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7日至6月26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云南师范大学进行了巡视。8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云南师范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对云南师范大学党委开展巡视,是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也是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极大支持和推动。学校党委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坚决纠错纠偏,确保巡视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一)深入学习动员,提高政治站位
学校党委深刻认识,巡视整改是“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
一是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部署整改工作。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学校党委立即于当天下午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8月31日学校召开新学期干部大会,通报巡视反馈意见,夯实巡视整改的思想基础。校党委书记,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在组织召开各类会议、研究制定各类指导文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时,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主题和主线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强化学习,精准把握整改要求。2个月集中整改期间,校党委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整改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上来。校党委于8月30日、9月19日、10月10日、10月17日分别举行4次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及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刻认识白恩培、仇和的“两面性、两面人”以及对政治生态造成破坏的严重性,强调要集中发力全面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三是全校动员,形成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浓厚氛围。9月19日下午,学校党委召开全校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号召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工作上来,全力以赴投入整改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动员,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了对巡视整改工作政治性、严肃性的认识,深化了把高质量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不断推进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建设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的认识,切实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
一是组建领导机构。校党委在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当天成立了“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担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秘书组、宣传组、联络组、纪检组、督察组及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在全校范围内抽调精干力量全身心投入整改工作。
二是逐条逐项对照,建立清单台账。校党委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全面对照检查,逐条逐项研究,通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校领导牵头拟定整改措施——领导小组逐条听取和审议整改措施——领导小组汇总形成《反馈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党委会审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的步骤和程序,制定《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云南师范大学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197条整改措施,细化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零遗漏、全覆盖。9月19日整改动员大会上向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印发了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组和领导干部、各学院、各部门必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必须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改、限期改、标本兼治改。
三是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和专项整改。校党委在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同时,同步推进“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六项问题”专项治理的整改落实,形成了“1个主体整改+2个专项整改+6项问题专项治理”的整改工作总体布局。明确了“坚持系统整改,确保全面覆盖;坚持精准整改,确保措施有力;坚持长效整改,确保标本兼治;坚持开门整改,确保监督有力”的整改工作推进思路。
(三)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成效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确保进度与质量。建立了校党委负总责,校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分管校领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结合分管工作“牵头主抓”,各责任部门和学院具体抓,各配合单位共同落实的责任体系。全校各级党组织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校党委按照“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牵头领导每周汇报进展情况一次、督察组每周督查一次、办公室每周通报一次”的整改任务落实机制,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学校党委和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把工作与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2个月的集中整改阶段,校党委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校领导实现分管联系部门、学院班导班子成员、师生代表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调研全覆盖,广泛听取干部师生意见建议,督促落实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校党委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4次领导小组会、18次专题推进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召开1次校党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查摆问题和不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凝心聚力推进整改落实的效果。编写20期工作简报,确保师生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坚持全面整改与学校建设发展紧密结合。校党委将巡视整改与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紧密结合,与办好80周年校庆、推动“双一流”建设、教师教育振兴等重点工作相互促进,努力实现以巡视整改促进学校加快发展的目标。
二、强化问题导向,逐条逐项坚决整改落实
校党委紧盯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按照《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云南师范大学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逐一推动问题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现象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问题,反馈意见共有3个具体问题表现,对照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有差距,落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得不到位,结合学校实际不紧密,统领学校改革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在学深悟透做实上着力。召开党委会、新学期干部工作会、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培训会、党组织生活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及专家学者、干部师生、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和全校教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全国和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宗教工作及考察北京大学、考察云南和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学校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云南师范大学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的基础上,购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3000册下发每位教职工和每个学生党支部开展学习。在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增强党性修养、提升素质能力、主动担当作为”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和校党委党校、分党校组织开展的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专题学习内容。对学校《章程》、 “十三五”建设与发展规划、部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工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两个坚决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全面”“四个服务”“五大新发展理念”贯穿其中。二是校党委书记饶卫同志,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蒋永文同志以身作则,坚持带头为师生员工上党课和形势政策课。9月11日饶卫同志为2018级全体新生和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开设形势政策课,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作了宣讲。9月17日,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蒋永文同志以“厚植师大精神、筑牢成长根基”为题,为泛亚商学院全体新生上了入学第一堂思政课。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为分管联系单位开设党课,结合实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三是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明晰了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落实《云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格局和“十大”育人体系,修订完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强化党委政治责任 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加强论坛讲坛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被教育部列为全国高校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学校启动了“三全育人”试点单位申报建设工作;面向辅导员、班主任开展“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与实践”征文工作,共征集到论文80余篇;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建设方案》《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和“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亲和力和针对性。四是按照《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全面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作,党委书记、校长每学年至少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开设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统一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学校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灵魂课、示范课、第一课”加强建设,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纳入“西部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并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在5年内把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云南一流、西部知名、国内有影响”的省属重点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
