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6日至6月26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科技厅进行了巡视。8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科技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方面
(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围绕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调查研究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及时,结合云南实际聚焦聚力不够,在谋定目标、推动落实上韧劲不足,对解决云南科技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统筹谋划不够,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据2017年统计,全省R&D经费投入仅为0.89%,在全国排名第24位;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党组未传达学习2018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未研究讨论部署贯彻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每年初制定印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和年度全厅系统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二是坚持及时贯彻落实重大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科技部作出科技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或召开重要会议后,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讨论和部署贯彻落实措施。认真做好会议录音和笔录,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全厅各级各部门,把全厅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的落实上来。及时将上级决策部署和任务分解至厅各处室、单位,纳入督办事项,跟踪督办。立行立改,厅党组印发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9月21日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邀请张瑞才教授做宣讲;已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学习培训“深化”“转化”“常态化”要求并长期执行。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和科技创新强化学习选题,及时组织中心组学习,编印厅党组中心组学习纪要,现已编印2期。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实效。修订完善《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实施办法》。我和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到直属单位开展调研,了解各单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并帮助解决。厅领导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州市,深入园区,深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基层一线,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进一步了解科技发展情况、重点产业发展状况、主要科技需求等,并针对性制定政策措施、完善科技计划,切实推动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瓶颈和难题,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四是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厅党组提出了围绕“三张牌”优化科技创新资源,划六条科技工作主线,制定实施三个行动计划,强化三个创新支撑、激发释放二个创新活力来谋划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全力支撑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工作思路。已初步完成《科技创新支撑打造“绿色能源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科技创新支撑打造“绿色食品”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和指导全厅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今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领会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两型三化”产业体系、围绕8大重点产业发展和重点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对科技工作的安排部署,从新的历史方位深刻认识科技创新的重大使命,联系云南实际,深入思考,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省科技工作开展。
五是加快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围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目标任务,制定《云南服务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推动科技部和云南省政府共同举办的第四届科技入滇系列活动,筹备好第四届科技入滇对接会。制定《关于打造“绿色科技强省”的战略构想建议》。落实今年70%的经费安排在“三张牌”的要求,抓好实施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立足我省重点产业及 “三张牌”重点领域发展战略需求,选拔培养科技人才及团队,其中“三张牌”及相关配套产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均占推荐总数的70%以上。认真梳理知识产权支撑“三张牌”战略的重点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六是积极研究制定科技体制改革举措。印发实施《云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云南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修订了《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云南省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报审稿已报送省政府审议。《云南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已广泛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
七是切实采取措施,推动全省加大研发投入。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对策建议》等若干分析报告。印发实施《云南省引导研发经费投入实施办法》;完成了2017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报工作,拟补助经费3.53亿元已纳入2019年预算。按照《云南省科技厅2018年研发经费投入专项督查方案》,对全省开展督查指导;召开了省直29个部门(单位)参加的面上督查会议,厅领导带队赴红河、玉溪、楚雄开展了重点专项督查。做好云南省R&D经费投入季度监测工作,组织《云南省引导研发经费投入实施办法》政策解读和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培训。编制《重大科技项目简介》,已报送省财政厅申请加大2019年度省级财政科技投入。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州市增加本级财政科技投入。
