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时光如白驹过隙,40年奋斗征程不懈。改革开放40年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判断不同时期所处的历史方位,紧紧围绕时代主题,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压紧压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全州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县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落实“两个责任”在线访谈,促进“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州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对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县市和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2011年、2012年、2015年、2017年,红河州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注重廉政教育,筑牢廉洁防线。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先后举办“反腐倡廉大家谈”、“抓党风,促经济”征文活动等,宣传反腐倡廉,讴歌时代精神,弘扬正气,鞭挞腐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反腐倡廉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廉内助”教育活动、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月、纪念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庆祝建党90周年暨“十佳”纪检监察干部表彰等活动。举办了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电视大赛、廉政文艺汇演、“有效监督论坛”、“学党章、明荣辱、赞清廉”等大型征文活动。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十进”活动。2006年10月,云南省廉政文化建设论坛暨现场推进会在红河州召开。全州打造了9个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和35个州级示范点。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和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等系列活动。建立纪律审查情况定期通报机制,每半年点名道姓通报一次,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警示功能和查办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
持续正风肃纪,维护群众利益。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制定出台了全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意见。开展以“机关树形象、服务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制定出台《关于整合监督力量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农村低保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巡察。扎实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利益“五级联动”工作。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反腐败斗争。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形成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先后开展了纠正“四风”问题抽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回头看”“小金库”等专项治理。自2016年以来,州、县市两级党委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腐败。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广度和深度高压反腐,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实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属地承办、协作办案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办理信访举报件。坚持半年通报全州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制度。坚持依纪依规安全文明执纪审查,实现执纪审查安全零事故。
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改革成果。在实践中探索构建了一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促进了州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新时代、新气象,新使命、新作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全面开启红河跨越发展新征程、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