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7日至6月2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云南大学开展了巡视。8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云南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一)关于“抓党的政治建设缺乏力度”的整改情况
1.针对“‘四个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着力加强理论学习,9月14日举行了2018年第9次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双一流”建设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教授作“迈入新时代、迎接新挑战,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专题辅导报告。结合实际制定校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深入学习理论,开展谈心谈话,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杨林同志带头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10月12日,召开校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及重大决策部署,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对比与985高校的巨大差距,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对标对表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双一流”建设。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9月14日,邀请省委高校工委宣讲团成员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宣讲报告。组织全校44个院级党组织书记在本单位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并及时报送宣讲情况,继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覆盖。以入选“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基地”为契机,制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报送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抓好有关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所有课程教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三是加强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建设。修订完善和及时印发《云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云南大学2018年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对各院级党组织2015年1月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原件、学习统计表进行专项检查,学校党委于9月28日对中心组学习未达标的26名院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限期整改,相关学院已于10月18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印发通知,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纳入院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督促抓好理论学习。
四是紧紧围绕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云南“八大产业”和打造世界一流的“三张牌”战略,切实提高学校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统筹实施好“双一流”建设和部省合建工作,以抓好一流大学项目库实施为重点,围绕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云南“八大产业”和打造世界一流的“三张牌”战略,做区域文章,建一流大学,着力体现学校的“三性”,即学校在全国的不可替代性、科学研究的创新性以及对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性。抓紧推进2018年“云南大学服务云南行动计划”立项项目,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文化产业及特色小镇建设服务计划”“智慧机场管理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及实现”等7个项目立项实施。制定《云南大学新工科建设方案》《新时代云南大学新文科建设方案》《云南大学基础学科发展计划》,将“生态学学科群对接云南省高原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发展项目”“民族学学科群对接云南旅游与康养产业发展项目”列入一流大学建设项目库,作为学校直管重大项目,已安排专项经费启动建设。
五是采取有力举措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进一步完善并上报《云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创建方案》。落实教育部领导指示精神,校党委主要领导率队赴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学习以一流学科建设加快一流大学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全面梳理各职能部门牵头承担的一流大学建设目标任务,校行政主要领导与校属各单位签订了“双一流”建设目标责任书,与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签订了项目任务书,建立健全一流大学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学校制定印发《云南大学学科特区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和民族学学科特区等内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为学科特区建设营造良好政策氛围。全面分解一流大学建设的“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在学校已立项的一流大学114个建设项目基础上,新增5个重点建设项目,将一流大学建设项目增至119项,落实年度建设计划和进度,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建设任务。
六是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实施细则》,校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对5家承担“双一流”建设重点任务的单位开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的专题调研,为配齐配强干部和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改革、推进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决策依据。通过提醒谈话、诫勉问责、组织调整等形式对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
七是全面推进学校办学治校方式创新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将“双一流”建设办公室作为学校单独机构设立,选调精干工作人员充实“双一流”建设管理工作力量。围绕学校一流学科(群)建设,科学设置学科特区和人才培养特区,完善特区内部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激发活力、高效运行。抓好《云南大学教师岗位基本工作量要求及核算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落实,要求各单位参照制定《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2.针对“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加强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研究制定《云南大学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试行)》,抓好《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执行好党委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制定《关于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报告的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围绕办学治校和“双一流”建设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校党委常委会年度议事计划,每月定期研究解决“双一流”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党委权责清单,研究制定《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常委会议题登记制度》,从制度设计上明确党委会议题上会要求和程序,增强党委常委会整体谋划和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能力,切实加强学校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到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
三是制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程序文件并严格落实。根据《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研究制定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内容和权责清单,并抓好执行。9月19日,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校行政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相关文件,汇编相关文件材料提供给校行政领导学习。落实校长办公会议题登记制度,明确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提交常委会研究的事项由校办汇总提交党委办公室安排上会。纪检监察部门对执行情况加大督察督办力度。