(2)针对“在坚定‘四个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校党委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关键,紧紧抓住“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主题,着眼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和成长成才需求,推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整体质量。二是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校党委制定实施《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要求、基本方法、主要途径和组织保障,并将其纳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创建等评估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交流或提拔任职考察等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教学管理、职称晋升等的重要标准,作为学生入党入团、评优奖励、学业评价等的重要指标。三是校党委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的通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党员教育培训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的重要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延伸到学生的日常管理中。四是使课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作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作为省级精品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校级精品课程对提高学生政治素质、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理论素质的灵魂课程作用,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民族精神等纳入综合素养课程、哲学社会科学课程、专业课程,形成课程育人合力。五是修订完善《学生德育学分实施办法》《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实践育人工作体系。把新生参观“一二·一”纪念馆和西南联大博物馆作为新入学第一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科学精神教育。依托250余个教育和专业实习基地,发挥实践育人功能。抓住南博会、80周年校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及北大、清华、南开、云南师大四校青年学子“常走西南联大路 传承弘扬西南联大精神”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教育。六是打造主题教育活动品牌。坚持每学期召开1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坚持每月向学生推荐1本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学生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组织开展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共青团宣传骨干培训;面向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学生教育、学生管理优秀案例征集评选。七是积极培育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成果。西南联大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工作、民主草坪复原工程竣工;即将出版《西南联大口述史》(第一辑)、《西南联大文库》(6部)、《西南联大人物风采录》(文科教师卷)、《西南联大事史编年:昆明报纸(1938—1946)》《联大杂忆》;举办“第三届西南联大与现代中国”学术研讨会、第三届“西南联大国际文学节”。八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在教师中开展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卓越教学奖、“三育人”先进个人和集体、“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辅导员工作室、班主任工作室等评选,在学生中开展优秀党员、优先党务工作者“先进班集体”“优秀宿舍”“三好学生”“德育标兵”“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等活动。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讲话精神,推动学校发展体系建设不健全,运行机制不顺畅”的问题。一是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一流本科教育宣言》。抢抓国家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大机遇,加快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全力推进教师教育振兴战略的部署,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高水平教育学科为支撑,高质量教师职前培养为核心,强有力的教师职后发展支持为关键,一流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为示范,高水平教育研究与政策咨询服务为重点,构建学科结构完整、职前职后一体化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二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决教育学科资源分散问题,实施教育学科学部制改革。以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高等教育与区域发展研究院、民族教育信息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主体成立教育学部,统筹规划、建设、管理教育学一级学科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信息学院的教育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分散在各学院的各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方向、学科教学专业学位硕士点各方向纳入教育学学科及学位点建设规划,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调整到教育学部。三是组建网络教育学院,加快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系。启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夜大、自考)网络学习和管理平台、覆盖全省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网络学习和管理平台、非学历教育网络学习培训与管理平台(含“国培计划”、“万名校长培训”、高师培训项目、民族师资及其他各类培训项目)、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网络学习和管理平台、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和管理平台、职前职后教师教育学习及学分互认管理平台、课题研究及成果应用平台“7大平台”建设。四是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四有好老师”培育计划》。成立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的“四有好老师”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实施新入职教师一个月培训、一年培养、一对一师带徒等“四个一”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培训与研修,规范教学行为,打牢教学基本功,加快培养一批卓越青年教师;举办教学比赛,以赛促教,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激发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组建教师专业培训团队,为每一位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对获得“本科卓越教学奖”、“四有好教师”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红云园丁奖等的优秀教师,推出“云师故事”、“园丁故事”等系列报道,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示范与激励作用,弘扬尊师重教的教学文化,形成爱生重教、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实施中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轮训制度、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称(职务)评聘考核制度;制定“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生必读推荐书目”,强化师范生三笔字专长、语言能力专长、班级管理专长、艺术专长、体育专长“五项专长”培养,强化师范生师德养成教育,以优良的师德师风树立我校师范教育的社会声誉;依托师范类专业认证和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建立以专业课程、通识课程、人文课程、教育教学理论与技能课程等模块构成的核心课程体系,并将“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细化落实到教师教育课程中;将师范生教育实践纳入整个教师培养中,构建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全方位的教育实践体系,与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及其所属的一级完中、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中学合作建设优质实习实训基地,全方位提升师范生职业素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利用智慧教室、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教育教学的智能测评和诊断,促进教师、师范生职业技能发展。五是加大对附属中小学建设的支持力度,实施云南师范大学一流中小学、幼儿园“名校名师领航计划”,着力探索、加快形成模式化和可供推广借鉴的办学经验、教学方法,为基层培养和输出一批名师、名校长,发挥对云南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六是组织实施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按省政府、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精心策划,严格管理,用5年的时间,全面提升我省广大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治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
2.关于“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政策部署不力”问题,反馈意见共有6个具体问题表现,对照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不力”的问题。一是积极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在全国地方高等师范院校中率先实施面向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在全省高校率先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工程,今年共招收公费师范生428名,为边疆民族贫困地区输送“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助脱贫”的优秀师资人才;实施少数民族教师和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培养培训计划,面向21个少数民族学生开设“石榴籽学堂”,保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经典文化等主题教育覆盖全校少数民族学生,为少数民族学生成长成才、交流交往交融、民族团结教育开创有效路径。二是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加强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检中心(昆明)、可再生能源材料先进技术与制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太阳能光伏、光热、生物能源等先进技术和成果推广到云南广大边疆民族贫困地区,以及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卢旺达、突尼斯、乌干达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线聚焦太阳能光热电耦合及能量传输转化与贮能研究”荣获云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加强“低纬高原地理过程与全球变化”云南省重点实验室、“低纬高原环境变化”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云南省创新团队建设,为云南“九大高原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防灾减灾、环境变化应对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三是服务“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与东南亚国家实施境外合作办学、汉语人才培养工程,“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基地”、“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和设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10余个孔子学院(课堂)、汉语中心共计培养培训各类汉语人才2万余名;在缅甸、泰国、老挝合作开办“云华职业教育学院”,泰国云华职业学院已招生;加强中国-老挝可再生能源联合实验室建设,每年安排老挝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至4名,支持博士后、访问学者到我校开展合作研究;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市政府、老挝科技部将于11月1日在昆明签署共建“昆明—万象科技创新中心”协议;依托现有的国家级地理空间信息技术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将480个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向南亚、东南亚高校相关专业共享,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举办第11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来自99个国家、110个赛区的332名师生到校参赛,是参赛国家、参赛人数最多的一届。四是加快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考察西南联大旧址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加快推进“西南联大旧址保护利用与环境提升工程”,按照“恢复、再现、活化”西南联大的目标,依据西南联大时期梁思成、林徽因的设计规划,复建了西南联大图书馆、教室;推进西南联大博物馆陈列布展工作,目前已建成展陈面积4800平方米,博物馆陈列布展工作已完工,将于11月1日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开放;拍摄《西南联大口述史》、学校80周年校庆专题片、形象片及宣传片等视频资料,学校协助省委宣传部实施的西南联大“电视连续剧”“纪录片”“话剧”“广播剧”“组歌”等系列影视文艺作品将于近期陆续推出;征集了西南联大物证60余件、历史图片资料150余张,拷贝相关档案6000多页,采访联大校友及亲属28人,录制访谈视频1600分钟,整理文字30万字;与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建立学校和院系层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实质性合作关系;与省档案局签署合作协议,在西南联大档案信息资源共享、西南联大历史研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多个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推进西南联大文化传承创新;万溪冲校区征地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西南联大旧址提升改造和西南联大科技园项目规划条件获昆明市支持;学校已将昆明地铁云南师大站同步建设西南联大科技园项目立项报告上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以“弘扬西南联大光荣传统,谱写学校跨越发展华章”为主题,简朴而隆重地举办“西南联合大学在昆建校暨云南师范大学建校80周年”纪念活动,全力推进“以庆促建”7大工程,办好12项重点活动。