八是着力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2018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并在2018年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对厅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梳理完善,对标对表抓推进,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2018年1月12日举行的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次集中(扩大)学习、2018年2月5日召开的2018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暨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了2018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上半年,在制订2018年厅年度工作要点、编制2019年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研究制订厅党组关于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全力支撑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云南省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专项、云南省“高层次人才”专项、“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专项系列实施细则等文件中,已认真贯彻了2018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
九是高位谋划全省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分别与楚雄州政府、曲靖市政府共同举办2018年科技入楚对接会和2018年科技入曲对接会,实现签约项目金额达113.8亿元。已与深圳波顿集团、河北神威药业集团、四川德仁堂公司、云南带达公司、四川新绿色公司、广东量子高科生物公司、深圳卫光生物公司签约投资额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个,累计签约投资额176亿元。做好已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积极谋划2019年招商引资储备项目。临沧市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已纳入国家第二批5个备选城市名单。重点推进省部共建灵长类生物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
十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县域知识产权工作。2018年启动了403户省级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新认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0户、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10个,推荐认定国家级优势示范企业24户,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35户,重点扶持3个县(区)开展强县工程。认真落实《云南省专利资助办法(试行)》,共资助授权专利1370件,安排补助资金250万元。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2018年1月—9月,共审核通过1072家企业专利费减申请,5397件专利申请享受专利费减政策,共减免专利申请费252万元。积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检查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先后深入昆明、曲靖、昭通等地开展10余次执法检查及执法培训,2018年已办理专利行政案件450余件。草拟了《云南省发明专利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待经费落实后将抓紧实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到2020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5件。
(二)关于“科技扶贫作用发挥不明显。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科技扶贫措施聚焦不精准,科技扶贫工作与扶贫一线需求结合不紧密,缺乏长效机制,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不到位。审计反映:2015年10月,农村科技服务中心拨付给省科技厅挂钩扶贫点富宁县木央镇林下作业套种和增产技术应用子项目资金30万元,存在款项拨付与支出时间不符、发放物资签名涉嫌虚假、补助物资发放数量异常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科技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即将印发。2018年度科技扶贫示范项目资金5500万元通过对下转移支付下达各州市后,于2月25日印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扶贫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于3月29日印发《云南省科技厅科技扶贫示范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各州市科技局已根据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科技兴边富民、产业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结对帮扶等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后续将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预算2019年科技扶贫示范项目资金5600万元,制定了《2019年度省科技厅科技扶贫示范资金及项目安排方案》,继续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按照2018年初制定的《云南省科技厅科技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方案》,已收集并审核了各项目单位报送的2018年一、二季度扶贫项目自查报告。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厅科技扶贫项目实地检查抽查工作方案》,对各州市2016—2018年正在实施的科技扶贫项目进行实地抽查。2019年初将安排对2018年科技扶贫示范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从2019年起,将对涉及科技厅扶贫点富宁县的科技扶贫项目分上、下半年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着力加强厅定点帮扶项目执行检查。9月4日,召开省科技厅定点帮扶项目执行情况汇报会,逐项梳理分析了省科技厅2015年以来定点帮扶富宁县木令村项目执行情况,提出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及项目管理的要求。9月12日—13日,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4部门(单位)在富宁县召开了富宁县定点扶贫工作联席会,交流扶贫工作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共性问题。9月13日—14日在木央镇召开了省科技厅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听取木央镇扶贫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省科技厅定点扶贫项目,并深入定点扶贫项目实施现场调研推进项目执行。10月15日,研究制定了《富宁县木令村百日攻坚冲刺脱贫工作方案》。强化选派扶贫工作队员,选准派强干部,已选派了9名扶贫工作队员。及时按规定发放扶贫队员生活补助、购买了意外保险。
三是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加强项目监督监管力度。针对富宁县木央镇林下作业套种和增产技术应用子项目资金30万元存在的问题,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大了项目管理力度,严格按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加强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加强对项目参加单位的监管,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一是厅党组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针对性不够,结合部门特点不紧密,在如何守好阵地、管好队伍上招法不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习惯于老套路、老办法,吸引力不够。二是意识形态责任压得不实,工作落实不到位。