是整改情况已形成《关于2014—2015年违规设立校级领导干部专项接待费有关情况的报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8—3196016;电子邮箱:735651126@qq.com。
中共丽江师专党委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