(2)针对“与建设‘双一流’高校的目标存在差距。如: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还是空白”的问题。一是制定《云南师范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明确“九项任务”、“四项改革”,强化“四项体制机制保障”措施,为“双一流”建设提供机制保障。二是深入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将学科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工作中并制定细化年度学科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19个学科完成学科建设方案和规划编制工作;各学院成立学科建设工作分委员会;地理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行列,教育学进入到B—行列,13个学科进入排行榜,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三是全面推进新一轮博士学位授权点培育计划。推荐15个学科申报2018-2020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拟培育建设项目,经省教育厅评审,11个学科立项为博士学位授权拟培育建设学科,在全省高校中立项数居首位。新增教育学、光学工程两个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加快制定《云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博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方向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增设、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管理。四是按照学校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高端人才引进计划、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高水平团队建设计划、师资队伍国际化培养计划。五是修订完善并实施了《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引进办法》;修订和制定《云南师范大学教职工攻读学位和进修访学管理办法》《云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云南师范大学“准聘+长聘”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云南师范大学联大英才实施办法》,以重点引进紧缺学科专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为目标,力争实现国家级人才“千人计划”“优青”“杰青”等有所突破,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人才数量逐步增加。全职引进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Cell》《Science》《Nature Genetics》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的祝光涛博士,全职引进尚轶博士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3)针对“对教师教育工作重视不够。作为全省师范教育的排头兵,引领全省师范教育改革发展、输出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作用不到位,近年来培养出的师范生质量下滑,竞争力下降。如:附属校(园)通过考试招聘的教师中,师大毕业生2015年至2017年占比分别为52.54%、31.15%、26.32%,呈逐年下降趋势”的问题。一是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管理办法》《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核心课程评估方案》,逐步在全校师范类专业开展专业核心课程评估,并将课程评估结论作为学校修订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本科专业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快制定《云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建设方案》,从专业定位与规划、课程建设与实施、教育合作与实践、教师素质提升与发展、办学条件与经费、学生素质培养与发展等方面全面推进师范类专业内涵建设。三是修订完善《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办法》,推进师范生“三笔字”专长、语言能力专长、班级管理专长、艺术专长、体育专长“五项专长”培育工程,全面提升师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素养。四是修订完善《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生实习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强化师范生课堂教学技能、就业模拟训练,优化师范生教育实践平台,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争每年新建5至10个师范专业教学实习基地。五是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生就业指导工作规范》,着力构建完善职业生涯规划体系、就业指导体系和“互联网+就业”的云就业服务平台。六是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国家级教师教育教学实验中心建设方案》《云南师范大学教师资格国考中心建设方案》。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改革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根据教师资格国考要求建设系列教材,开发建设教师资格能力训练网络课程平台;根据社会需求建设教师资格国考培训基地,建设教师资格国考模拟训练系统,加快构建基于网络的新型职前职后一体化教师教育及继续教育模式,逐步建成全省教师教育大数据。七是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版》,深化师范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改革,依托“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全面提高卓越中小学教师的培养质量。八是深化实施“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合作计划”,以信息化为载体,建设网络平台;以课程建设为单元,共建共享优质资源;以双学位为试点,联合培养卓越人才;以比赛改革为抓手,推进信息化教学方式;以联合开展学术交流路径,促进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实现联盟单位“资源共享、管理同步、协同共建”的“U-X”信息化联合体。云南省教师教育联盟于2018年9月荣获第八届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该成果获批于2018年11月中旬在第四届全国教学成果博览会展出。九是进一步加大与附属学校(园)合作培养人才的力度。依托卓越教师培养计划、“4+2”人才培养模式等,实施“定制化”卓越教师培养,努力提高毕业生在附属学校的就业率。深度开展人才需求调研,启动“一对一”师范生培养计划,精准提高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4)针对“对学科建设等工作重视不够。专业建设与学科支撑的契合度有差距,不同学院同一专业重复设置现象较为严重;师资力量在学科专业间的分布不均衡,部分专业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的数量和比例偏低”的问题。一是深入实施建设5个国内一流学科、8个西部一流学科、6个云南一流学科的“586工程”,制定《学科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学科建设监控和年度考核机制,并将其纳入学校总体绩效考核体系中,投入4500万元经费对立项的“586工程”学科进行支持建设。二是完善学科评估、调整和激励机制。开展学位点合格评估的自评工作,重点针对学科学术队伍状况、科研情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要素,分类分批对学校33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进行全面检查和合格评估。进一步优化学科及学位授权点布局,对学科综合实力较差、建设进展缓慢的艺术学理论和软件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政治经济学、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动态调整,目前相关材料已上报省学位办。制定《2018年新增学位授权点及学科评估评估奖励办法》,奖励在学位授权点申报和学科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和个人。三是加强学科组织模式建设,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建设方案》,明确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的职能定位,两个机构定于2018年11月挂牌成立。四是加快推进制定《云南师范大学专业建设规划》,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专业集群,打造专业文化。申报增设“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撤销“人文教育”专业,逐步以一级学科和相关本科专业为基础,整合力量,汇聚资源,促进一级学科及相关本科专业协调发展。五是以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中心,开展编制管理、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培养培训、绩效考核等改革。以学科承担的基本教学和科研工作量为基础,规划和调整学科教师编制,加快出台学校编制管理办法;紧密结合学科专业建设要求,分类分层次引进紧缺、急需人才,促进学科专业协调发展;在教师进修访学、攻读博士学位和博士后合作研究等方面向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建设专业倾斜;修订完善绩效分配方案,逐步形成与学科专业产出效益相挂钩的绩效分配模式。六是严格执行《云南师范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将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作为教学工作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岗位履职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条件;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将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为本科生授课作为评审必备条件。严格执行《云南师范大学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奖励办法》,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学院2018年度教授承担本科生教学情况和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总课程数的情况进行考核,将奖罚情况与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津贴挂钩,促使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的数量和比例不断提高。
(5)针对“发挥教育智库作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将云南省教育决策咨询智库纳入教育学部统筹管理,依托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整合云南省教科所、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高等教育与区域发展研究院、民族教育信息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资源共同参与智库建设,完善了学校教育智库的工作机制,基本解决了智库资源分散,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二是以“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为契机,将参加培训的杰出的、优秀的、在所在地区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部分中小学校长增补进入云南省教育决策咨询智库专家库;从校内教育学领域遴选了一批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专家15人,组成“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专家库”,不断充实学校教育智库专家和智源。三是全面梳理近三年学校教师承担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育发展不均衡等相关领域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7项,鼓励引导项目负责人及时将项目的成果转化为咨询报告,通过各种渠道向省委、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上报研究成果。整改期间已向省委及相关部门提交了2份高质量决策咨询报告。四是以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围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育发展不均衡征集选题,对通过评审的选题进行项目培育,通过项目促进高水平咨询报告的产生。整改期间立项省院省校合作课题3项,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五是依托现有协同创新中心、云南教育决策咨询智库及3个教育部国别研究中心设立突出地域特点、聚焦区域发展重大问题和国际问题的开放基金项目,通过项目来推动智库建设。六是推进云南省高校周边国家大数据挖掘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为智库数据分析与科学预测提供全面支持。七是积极举办“中外大学校长暨第七届海峡两岸及港澳师范大学校长论坛”和“边疆舆情与国际传播暨媒介融合发展前沿学术研讨会”等高端学术论坛,扩大智库学术话语权和影响力。八是积极推进“中国西南周边地缘环境研究新型智库”“云南教育决策咨询智库”和“中国西南周边地缘环境与‘一带一路’建设研究智库”网站建设,力争年底前全面对外开放,在“云南师范大学官网”设立新型智库专栏,为各智库网站提供统一入口,强化智库宣传平台管理。