查阅知识产权局党组、厅机关党委、第三党支部、宣教中心党支部会议记录,有的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延伸巡视时,有的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抓什么、怎么抓、实现什么目标存在认识偏差,抓党建的‘基本功’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云南省科技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厅党组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厅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任务和内容细化到承办处室(单位)和基层党组织,提出了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和季度研判要求。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季度研判工作。强化执行基层党组织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季度研判制度,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三季度意识形态研判并报送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加强了对各处室、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查。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改革科普专项项目管理服务,发挥其在全省科普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培育,支撑全民科学素养的提升。
三是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开展舆情关注和应对工作。关注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对科技工作的宣传报道,认真收集整理和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于社会热点问题和突发新闻事件及时回应,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情监测。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
(四)关于“对上轮巡视指出的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彻底。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科技厅巡视指出5个方面10个问题。截止本轮巡视进驻,涉及云南民办科技园清理职工分流安置问题,仍有19人没有办理托管安置手续;云南民办科技园开发总公司违规开发的福德小区仍有249套住房、马金场小区仍有4套未办房屋产权两证。”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云南民办科技园开发总公司职工安置工作推进小组及办公室,徐彬厅长、李松林党组书记任组长,抽调14名人员处理具体事务。10月12日组织召开云南民办科技园开发总公司职工安置工作推进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提出有关工作事项解决方向和下一步工作目标。
二是与未按时办理安置手续的17人逐一进行沟通,经过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目前,已完成13名职工安置手续办理工作。
三是先后组织与民办科技园7名善后人员进行了4次座谈,现正结合有关诉求拟定安置方案。
四是协调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推进马军场升华小区和福德升华小区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1992年,云南民办科技园开发总公司成立,作为云南民办科技园建设和管理主体。云南民办科技园开发总公司经营期间,违规开发了马军场升华小区和福德升华小区,由于建设用地手续不完善,致使2个小区产权证长期无法办理。1996年,为理顺昆明高新区管理体制,省政府同意将云南民办科技园移交昆明高新区。1998年,昆明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省科技厅、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云南民办科技园清理交接领导小组”,全面接管云南民办科技园。因云南民办科技园开发总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问题错综复杂,致使清理交接工作限于停滞,职工安置工作缓慢,逐步形成了历史遗留问题。2009年以后,昆明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明确提出处理意见:按照2009年昆明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要求,针对民办园公司违规开发小区办证问题,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成立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两证”工作小组并抓紧开展工作;省科技厅牵头成立职工安置领导小组,昆明市政府及昆明高新区积极支持配合;在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后,将云南民办科技园开发总公司移交昆明高新区,由昆明高新区统筹提出公司发展涉及的基建、管理等各项措施。根据公司职工安置进展情况,省科技厅于2018年10月到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协商对接后续工作,随后以《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云南民办科技园开发总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情况的函》正式函告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协调推进后续清理交接工作。
二、“推进巩固深化党的建设成果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方面落实情况
(五)关于“推进巩固党建成果不到位,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在贯彻省委部署的基层党建‘推进年’‘提升年’‘巩固年’工作中,逐年推进巩固深化上有差距,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举措不力,以发文、开会代替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推动党建标准化、精准化、系统化、制度化缺乏有效机制,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党建整体水平不高。厅机关党委4月下旬才制定2018年省科技厅党建工作要点,厅党组会5月17日才研究该要点;抽查厅机关第三支部和机关服务中心,截止6月5日还未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计划。”的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开展巡视整改的通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巡视整改,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印发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云南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省科技厅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要求,并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工作,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目前各基层党组织已完成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开展专题学习并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机关第三党支部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并组织落实。厅机关服务中心6月12日印发了《云南省科技厅机关服务中心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
二是厅机关党委开展了上半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执行情况的综合检查,检查结果进行了书面通报,召开会议提出了整改要求。8月21日召开党组织书记会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已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传达学习了《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考核办法》。拟于12月中旬开展下半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检查。