四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人才引进调动、大额资金使用安排、推优评先奖励、学术组织组建等事项,均要求先通过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再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再开展后续工作。认真梳理2015年以来校长办公会议应上党委常委会而未上会的议题共71项,并分类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3.针对“深化改革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成立云南大学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各专项组。10月9日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10次集体学习会暨学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邀请2位专家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精神进行了传达和解读,专题研究学校深化改革工作,以脱胎换骨、披荆斩棘的拼搏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同时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推进各项改革进程。。
二是严格落实中组部和教育部党组推进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修订《云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流党建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深入推进一流党建,引领保障一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一流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积极推进党史党建学位点建设,加强党建研究,提高党建人才培养质量。开展落实“党建二十条”专项检查跟踪问效,下一步将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三是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突出问题,按照一流党建的目标和要求,加大党建人财物投入力度,设立党建专项经费,为44个院级党组织配备专职组织员60人,提高党务工作干部待遇。注重党支部班子建设,配强支部书记,及时增补委员,保障队伍稳定。强化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出台《云南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党建保障激励机制的决定》,确定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学生工作、组织员等岗位的工作量认定方案。与院级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年底考核时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对年度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针对“重科研,轻教学”突出问题,在教职工入职、培训培养、职称评定、评优评奖、考核评价等工作中,进一步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的权重。设立教书育人奖,加大对教书育人工作的表彰力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激励教师积极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职责。
五是针对“重学术、轻管理”突出问题,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设立管理服务奖,确定合理的激励、晋升、培训和培养机制,多形式、多途径配齐培强管理干部,加大管理人员在职学习进修和培训力度,选派优秀管理干部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行脱产学习,提高服务一流大学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比例。强化管理并与单位考核挂钩,以刚性的制度约束确保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定实施《云南大学教学奖励绩效核算办法》,把教授、副教授上课比例作为对各学院、研究院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考评体系。加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力度,开设大量有特色的专业选修课程,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实施研究型教学改革。
七是健全激励机制,引导全体教师在积极参与“双一流”建设中实现自身发展、推进学院发展、贡献学校发展。筹备召开全校“双一流”建设工作推进会,强化责任与任务落实,与各院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签署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进项目目标责任制管理,深入推进项目实施。编制《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工作简报》,梳理总结学校“双一流”建设进展,及时向教师通报建设进度安排、任务要求、工作程序、落实办法、成效考核,激发教师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的积极性。
(二)关于“思想建设薄弱”的整改情况
4.针对“校党委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重视”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9月12日组织2018年度第8次集体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中国文联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补课”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结合实际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实施《关于云南大学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的决定》《云南大学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结合校领导分工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了每位校领导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13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狠抓责任落实,把“四种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第一轮校内巡察工作内容,对被巡察的院级党组织、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理论学习等情况进行巡察,要求各院级党组织、各单位深入自查自纠,对标对表中央、省委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理论学习。学校党委于9月28日对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存在问题的14个单位25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10月18日各单位已完成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院、各单位、各部门对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各党支部迅速安排时间对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补课”学习和再学习,推动党支部学习全覆盖。
四是制定和落实《校领导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实施办法》,完善联系登记制度,制定校领导联系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等统一战线人士分工及时间表,实现校领导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5.针对“思想政治教育没有抓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云南大学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9月21日学校召开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通报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情况,专题研究课程思政建设、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推动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努力创建“一流思政”,构建“大思政”格局。全面推进思政课程的育人工作,组织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完善课程设置管理、课程标准和教案评价制度,建设思政课精品课程,不断增强思政课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加强与省委宣传部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加大思政课教师培训、研修力度,推行思政课教师特聘制度。开展艾思奇书院、艾思奇广场等标志性项目建设,办好“艾思奇大讲堂”,推进马克思主义在校园的宣传、研究和传播。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艾思奇哲学学院融合发展,制定师资建设规划,对思政课教师引进调动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2019年起每年划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开招聘指标4—5人,采取招聘应届博士、引进高层次人才、校外正常调入、校内调整等四种途径增加思政课教师。按照教育部规定的配备比例,做好年度专职辅导员的招聘配备工作,实现3年内配齐建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专职辅导员队伍的目标。
三是修订《云南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校领导和教学督导听课制度,明确校领导每学期须听取3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对2016年以来校领导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和梳理,通过建立校级领导干部听课提醒制度及时提醒校领导,目前已全部完成补听课程。
四是成立思政课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层面的课程教学整改工作。对思政课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增强思政课对学生的吸引力和说服力,保证到课率,提高“抬头率”。认真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完善课堂教学过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平时成绩管理的规定,完善出勤率、作业、课堂表现、测验等四个环节作为平时成绩考核的办法,严格平时成绩考核,着力治理课堂教学秩序。
五是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开展2018年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对思政课进行重新规划和建设,按要求调整开课顺序,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环节,确保给足学分、开够学时。综合考虑学生专业背景组织思政课教学班,积极推行 100 人以下的中班教学,大力提倡中班教学、小班研讨的教学模式。规范建设思政课教研室,统一实行集体备课、改进完善考核方式。把网络平台作为辅助手段,积极探索网联网+课程教学模式,在确保课堂教学按规定落实的情况下,丰富课堂教学形式和方法。