(6)针对“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传播方面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立足师大,面向南亚东南亚、放眼世界做好国际文化交流与传播工作。制定《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的意见》《云南师范大学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管理规定》等。二是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国际化与国际交流能力建设。制定《云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大力支持中青年教师出国留学访学,鼓励教师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合作研究、在国际学术机构任职和参加对外学术交流。推进“云南师范大学师资国际化教学能力提升公派出国留学培训计划”并上报省教育厅,拟于2019年3月选拔20名教师赴国外参加为期三个月的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培训。三是加强学生国际文化交流能力培养,加大中国学生派出和国际学生招收力度。制定《云南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云南师范大学本科双语(含全英文)教学管理办法》《云南师范大学关于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的管理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规定》《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校外学习交流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留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出国(境)交流一学期及以上的人数达到438人,短期国(境)外学生交流人数也有增加。2018年整班建制招收学历留学生人数122人。积极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与三所中外合作办学海外合作院校沟通协调学生出国、课程对接等事宜。四是加大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和汉语教学中心建设力度。制定《云南师范大学孔子学院建设及管理办法》,完成泰国云华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与老挝多姆赛华侨友谊学校合作共建老挝云华职业学院取得积极进展。着力推进与德国伯乐高级文理中学、缅甸仰光大学、老挝沙湾拿吉师范学院合作共建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学与研究中心工作。五是加快设立“云南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和“云南师范大学孔子学院奖学金”,招收优秀来华留学生,不断扩大留学生规模,优化国别结构。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反馈意见共有5个具体问题表现,对照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未体现‘党政同责’的原则,未体现校长对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的要求”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批示精神、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部署精神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纳入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民主生活会,纳入校、院两级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列入学校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三是及时研究印发了《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明确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校党委副书记、校纪委书记、副校长和其他校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四是修订完善《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进一步明确校党委,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对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校党委分管意识形态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抓好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和联系部门、学院以及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制定印发《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校党委委员联系指导意识形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五是修订印发《云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制度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领导班子成员听课监督制度、年度专项督查机制、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现场办公制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授课制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定期专题研究制度。六是2018年第三季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报告于10月15日完成并报省委高校工委。七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编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教材和教学大纲,定期组织集体备课,准确把握教材基本精神,推进研究确定教学进度和内容,形成统一的参考教案。发挥思政课主渠道作用,打造思政课实践教学创新课,提升思政课教学亲和力和针对性。建立健全包括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同行评价和领导评价等在内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多元综合评价机制,推进完成《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八是严格落实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督查制度,在本学年内开展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督查工作;严格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监督制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严格落实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在一个任期内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将于2018年底在党内通报学校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报送省委高校工委。
(2)针对“部分班子成员2016、2017年度述职报告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述职”的问题。一是及时自检自查自改。制定下发《关于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自检自查2016、2017年度述职报告中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内容的通知》,明确自检自查时限、范围以及工作要求。2018年9月30日,印发《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自检自查2016、2017年度述职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述职内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的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进行自我批评。二是及时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2018年10月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对云南师范大学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学校38个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征求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对校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2018年10月12日,校党委组织部将把征求到的259条意见原汁原味梳理汇总报给各位班子成员。2018年10月18日,召开了校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校党委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在会上深刻剖析,进行自我批评。
(3)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一刀切’,对各处室、二级学院不同职能、不同对象的具体特点考虑不足,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一是于2018年10月12日,印发《关于开展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工作督查调研的通知》,组建10个督查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查阅台账和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全校38个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了进行综合督查调研,督查调研工作于10月18日完成,共形成督查调研报告38份,以督查调研的方式,督促各单位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清单,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二是制定印发《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办法》,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考核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使督查考核真正成为促进工作、提升效能、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手段。三是在充分结合各部门、学院不同职能、不同对象的具体特点的基础上,立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单位等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分门别类修订完善了17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由校党委书记与各单位签订。防止意识形态考核“一刀切”现象。四是严格落实教育管理引导,严格落实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及各类演出展览等活动的“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刊物、网络、宣传栏、墙报、橱窗等宣传平台的管理,尤其是校园公共场所的宣传平台管理,协同各部门严格把好政治关、责任关。五是修订印发《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级别认定办法》,明确规定“科研成果意识形态审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和明确科研成果的意识形态审查机制。
(4)针对“对学校网络、自媒体正面思想引导不力,缺乏有效管控措施,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近期开展所辖自媒体平台自检自查等工作的通知》,对以云南师范大学(或云南师大、云师大等类似名义)及云南师范大学所辖各学院和部门、任何组织、某工作项目的名义开通的微信(群)、QQ(群)、博客、微博、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等网络社区的各类自媒体进行自检自查。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教育监管力度,建立信息监控和及时研判处理机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修订完善《云南师范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增加师生自媒体管理相关内容,强化网络与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做好登记报备工作;修订完善了《云南师范大学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强化网络与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三是对云南师范大学学习总群、云南师范大学代课总群等影响较大、关注人数较多的自媒体平台进行摸底排查。四是修订完善《云南师范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落实《云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络管理条例》《云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络突发事件及有害信息处置预案》《云南师范大学校园互联网站点信息管理规定》《云南师范大学服务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五是对学校二级网站进行了清理,整顿僵尸网站。通过技术探测和访问验证,对校内150个二级域名网站进行普查清理。10月,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关于配合信息系统普查和“僵尸”信息系统核查及清理工作的函》的文件精神,通过统一资源管理平台发现处理2个“僵尸”信息系统(网站),处置各种有漏洞的网站及计算机信息系统17起。六是做好日常舆情监督,通过云南省舆情研究基地的舆情搜索软件,坚持每周编辑《舆情周报》1期,并报送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七是于12月组织专门力量,对照与各单位签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各项条款,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分层次对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打分评定,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5)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人员配备不足。辅导员、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的数量均未达到要求”的问题。一是加强马院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标准和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迫切性,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校内调整等多种渠道,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在人才引进方面给予马克思主义学院政策倾斜,特别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同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把关进人审核,在考核中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鼓励马克思主义学院依据《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引进办法》,充分利用学习交流机会到发达地区招聘引才,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二是加强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和实施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以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师生比不低于1: 4000的比例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为目标,通过事业编制招聘和非事业编制招聘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强化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目前已拟定了《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工作方案》,2018年10月底启动实施非事业编制招聘专职辅导员47人工作,及时于年内进行补充。