三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厅党组集体领导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利用会议监督、谈话监督、调研监督、检查监督等形式,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巡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不严肃,基层支部建设不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只记录参会人员姓氏,不记录名字,与会人员汇报讨论发言记录过于简单,以‘一致同意’代替参会人员表态。有的党支部会议记录与行政会议混记,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记录不规范;离退休党员新迎支部、北仓坡支部2017年度分别按季度、半年收缴党费,落实党费日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县级以上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完善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利器,10月15日召开了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厅领导参加的支部,在组织开展活动之前,加强衔接,以便厅领导能按时参加活动。厅党组和机关党委加强对各级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检查和指导,帮助解决查摆问题。
二是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按照《云南省省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开展支部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日”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台账管理,责任到人。机关党委加强指导督促。8月份以来,积极推进“云岭先锋APP”的安装使用,建立网上党支部,通过“云岭先锋APP”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活动。
三是对厅党组(扩大)会议安排专人记录、录音,确保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反映会议情况。会议记录、录音由专人保管,使用借阅有规可循。
四是召开老干总支支委会及支部党员大会逐级通报了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学习了《省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云直党工发﹝2018﹞14号),在全体老干部党员中重申党费收缴有关要求。自2018年10月份起,老干总支各支部按月收缴党费,有特殊情况的,经支部批准,可按季度交纳党费。同时实行党费证登记制度,人手一本党费证,按月登记;修改了党费收缴统计报表,由按季度填报改为按月填报,认真做好痕迹管理。
(七)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管理不严格。一是个别干部‘带病在岗’。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党支部原书记、副主任黄某某,因在原科技交流服务中心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于2017年8月被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取保候审),直至2018年4月26日巡视进驻时,厅党组未对其作出任何处理。二是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近3年来,省科技厅对65名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随机和重点抽查,有18人存在漏报、错报、瞒报问题,占抽查人数的27.7%。三是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抽查发现,有4人前后两次因私出国(境)间隔不到12个月;有2人未按规定在返回后10日内交还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四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中有的无年度考核登记表,有的无任免材料,有的无晋升职务增资审批表。同时,机关服务中心2名干部年龄存疑。”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初核结论,驻厅纪检组对黄某某涉嫌违反党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提出给予留党察看1年的处分建议。6月22日,厅党组对黄某某作出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处理。省农村中心将黄某某调整到业务科室工作,岗位下调为七级,薪级工资降低四级,从2018年7月起,按照调整后的岗位和薪级计发工资待遇。黄某某退回单位工资待遇和停发工资待遇(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间)合计34353.95元,已全部上缴省财政。省农村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黄某某谈心谈话,并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警示教育。
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党员及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强化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要求,对公检法立案情况立即作出相应处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在对党员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驻厅纪检组在对科技厅管辖的党员干部进行纪律审查、监督调查措施时,及时与科技厅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依规依纪。
三是驻厅纪检组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履行党风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坚持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监督对象履行职责、权力运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结合日常信访举报线索和调查结论,梳理分析监督对象廉洁自律情况,为“党风廉洁意见回复”提供依据。收到干部选拔任用组织人事部门征求“党风廉洁意见”函后,按规定提交纪检组集体研究排查,提出回复建议报请组领导批准后予以回复。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线索反映,及时开展核查,不适宜提拔使用的,及时提出不宜使用的意见;涉嫌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在年度集中填报前,组织对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填报态度。在填报后,严格审核把关,对填报不清晰、不规范、不准确、不完整的,及时退回重新填报。按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核实工作,从严从实严格执行“两项法规”精神。进一步强化查核结果运用,严格按规定予以认定,并根据认定情形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五是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实施办法》(云组发〔2009〕22号)等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因私出国(境)时间、地点、间隔、事由等要素审查;于2018年6月12日修改完善并启用《省科技厅因私出国(境)申请表》;进一步加强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严格执行好因私出国(境)返回后10日内交还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的规定,并加强提醒督促;开展对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集中清理,确保应报备人员全部报备。
六是对2名同志无任免材料的问题,已于2018年6月10日按人事档案管理时限要求及时归档。对4名干部存在历史差缺档案材料的问题,按干部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已要求相关单位完成补充完善或说明工作。对厅机关服务中心2名同志年龄存疑的问题,已按照对干部年龄认定相关规定完成审核认定。