六是深化思政课堂教学改革,大力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化。强化课程指导,研究制定《云南大学关于深入实施课程思政的指导性意见》,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综合素质教育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体育课等五类优化课程设计,改善教学方法,梳理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要求各门课程都做到“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形成全课程育人的协同效应。10月10日,聘请复旦大学教授对各学院开展课程思政的骨干教师进行了专项培训。
七是多措并举,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对涉及学生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查找原因,分析存在问题,对有关学院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对学院书记和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学院院长做出书面检查,取消该学院2018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要求学院尽快完善和坚决落实学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云南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加强对辅导员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根据本科生专职辅导员缺额的实际,计划在2019年招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10人,使本科生辅导员人数配比符合教育部规定。制定《专职研究生辅导员配备问题解决方案》,增加专职研究生辅导员人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增加到36学时。提高心理测试筛查率,对重点关注学生开展评估访谈,根据访谈情况及时跟进。改进和提升筛查量表的信效度,强化目标人群干预的主动性。加强“校—院—班级—宿舍”四级预防及干预体系建设,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邀请昆明市公安局、陕西师范大学有关负责同志作专题讲座,开展安全知识、心理健康、防诈骗防不良网贷等主题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安全意识。研究制定《云南大学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和落实学生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6.针对“阵地管理缺乏有效防范机制”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9月21日,校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通报全国、全省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就有关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研判。执行好中央、省委、省教育系统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文件,要求各院级党组织认真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逐条逐项梳理落实,各院级党组织已按时报送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季度分析研判报告。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阵地意识,对《云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云南大学教师教学行为规范(试行)》《云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管理的暂行办法》等文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贯彻落实“易班”建设推广行动计划,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应急处置机制,细化应急处理流程。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课堂教学管理。
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第一批校内巡察工作中,对被巡察的6家单位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四是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履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教育管理和纪律约束,为推进“教师思政”建设、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五是扎实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建立健全对邪教的定期研判、发现处置等防范机制。加大对校园涉教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处置工作力度,做到提前预警、及时发现、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的办学环境。
二、“党建工作不扎实”方面
(一)关于“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要求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7.针对“抓党建工作乏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一流党建工作。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以一流党建引领和保障“双一流”建设工作,修订完善《云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流党建的实施意见》,增强一流党建对“双一流”建设的引领和保障。通过在人才特区和学科特区设置党支部等方式,将科研教学、人才引进、经费分配、职称导向、绩效考核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从思想引领、文化涵养、科学推动等方面为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党建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云南大学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形成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云南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党建保障激励机制的决定》《云南大学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方案》《云南大学教职工党支部建设标准》《云南大学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等文件,抓好《云南大学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联系师生制度》的执行,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党建机构、人员、经费等条件保障,决胜扶贫攻坚,全面提升党建质量和水平。
三是严格引进人才管理。强化党管人才,严格执行《云南大学引进人才实施办法》,对拟引进人才严格按程序进行考核把关。
四是规范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云南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和《<云南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在职称评审中,不断加强教学方面的权重,积极引导教师教学、科研并重。制定出台《云南大学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不断完善辅导员职称评审机制,打通辅导员职称晋升通道。
五是改革绩效考核方法。把绩效考核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分级管理、强化考核、优绩优酬、动态调整的原则开展绩效考核。根据《云南大学绩效工资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云南大学岗位绩效实施细则(试行)》《云南大学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绩效和业绩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机关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作发放,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六是强化党建责任意识。学校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党政同责的责任清单,保证领导班子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典型标杆、打造党建工作品牌,探索实施“头雁工程”,抓住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院士博士教授三支铁军,明确党员第一身份,努力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严格党员干部管理,开展干部纪律教育和作风整顿,严格执行干部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外出报备等制度,采用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8.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委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再次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白恩培、仇和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和鲜明表态,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同时学校党委派出督导组,进行全覆盖督导,严格把关。
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10月12日召开的校领导班子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相关校领导在会上做出检查,对白恩培、仇和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和鲜明表态,未按要求履行院级民主生活会督导责任等职能的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严肃的自我批评。
9.针对“‘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从严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修订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建设标准和实施意见,修订《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日常建设。通过党建大地图实时监控党支部工作月报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情况。发挥党建督导组作用,开展党建基础工作督查,对存在记录缺少、书写混乱、要素不全、安排业务等问题的28个党支部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