制定《云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着力构建辅导员队伍培训工作机制,邀请专家学者到校开展辅导员培训,鼓励支持辅导员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为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供保障。积极开展辅导员各项工作技能赛事,提升辅导员业务能力。10月至11月,举办学校第七届学生教育管理案例写作大赛,评选优秀工作案例,2019年将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公开出版。印发了《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18年辅导员、班主任评优工作及学生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开展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教育、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优秀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深入挖掘辅导员、班主任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等方面的优秀案例。2018年9月,我校哲学与政法学院辅导员向斯楠老师荣获了“云南省第十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全省共10名);职业技术与教育学院班主任吴俊老师荣获了“2018年云南省最关爱学生班主任”(全省共10名);信息学院张愫同学喜获“云南省第十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全省共10名),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刘虹老师荣获“2018年云南省年度辅导员人物提名奖”。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确定2018年招聘2名心理学博士担任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以“专兼结合、专业互补、专职专业、兼职精干”为原则,采取以人才引进、校内调整、事业编制招聘或非事业编制招聘公开招聘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十三五期间足额配备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
4.关于“对肃清白恩培、仇和余毒的认识存在很大差距” 问题,反馈意见共有2个具体问题表现,对照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白恩培、仇和的‘两面性、两面人’以及对政治生态造成破坏的严重性认识不清,有的中层干部甚至认为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问题。一是于2018年10月10日举行以“深刻认识白恩培、仇和的‘两面性、两面人’以及对政治生态造成破坏的严重性”为主题的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专题学习;2018年10月8日,印发关于近期举行二级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要求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以“深刻认识白恩培、仇和的‘两面性、两面人’以及对政治生态造成破坏的严重性”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于10月12日完成了学习。二是于2018年8月28日至8月31日,组织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省委党校开展以“增强党性修养、提升素质能力、主动担当作为”为主题的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就“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关于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一些思考”“党内核心法规解读”和“领导干部心理调适”等进行专题学习。三是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干部专题研修工作的通知》要求,选派15名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传统文化与政德建设专题研修班”;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省管干部和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的通知》要求,组织学校全体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四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将肃清白恩培、仇和的余毒作为必修课纳入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中。五是将对白恩培、仇和的“两面性、两面人”以及对政治生态造成破坏的严重性认识纳入学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处级领导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站位,提高对“肃清白恩培、仇和余毒”的认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2)针对“2017年落实中央巡视云南‘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分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没有该方面内容”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自检自查2017年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是否对白恩培、仇和的“两面性、两面人”以及对政治生态造成破坏的严重性认识进行剖析。针对自检自查问题,要求校级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进行自我批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进行自我批评。二是2018年10月18日,学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校级领导班子成员针对“白恩培、仇和的‘两面性、两面人’以及对政治生态造成破坏的严重性认识不清”的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入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关于“用政治建设统领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的整改情况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问题,反馈意见共有4个具体问题表现,对照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有差距,落实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相关制度规定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进行专题学习,强化对其内涵的认识,就进一步理顺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关系,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书记与校长的关系,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进行了深入学习交流。二是严格落实修订出台的《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各项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明确党委书记、校长的主要工作职责,党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列席党委会,进一步强化党委会履职尽责意识。三是修订出台《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云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明晰议事决策内容、程序和要求,从议题确定、会议召开、议事程序、决定事项、决议执行等方面规范完善。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三重一大”事项征求意见实施办法》《云南师范大学校领导调查研究工作规定》,着力提高决策科学性。四是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报告制度,明确学校党委坚持每年向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专题报告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情况,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坚持每年召开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座谈会,通报执行情况。认真贯彻学校《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实施意见》,学校纪委进一步加强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的监督。
(2)针对“部分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不充分,工作合力不够,有时听不进不同意见,存在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一是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2018年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自己“沟通不充分,工作合力不够,有时听不进不同意见,存在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思路举措。二是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云南师范大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沟通协调制度》。党委书记、校长切实履行党政班子协调运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增进班子团结,带头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维护者和实践者。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自觉在学校党委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集体负责,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全体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做到日常工作开展及有关重要信息要经常沟通,重要问题及重要事项决策前要充分沟通,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执行要协同推进,重大活动及紧急事项要及时沟通,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坚持坦诚相待、实事求是、交流互动、注重实效,作全校各级领导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表率。三是推进制定《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督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督查工作内容、方式、程序,真督实办、跟踪问效、强化追责,推动政令畅通、决策落地、工作落实。
(3)针对“校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开展的工作,会后就没了下文”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把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重点工作任务,作为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任务,把智慧和力量聚焦到党代会提出的部署要求上来,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云南师范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重点任务分工表》专项督察,对各单位分工落实进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分清责任。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召集责任部门研究任务目标落实情况。三是组织筹备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任务分工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将目标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各责任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自查,保证每项分解任务的有效落实。对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和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4)针对“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议了多次至今无结果”的问题。分管责任校领导牵头,人事处等部门正抓紧推进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工作,2018年10月底形成《云南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12月底按程序报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审定,形成正式文件下发,2019年1月起全面实施。
2.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 问题,反馈意见共有4个具体问题表现,对照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坚持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等制度达不到要求”的问题。一是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自检自查本人双重组织生活和讲党课的记录情况,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存在的不足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进行自我批评。巡视整改期间,每位党员校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党支部活动,同时督促所分管联系部门和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过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二是制订《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要求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等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和规范讲党课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在所联系的二级单位党组织或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不少于1次。三是从2018年下半年起,校党委组织部建立服务学校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制度,各党支部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全程纪实,校党委和二级单位党组织定期跟踪并反馈班子成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检验作风建设的重要考核要素。