(八)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一是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还不到位,议事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还不高,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攻坚克难有差距。二是推动贯彻民主集中制向基层延伸有差距,所属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健全。机关服务中心支部书记分管财务工作,但所有经费审批却是中心主任,抽查2017年11月16日‘改造翻新大楼西侧围墙费用’支出48388元,报销凭证显示没有经过集体研究由中心主任一人审批。”的整改情况。
一是厅党组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落实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基本要求。健全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格遵循“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研究细化了省科技厅“三重一大”事项规则。
二是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厅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突出“牵头”和“抓总”,着重在管党治党、把握方向、谋划全局、组织建设、深化改革、厉行法治、营造环境上下功夫,切实推动工作重心由创新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向“四抓”转变。
三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办发〔2015〕34号)、《省科技厅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云科人发〔2014〕15号)及《目标责任书》等有关规定,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做好有关工作。督促各直属事业单位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进一步梳理,制度不健全的直属单位已进行整改、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结合2018年年底考核工作对直属单位进行考核检查,通过考核检查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指导。
四是厅机关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7日印发了《云南省科技厅机关服务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此制度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厅机关服务中心工作规则、经费报销管理办法、会计管理体系实施细则、内部牵制制度实施细则、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管理实施细则等12项规章制度;完成科研业务会议管理、差旅费、公务接待、间接费用分摊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研究并转发实施科技管理业务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5个经费管理规定;系统建立了健全规范有效的议事决策规则、内部控制制度、经费管理、报销审批等工作规则和制度。
三、“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纠正‘四风’、监督执纪有差距”方面落实情况
(九)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党组围绕加强党的六大建设缺乏有效统筹,‘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业务’用力不均衡,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推动巩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有差距,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2017年10月,原副厅级巡视员彭某某因套取资金私分问题被省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效不明显,‘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浮在面上,触及深层次问题不够大胆,发现问题‘一改了之’,对相关责任追究不到位。省科技厅在2016年委托第三方对部分单位进行了相关审计,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未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单位和部门实际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还不深入,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强。四是层层压实责任不到位,云南省科学技术院、机关服务中心、农村科技服务中心签订的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的没有落款时间,有的部门负责人没有签字,没有部门加盖公章,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厅党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年制定工作要点、考核办法,严肃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工作;厅机关纪委切实做好全厅党风廉政日常工作,抓好责任落实。每年初向省委、省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执行情况。2018年召开的厅党组会中,10次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报告。
二是强化党建、业务同时抓。坚持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暨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统筹部署全省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厅党组会、厅务会常态化要求全厅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项目监管、资金使用提供坚实保障。强化互联网+基层党的建设,以“云岭先锋”APP、“党建工作”微信群等方式,着力巩固基层党建成果。
三是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由厅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带队,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及有关处室组成考核组,经述廉述责、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综合评定等方式确定考核档次。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强化日常工作落实,加强对各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组织开展廉政教育,结合文明单位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做到每逢重大节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节前有教育、过节有检查、节后有总结。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机关纪委,扶贫领域线索排查实行月报及时掌握情况,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综合检查,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末端落实。
四是驻厅纪检组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在参加厅党组及各级党组织会议上,纪检组长多次提出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建议,将实施“四种形态”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起专题研究,明确党组和班子成员责任,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定期向厅党组和省纪委报告厅党组管理干部纪律审查情况的制度,对有关干部的纪律审查,都详细作出报告,并提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党内监督的意见建议。
五是厅党组严格执行《关于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从基层党建、组织人事、作风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各基层党组织均按季度报送“四种形态”实践运用情况。机关纪委强化日常责任落实,推动“四种形态”层层落实,按季度汇总“四种形态”实践运用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每半年将落实情况报告厅党组。对考核、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对原交流中心、农村中心6名违纪党员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下一步将把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情况列入检查考核内容。
六是驻厅纪检组严格执行监督责任,督促省科技厅各级党组织履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体责任。2018年以来,驻厅纪检组在处置有关信访和问题线索中,对问题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对2人进行了函询谈话,对2人进行了诫勉问责。组织开展了年度廉政谈话,2018年5月5日和9月7日,驻厅纪检组长先后2次对省科技厅106名处级及以上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针对原省科技交流服务中心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违纪违法案件,2018年8月29日,驻厅纪检组长对云科院全体职工进行了专题廉政教育,对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开展了以案说法教育。督促云科院完成了对7名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实施处分决定。
七是厅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部门全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纪委对责任书进行检查清理,规范落款、公章、签字。厅领导班子成员均认真反馈分管处室和部门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具体措施;督促分管处室和部门认真整改巡视指出的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厅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单位集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次,与分管处室和单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52人次。
八是2018年6月8日厅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巡视问题整改工作。6月21日宣教中心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月12日厅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专题研究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在“省科技厅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中专门设置了“基层党建工作实务”讲座。各基层党组织以巡视反馈问题为导向,认真清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议记录等原始资料,规范工作要求和日常痕迹。
(十)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聚焦‘关键少数’、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性不强,分析研判、警示教育、监督检查、集中整治、执纪问责还不到位,落实‘将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有差距。2016年11月,省审计厅移交的原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套取资金私分问题,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巡视进驻前未处理到位。在省委巡视组督促下,2018年6月22日,省科技厅党组、驻厅纪检组边巡边改,给予原科技交流服务中心书记、副主任黄某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的处分;给予原副主任章某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的处分。6月25日,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党委给予原科技交流服务中心资源科科长张某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和撤职的处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驻厅纪检组加强对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重点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权力运行、履行职责、财经纪律、人事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监督不空转。加强了对厅党组会、厅务会的监督,督促厅党组履行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督促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重大事项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督促云科院开展了专项整改教育活动。
二是完成了原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套取资金问题的查处。根据省审计厅2016年11月反馈的审计意见,驻厅纪检组对原省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套取科技资金等问题进行了查处,于2017年7月25日和2018年5月9日,先后对涉嫌违纪的4名党员立案审查,厅机关党委和云科院党委对4名违纪党员实施了党纪处分,省科技厅、云科院对6人实施政务处分。截至2018年9月30日,省科技厅、云科院完成了党纪政务的实施和受处分人员岗位待遇的调整。
三是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完善了线索受理和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对问题线索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了管理台账。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定期分析研判和集体研究制度,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都准确提出处置意见分送办理。驻厅纪检组认真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程,所有问题线索均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方式处置。截至目前,受理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均已及时进行处置,无拖延积压的现象。
四是驻厅纪检组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认真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坚持每月对省科技厅扶贫领域工作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及时上报线索排查情况。开展对扶贫工作队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2018年7月—8月,驻厅纪检组先后对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云科院驻村扶贫工作队进行了履职尽责情况检查,对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云科院8个扶贫项目进行了检查抽查,指出了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是组织开展了2018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估(即中期检查)工作,共抽查55个项目,现已形成《2018年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估报告》,下一步,将对外公示评估结果,并向评估结果为“中”和“差”的项目承担单位印发整改通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无法继续的项目将按程序终止。