(2)针对“各级班子民主生活会存在辣味不足,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一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副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二是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三是明确今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者年度民主生活会时,由学校党委派出督导组和列席人员,对二级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督导,审核把关会议材料。加强对各学院、部门会前准备情况的督导,对不聚焦主题、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用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等的,及时指出纠正,必要时叫停,责令重开。对督导组不尽职尽责的严肃追责。
(3)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个别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下属某中学现有党员规模达到成立党委的条件,但一直未成立党委;基层组织活动“留留痕迹、摆摆造型”,有的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甚至出现偏差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在抓规范、提质量、上水平上狠下功夫。严格对标看齐,认真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把入口关,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党组织感召力,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分类指导,严格发展程序,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和师范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组织生活,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注重党性教育,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测查工作;强化基层党建集中督查工作。二是校党委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党委会,批准成立相关中学党委,配备了党委书记及党委副书记。对全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基层党支部全面摸排,自查自纠,进一步理顺组织架构,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三是责成相关党总支严格自检自查,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严肃对待、认真反思、立行立改,并对其所属党支部全面开展自查,逐一检查组织生活及其记录情况。四是责成相关党支部严格自检自查,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该党支部于2018年9月4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紧扣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落实工作,亮短揭丑,深挖思想根源,聚焦政治整改,突出政治整改,收到了团结进步、促进整改的效果。五是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工作激励机制,校党委组织部牵头认真开展调研,参照学院教工党支部支委工作量标准,尽快落实机关党支部等兼职党务干部工作量核算办法,积极推进职务职级“双线”晋升等政策的落实。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对失职失责的党务工作者严格责任追究。六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启动配齐配强机关党委党务干部工作,及时启动建立机关党员活动室,健全机关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七是加强附属中小学、独立学院党建工作,认真调研,不断完善附属中小学、独立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措施,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4)针对“对党员的管理教育不到位。部分党员意识不强,无党费日概念”的问题。一是严格党员管理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努力提升党组织生活质量,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学校党建综合调研督查组对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基层党支部党员管理教育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二是加强对2016届、2017届、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力争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率100%。三是责成相关单位党委严格自查,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确保年内理顺党组织关系。四是制定《关于学校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建立健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对已落实工作单位、未落实工作单位、出国(境)学习的三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优化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转入、保留的程序和流程,增强党员身份意识。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反馈意见共有4个具体问题表现,对照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选拔程序不规范,任职资格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推进《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工作,进一步明确干部任职资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完善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考核评价以及责任追究等机制。二是理顺干部管理体制,党委组织部牵头统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事处密切配合,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三是加快推进《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意见征求工作,于2018年12月前出台实施。加快推进《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工作,于2018年12月前出台实施。
(2)针对“干部调整配备不及时”的问题。一是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云南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二是对空缺岗位处级干部进行选配。2018年10月19日,经学校党委研究,选优配齐正处级干部6名,副处级干部3名。三是加大干部工作调研力度,准确掌握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班子建设情况,建立干部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对少数工作不在状态的干部及时加强教育管理,必要时采取组织调整。着力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干部合理流动,增强干部队伍活动,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
(3)针对“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梳理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2018年10月11日,学校对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的干部开展了提醒谈话,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18年10月9日,制定下发《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明确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时限要求和纪律要求,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三是抓好证件管理环节,对全校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严格管理,一事一批,严格领用程序。抓好行前审批环节,严格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行前审批流程,层层审批,压实责任。四是全面梳理学校特岗人员信息,及时报送到昆明市出入境管理局进行备案,完善出国(境)报备人员的数据更新。五是着力开发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系统,处级干部一经批准因私出国(境),立即登记入库,严格监督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
(4)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所有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干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二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情况表》进行自检自查,全面梳理,对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制定下发《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再次明确报告范围、时限、注意事项、纪律要求以及报告事项变化情况等内容,强化领导干部思想意识的提高。四是向学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放了个人有关事项“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读物,做到人手一册,多措并举,强化“两项法规”宣传教育和学习贯彻,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五是严把内容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工作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如实、准确、全面、精准地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六是严把审核关,对于个人有关事项中一些不符合填写要求的表格退回进行重新填写,并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和反馈信息,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七是严把运用关,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作为干部考察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反馈意见共有6个具体问题表现,对照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党委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和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坚决维护”,坚持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坚持基层调研必问党建工作、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二是认真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组织工作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严把政治关、推荐关、考察关等“十个关口”,坚持“凡提四必”,开展“一培训两谈话”,把日常考核、廉洁自律、信访举报等各方面信息综合起来,抓好干部队伍教育培训,选好用好干部,坚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校党委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末位表态”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断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切实领导校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把招生、基建、财务、国有资产等“十个关口”。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校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联系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和党员。三是认真压实党委履行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党委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确保鲜明的政治方向、服务面向、育人导向,对事关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全力推进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目标任务和《创建一流党建活动方案》《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强化以创建“一流党建”助推“双一流”建设。善于把握高等教育规律,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在加快补齐短板上积极作为。定期召开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云南师范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着手研究出台机构改革等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各项任务,着力抢抓国家大力振兴教师教育、云南实施“双一流”建设行动计划、学校80周年校庆“三大机遇”。四是认真压实党委履行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把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到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校党委会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思想政治工作。