六是驻厅纪检组强化了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先后赴有关州市,开展了9项重大科技项目的检查抽查,重点对科技项目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落实情况、项目财务专账设置情况、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指出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55个科技项目中期检查过程进行监督,有效促进了科技项目监管。
七是厅机关纪委强化职责范围内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的监督,督促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要求,具体落实驻厅纪检组组织纪律要求。健全配备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34人。持续抓好“六个严禁”“小金库”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节日节点纪律检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运用“四种形态”的指导和监督,对2名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格规范办理程序,报驻厅纪检组登记批示后办理。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组做好案件审理具体工作。
(十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对相关规定视而不见,整治‘四风’不力。一是发放撰稿费、劳务费、咨询费存在违规问题。抽查宣教中心部分财务凭证发现:该中心在组织2015年、2016年第57期、58期、61期科学大讲坛中,以‘前期现场组织、联系专家、现场组织、现场实施’等各类名义,按不同标准,向中心相关人员发放撰稿费共计32500元,且部分人员存在按不同标准重复领取问题;向驾驶员、记者、主持人发放劳务费、服务费11200元;向参加‘云南科学大讲坛专家咨询研讨会’的15人发放咨询费共计6000元。抽查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凭证发现:2016年发放中秋节值班费2100元。抽查云南省科学技术院财务凭证发现:2017年4月19日,违规用国家Ⅲ类医疗器械—原发性心肌病遗传因素筛查试剂盒的临床前研究项目资金向杨某等7人发放绩效4700元。二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依然存在。2017年9月30日,宣教中心党支部组织13名党员干部参观寻甸红军长征纪念馆,在外就餐支出854元,列党费进行了报销,参加人员又分别在旅费中报销了出差伙食补助100元;2017年5月5日,机关服务中心在参加省科技厅第一届职工趣味运动会中,组织参加运动会的24人在外就餐支出1979元,列福利费报销;2017年10月23日,宣教中心在接待大讲坛嘉宾中,就餐人数8人,餐费标准每人480元,实际支出8164元,其中,消费香格里拉2100红酒2瓶,每瓶580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科技厅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入督查工作的重要事项,定期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政风政纪的督查,加强明察暗访,加强随机抽查等工作。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并自觉接受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对厅系统6家事业单位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财务内部检查,向各单位印发了整改通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9月25日前,各单位按时完成了整改工作,报送了整改报告。2018年11月份,将组织开展下半年财务内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外拨项目资金、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建立等内容,加强财政资金和财务会计的规范管理。
三是驻厅纪检组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抓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时间节点,给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发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知,重申“十个严禁”规定,派出明查暗访组进行检查抽查,督促落实到位。加强了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完善了出国(境)人员的审核机制,凡是出国(境)人员,必须经驻厅纪检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国(境)。
四是违规发放的撰稿费、劳务费、咨询费和违规公款吃喝产生费用在第一时间全部完成清退。厅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发放的中秋值班费2100元、2017年工会趣味运动会餐费1979元,云科院2017年4月19日违规发放绩效4700元,宣教中心支部活动支出餐费854元,已于2018年8月24日全额清退。宣教中心发放的撰稿费39700元,已于8月28日前全部清退;消费红酒费用1160元已由有关工作人员退回。宣教中心对2015年、2016年科学大讲坛财务原始凭证进行了反复核对,1名驾驶员于2018年8月28日全额退回200元劳务费,其他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支出均为确保大讲坛顺利举办的合理支出。云科院和各直属单位对本次巡视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云科院组织对涉及3个项目的绩效支出62600元进行了清退。
五是举办厅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对近期印发的《云南省科技厅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规定》等6个文件和《云南省科技厅事业单位科研业务会议管理办法》等4个办法进行逐条讲解,特别是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党费和党建活动经费的预算执行和管理使用方面进行深度解析。日常工作中,做好对云科院、各直属单位政策答疑及执行指导工作。云科院、各直属单位完成科研业务会议管理、差旅费、公务接待、间接费用分摊制度出台及备案工作。
六是针对省委第十巡视组移交的厅机关服务中心、宣教中心相关问题线索,驻厅纪检组成立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完成初核并移送厅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已完成审理并经机关党委会研究,报请厅党组审定后对有关责任人诫勉问责,并按线索处置要求按时报省委巡视办。
(十二)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科技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效益不高。2017年,省科技厅下达科技项目3469个,项目资金13.2亿元,涉及五大计划,46个二级专项,‘项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现象突出,资金‘撒胡椒面’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解决科技项目小弱、资金投入分散等问题缺乏有力举措,在项目审查审批、资金投向投量、过程监督检查、成果运用转化等各个环节,没能形成有效防范机制,存在廉政风险。如:2017年,省科技厅应组织验收项目552项,实际验收299项,验收率为54.17%,监管存在盲区;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审计报告显示,2013年至2016年间,农村服务中心在对外拨付相关工程款中,涉及2172万余元资金未按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存在未招投标、无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决算和违规支付等问题;审计发现2014年安排云南奥云焊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260万元,该项目存在违规冲抵科技经费支出、关联交易、项目考核指标未完成等问题,项目终止后所投资金至今未收回,2017年省科技厅又以‘研发经费投入补助’项目名义安排该企业资金47.7万元;2016年,省科技厅安排泸水县兴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50万元,该公司法人因经济问题被检察院立案后,经该公司申请将项目变更给新注册的泸水市蚌昌农业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注册资金只有1万元,项目至今未实施。”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省财政厅要求,组织填报2018年度省本级科技项目绩效目标,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已报省财政厅并随文下达到各州(市)。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环节,制定厅内预算编审方案,规范厅部门三年项目支出规划和项目支出预算编报行为。组织3次预算编制及项目绩效填报培训会,强调“细化预算,讲求绩效”,做到“一个项目,一张绩效目标表”。以项目绩效目标为导向,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确保科技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效益。
二是在项目安排上聚焦“三张牌”。及时在全厅范围内下发了《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方案》,对“三张牌”比例、经费安排额度、项目数量控制提出要求:保证重大专项支持经费1000万元以上,重点研发计划单个项目支持强度在500万元以上。9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大专项及重点研发计划经费安排和配比问题,确保项目按照巡视整改提出的力度进行安排,相关情况与财政厅进行了及时沟通汇报。
三是积极推动瞄准我省重点产业前沿引领技术,集中支持一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产业创新重大平台建设项目。推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云南创新研究院”落地运行,2018年安排省科技计划经费300万元。2018年9月15日,省政府和北化工正式签署协议建设“北京化工大学云南省技术转移中心”。“云南国际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工作有序推进,《北京协调创新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云南省科技厅和云南省能投公司协同创新合作协议》即将签署。云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及经费安排已于2018年9月18日通过厅党组会审定,共认定4个,每个中心支持科技经费1000万元,并已完成预算编制。2019年拟支持建设“绿色食品国际合作研究中心”(5000万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云南创新研究院”(5000万元)及“云南国际协同创新中心”(1000万元)等一批重大平台建设项目,根据前期预算情况,经统筹协调,相关项目已纳入预算。
四是综合统筹“放管服”“六个一”、“三评”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25号等要求,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进行落实。制定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总体方案,提出了可以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了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需求分析报告初稿,目前,正积极推进系统升级工作。
五是加快年度验收工作进展,截至目前,全省各类验收机构共组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683项,其中已完成652项,已纳入验收计划待开展31项。经进一步清理,截至2018年9月30日,2013—2018年期间到期应验收项目共梳理5150项,其中逐年推进完成验收3343项,总体验收率64.91%,目前尚未提交验收申请项目1807项,待各业务处室确认并补充项目信息后,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出通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2个月内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或提出项目处理意见;超过2个月,无故不提交申请验收或提出处理意见的,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列入“黑名单”,省科技厅将不再受理申报项目,并在厅门户网站上对项目承担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公示。
六是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对2016年以后实施的“斯里兰卡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及新能源技术示范”等 3个同类项目,说明了甄选参与企业的条件,补办了招投标政府采购手续。其中,富宁县木令村新能源科技成果应用和能力素质提升示范项目,已提请验收。同时,加强了项目验收、竣工决算等管理。
七是近期3次约谈了云南奥云焊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督促其按省科技厅2017年已发的项目终止通知要求,退回项目科技经费260万元。对省科技厅已执行项目终止和追回经费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清理,将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开发过程中,嵌入相关模块,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八是2018年9月26日印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终止“生态商品猪养殖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项目的通知》,通知怒江州科技局终止了项目实施,原渠道收回了财政科技经费50万元;由怒江州科技局督促泸水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协商,将收回经费用于支持实施科技扶贫示范项目,并按规定加强项目实施、经费使用、项目绩效的管理、监督。
(十三)关于“对创办公司监管不力。200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科技厅创办云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科技创新园开发有限公司。厅党组缺乏有效领导和有力监管,公司长期存在负责人履职不力、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不善等问题,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资金长期被占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贻误发展时机。”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10月9日,厅党组书记李松林同志带领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到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公司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还需一定时间研究云南科技创新园相关事项(移交资产之一)。省科技厅将积极配合云投集团工作需要,提供所需材料,加快推进移交工作。
二是2018年10月15日,云南省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完成云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投公司)已投10个项目(公司)情况梳理工作。截至目前,科创投公司共持有8个企业的股权,其中1个全资子公司(云南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待清算工作结束后办理工商注销手续),3个控股公司(云南尔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处于研发项目孵化阶段暂时无法实现投资退出;云南工程农业科技示范园有限公司、云南创鑫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于努力盘活资产阶段),4个参股公司(昆明阳光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法律诉讼11项,针对大股东——云南天素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科创投公司联合阳光基业其他股东正在筹措资金进行维权;曲靖众一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就目前经营形式判断略有起色,待经营良好后,再考虑股权转让等事项;云南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优质资产被剥离,暂时无法实现投资退出)。已注销云南科技创新园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研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133268;电子邮箱:691388682@qq.com。
中共云南省科技厅党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