校党委书记履行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校长履行好思想政治工作重要职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业务与思想政治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思想政治工作,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对思想政治工作负有重要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快建立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大思政”工作格局。五是不断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党委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六是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实施《关于健全完善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将责任层层传导到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到各基层党支部,督促落细落小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党委书记、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建工作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工作协调的职能,定期召开党建领导小组工作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七是着力健全党委组织机构。年内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巡察督查办公室。八是推进《云南师范大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联席会议制度》的修订工作,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针对“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的问题。一是加快细化校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边界。加快制定《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征求意见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二是对《云南师范大学章程》进行修订,下一步将提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报教育部备案。三是年内完成《云南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规定》等制度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学院的机构设置、各项职责、各项权限、学校对学院的考核等重要事项。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党政工作规程,健全完善学院党政、学院与机关部门、机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
(3)针对“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好,有的不按要求带队检查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问题。一是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针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在2018年10月18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组,制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程》,修订完善《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明确带队检查的校领导、职责和时间。四是建立健全校领导带队检查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全程纪实制度,校领导在动员讲话、检查考核、工作研究等环节工作全程留痕,并按照要求提供全套痕迹资料。
(4)针对“纪委深化‘三转’不到位,存在越位错位情况”的问题。一是转职能。下发《关于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十个关口”部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十个关口”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梳理出高风险点76个,总结防控流程284项。校纪委对“十个关口”部门自查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并分别对后勤、基建等风险点更高的部门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调研,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能监督和纪委专责监督责任。下一步,将在继续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立职能监督和专责监督清单,健全完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水平。二是转方式。修订完善《中共云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执纪监督工作方式,强化纪委的专责监督,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强化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基本建设、学术诚信、资金使用、资产经营与管理、后勤服务等重点工作的制度执行和程序监督,以及对二级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实施职能监督、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履行专责监督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制定实施《中共云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函询实施暂行办法》和《中共云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实施暂行办法》,健全完善了函询、约谈、纪律检查(监察)等内部制度。按照规定要求,本学期对21人进行了函询,对两个二级单位提出了监察建议。修订完善《云南师范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坚持依法有序、公开公正、权责统一、责罚适当、依靠群众、实事求是、惩教结合、促进工作的原则,从严从实准确问责、科学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三是转作风。校纪委制定实施《中共云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从严教育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制定《云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方案》,拟于年内实施,并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创业热情和工作效率,打造信念坚定、忠诚可靠、服务师生、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纪律部队”。
(5)针对“结合实际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日常教育监督提醒、整治不作为等方面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巡察工作的专题报告》,总结了主要成效3项,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4项,报请研究解决的问题6项,其中修订制度1项,审议新增制度3项和工作方案1项。拟于11月提请校党委专题研究。进一步转变运行机制。制定《云南师范大学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拟在对派驻纪检监察员可行性调研的基础上,推进试行校纪委派驻人员制度。监察审计处拟会同校办开展信访工作专项调研,对纪检监察信访和校办信访进行合理分工提出可行性意见。二是抓住重点集中整治。组织开展“违规兼职取酬、违规选人用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领导领衔科研项目过多、校办企业管理混乱、违规处置信访举报“六项问题”专项治理。下发《云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考勤公示制度,强化考勤督查与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抽查。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执行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深入自检自查。完成标准化谈话室和留置室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对审计监督进行大起底,梳理汇总了内部控制、财务监督、资产和西南联大校区家属区等管理、基本建设审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组织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暨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案明理的警示教育功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云南师范大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拟于年内开展专项学习教育,达到教育、警戒、提醒的目的。拟在即将进行的新聘教师岗前培训中,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和纪律规矩方面的教育。制定并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岗位职责,制定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向校纪委报告本单位“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制度,通过纪检委员开展日常提醒监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纪检委员正风肃纪“前哨”作用和对基层党员干部“近距离监督”的优势。四是构建“四种形态”运用长效机制。修改完善《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方式方法、实现路径,增强其可操作性,确保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严谨性、规范性和长效性。制定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调研抽查方案。拟于年内开展一次调研座谈,梳理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组织、人事等部门、各二级单位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五是注重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全年对451人次出国境申请,并对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等进行认真审核,对存在问题的提出了否决意见。
(6)针对“对下属单位纪检干部业务指导培训不够” 的问题。一是完善培训体系。将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纳入学校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并制度化,实施全员、全面、系统专业培训,制定本届党委任期内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明确每年的培训形式和内容。制定2018年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方案,拟于11月实施。二是搭建学习教育平台。加强纪检监察网站建设,搭建纪检监察工作通报、交流学习、工作研讨、调查研究的网络平台。拟于年内开展一次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加大基层纪检委员工作经验相互借鉴和交流力度。三是丰富培训方式。结合工作需要,遴选一批二级单位纪检委员、业务骨干进入政治巡察、执纪问责人才库,并在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组成员中增加二级单位纪检委员所占比例。通过以岗代训、以案代训,提升基层纪检委员的执纪监督能力,进一步完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体系。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反馈意见共有5个具体问题表现,对照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校级领导律己不严格。存在超范围领取奖金酬金等问题,如:个别校领导在兼任二级学院职务期间,在领取本职务全额工资的同时,还在学院领取岗位津贴;校级领导领取部门、学院发放的酬金名目繁多,有人大代表选举劳务费、监考费、录取通知书封装费、加班费、开学(毕业)典礼编导策划费等”的问题。一是学校坚决贯彻执行省纪委、省委巡视组要求,对不规范的收入限期予以清退。二是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律己不严格,超范围领取奖金酬金等问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校纪委对自查自纠、核查界定和整改清退工作全程开展专项监督。三是坚决严格执行《云南师范大学岗位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定,规范人员酬金发放工作,严格审核发放依据,对于不在绩效总量内的在编人员酬金项目,职能部门需按要求提供上级部门可允许该项目发放人员酬金的依据,严控单列发放。进一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的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坚决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针对“作风不实,担当精神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存在官僚主义,态度粗暴、遇事推诿、不敢担当,对部门和单位的困难关心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实施《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细则》,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干部的担当作为和服务意识。二是拟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的“十个承诺”》,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做绝对忠诚可靠的表率、做善学善谋善用的表率、做增强能力本领的表率、做主动担当作为的表率、做勇于开拓创新的表率、做团结和谐干事的表率、做优质高效服务的表率、做甘于无私奉献的表率、做严守纪律规矩的表率。加强干部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三是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针对“作风不实、担当精神不够、官僚主义、态度粗暴、遇事推诿、不敢担当、对部门和单位的困难关心支持力度不够”问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将该问题纳入2018年度学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全校领导干部对照问题进行深刻自检自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3)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够,调研工作浮于表面”问题。一是针对该问题,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入自查自纠,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将其纳入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深刻自检自查。二是完善《云南师范大学校领导联系基层实施办法》,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校领导提高调查研究实效实施办法》,明确校级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一次深入到分管、联系单位研究和指导工作,至少与分管、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谈话,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两次,与两名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建立相对稳定联系。严格落实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对校长信箱、党办信箱、校办信箱或来信来电反映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校领导每年至少两次到基层学院和部门走访调研,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每年度完成1-2篇有内容、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从2019年度起,每位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校改革发展需要,明确调研计划,确定调研主题,提交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三是校纪委进一步加强对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执行调查研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各级各部门调研开展情况纳入经常性工作检查和巡察内容。
(4)针对“一些行政部门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各部门和学院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专题讨论,着力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对“四风”问题顽固性和反复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广大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二是修订完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建立并实行“云南师范大学机关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季度例会”制,召开“云南师范大学机关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季度例会,分析研判机关作风建设、研究细化具体整改措施、布置安排具体整改工作。三是组织机关各部门和学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工作作风建设自查表》,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事难办”的问题,制定解决“事难办”的具体措施,通过健全完善服务窗口标识、办事指南、服务流程等,加强“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的落实,提高服务效能。四是通过座谈讨论会和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学院等各单位对机关部门工作作风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反馈。五是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机关工作人员“八项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秘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法违纪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加大宣传动员,真正使广大机关行政工作人员对“承诺”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塑造机关优质服务新形象。六是推进机关党支部与学院、系、教研室、实验室、班级部分师生党支部“结对共建”工作,促进机关部门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七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对机关部门、学院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深化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把工作作风、纪律执行和职责履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八是推进实施《机关部门“示范科室”申报建设工作方案》,开展机关部门“示范科室”申报建设工作。积极研究探索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反馈评价机制、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长效机制。
(5)针对“存在形式主义。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长期存在,2015年至2017年会议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一些与单位业务结合不紧密的会议都得参加,不在呈贡的单位距离远,来回奔波,苦不堪言,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从严控制各类会议。修订完善《云南师范大学会议管理办法》;党办和校办从严审批、机关各部门从严控制全校性会议的数量、会议时长和参会人员规模;提倡套开、合开、少开,做到开短会、不陪会;确定每周一为校级层面“无会日”;确保会议数量与同期相比明显减少。二是从严控制各类文件。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和精简文件的规定》;党办、校办、纪委办按规定履行职责;优化协同办公系统和公文处理流程;确保发文数量与同期相比明显减少。三是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两校区视频会议系统,传达性、学习性的会议,相关学院和部门、附属单位可就近参加视频会议。四是2018年4月以来,学校共召开会议213次,比2017年同期下降38%。2018年4月以来,学校发文368件,比2017年同期下降22%。巡视整改以来,《教师教育改革专题讲座》等学习性会议通过视频会议方式举行。通过整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能,以党风促政风带动校风、教风、学风进一步优化。
3.关于“执行制度不严,存在廉洁风险”问题,对照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全面开展预借款清理工作,对所有未报销款项,责任到人、逐笔清理、精准通知、对表销号。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公务活动暂付款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管理暂借款,定期对超期的暂借款进行清理,及时催收,从制度层面规范公务活动的预借款报销工作。二是修订《云南师范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细化周转房管理使用审批权限和工作流程。推进建立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定期听取周转房管理使用工作制度,确保实现房源和使用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制定实施《云南师范大学教育收费清查专项工作方案》,对全校各级单位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
三、持续深化整改,推动学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在省委、省委巡视办、省委第八巡视组、省委高校工委的有力指导和帮助下,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更加深入,学深悟透取得明显成效,用以指导和统领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全局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全校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坚决维护”进一步树牢。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攻坚克难、深化改革的定力更加坚定,学校党的建设和改革建设发展呈现新气象,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更加巩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这与省委要求和师生员工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需持续不断深化,与学校改革发展实践紧密结合必须不断强化;巡视整改任务的落实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保持持续深化的韧劲,坚决克服紧一阵、松一阵的麻痹大意和懈怠思想,对一些制度机制尚未健全完善的要继续调研,征求意见,抓紧决策;对制定出台的制度,要进一步对标推进,加强执行过程的督查,在执行中完善,强化考核、评价、问责等;对一系列规划的重大项目,如万溪冲校区建设、西南联大旧址保护提升规划实施、学前教育大楼建设、化解新校区建设债务工作由于受政策、资金等因素的制约,难以短期内见效,要加快推进。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严格按照省委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地抓好深化整改工作,巩固拓展集中整改成效,为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保证。
(一)切实提高政治敏锐力,着力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精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科学判断,以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整行装再出发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部署、措施要求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始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中,不断提升学校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担当,高标准持续深入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继续强化真改、实改、限期改,贯彻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强化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坚持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跟踪问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把巡视整改作为铸魂工程、强身工程、筑基工程,在强力治标的基础上,加大治本的力度,着力把老问题和新问题、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一并解决好,注重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构建管党治党常态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持续改进作风抓整改,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真正把作风问题往深里抓、实里查。要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督导学校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关于“整改不到位就是违反政治纪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整改不到位就是处理一批干部”的要求,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做到有责必担、失责必究、问责必严。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减,营造并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三)结合全面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抓整改,争做师范教育的排头兵
将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与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任务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刻理解召开全国教育大会的时代背景,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战略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紧扣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以及学校改革建设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坚持当前与长远相衔接、重点与全面相结合,激励干部奋进创业、鼓励教师潜心育人,深入推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教师教育振兴工程、“双一流”建设和博士学位点建设工程、教育科技扶贫工程、西南联大文化传承工程,全面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充分激发学校内涵发展生机活力,引领全省师范教育改革发展、输出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增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自觉自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四)立足长效机制深化整改,以发展成果检验巡视整改成效
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使深化整改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担当作为、善作善成,有力推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进程。要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要建章立制、常抓不懈,提升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要统筹协调、确保实效,把巡视整改与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办好80周年校庆、推动“双一流”建设、教师教育振兴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为云南基础教育输出更多优质的师资人才,努力以巡视整改促进加快发展,为迎接西南联大在昆建校暨云南师大建校80周年华诞,为我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云南师范大学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5910799;电子邮箱:ynnudb@ynnu.edu.cn。
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党委
201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