二是开展基层党组织生活检查。组织各院级党组织对2016年以来党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未以双重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没有在支部讲党课的校领导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
(二)关于“选人用人违规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
10.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相关规定。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云南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云南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云南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规定,坚决防范和避免选人用人违规问题发生。
二是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严格按照选人用人规章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聘任干部。对5名破格提拔和1名越级提拔经历存疑的干部,补齐相关材料。对有的干部在试用期间调整岗位等问题,由校纪委和组织部写出检查。对全校处级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再梳理、再核查、再规范,对经历存疑、信息不准确等问题进行梳理整改,要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要在今后的归档干部任免表中体现,同时严格按照档案专项审核要求,对档案缺失材料进行补充。启动开展科级和科以下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1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统筹规划不够,承担一流学科建设任务的民族学、物理与天文等4个学院主要负责人岗位长期空缺”的整改情况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结合“双一流”建设需要,校党委对全校中层干部队伍进行全面分析、整体考虑,对17个院级党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同时根据实际岗位工作需要,发布《云南大学招聘部分学院、研究院院长公告》《云南大学2018年教育部“长江学者”人选招聘公告》。
三、“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不落实”的整改情况
12.针对“2015至2016年校党委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记录”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从2017年起,校党委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召开了学校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二是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印发《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明确了班子成员听取分管、联系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制度,明确了班子成员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实施办法,把“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13.针对“2015-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存在瞒报行为”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处理的有关规定,对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领导干部直接亮剑,对处理不到位的30人,1人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给予29人诫勉处理。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启动前,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填报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以案说法。
二是由纪委再次约谈存在瞒报问题的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并告知如以后再出现此类情况,将予以从重处理,要求举一反三、引为镜鉴。
(二)关于“纪律建设不敢较真碰硬问题突出”的问题
14.针对“纪委‘三转’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研究起草《云南大学纪委关于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检查职能的巡视整改方案》,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深化“三转”总体要求,按照巡视反馈意见,立足服务保障“双一流”建设,通过内部整合,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以多一些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少一些处理处分问责移送为目标,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学术研究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是明确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不再参加呈贡校区二期建设每周工作例会;二是监察处撤回派驻财务、后勤、基建的三位副处级纪检监察员;三是监察处加快云南大学电子监察平台建设,今年年底交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四是加强对一流大学建设、一流学科特区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六是进一步整合纪委办、监察处的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七是成立云南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核编5人,人员逐步到位。
15.针对“落实监督责任的能力较弱”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了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9起违规违纪案件的相关情况并进行了警示教育。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8年九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件通报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向全校通报了9起违规违纪案件,用身边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引以为鉴。
二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纪委再次认真梳理研究9起违纪案件,对未开展“一案双查”的案件由校纪委发函至有关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根据“一案双查”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分别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加强惩处力度。制定印发《云南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在全校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关于“作风建设存在整治‘四风’不力”的整改情况
16.针对“‘表态多、行动少’,担当作为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按照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标准和要求,研究制定《云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首问办结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突出服务导向,体现师生为本,加快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构建与一流大学建设相匹配的机关文化。组织各党支部书记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讲授一次党课,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精神。
二是加强“四风”整治力度,在云南大学校园网首页上设立网络“四风”举报窗口,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坚决惩治师生身边的不作为问题。严格执行《云南大学督察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做到全程督办、限时报告以及情况通报,每周四向责任单位及联络人发出《督察督办通知》,每周一汇总执行推进情况,着力解决“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修订完善《云南大学校长办公室督察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设立 “校长信箱”“校长热线”,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反映问题,做到有记录、有调查、有跟进、有结果、有反馈。
三是财务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机关服务部门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云南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意见》,强化服务意识。按照《云南大学经费管理及审批办法(试行)》,优化精简报账流程,新编制作《报账(办事)指南》,按《报账(办事)指南》向师生一次说清楚报账所需流程和资料,方便师生报账。研究出台《云南大学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简化采购申报、审批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统筹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外语学院同声传译室、翻译工作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超净实验室建设实际需要,已准备好采购需求资料,采用EPC模式完成采购,推进国际联合实验中心实验室建设;加快地球系统研究中心所在的实验实训大楼建设。
17.针对“校领导深入基层少、帮助解决困难少、主动推动工作少”的整改情况
落实校领导联系群众、联系基层制度,完善校领导联系学院机制,明确校领导联系学院、研究院的分工责任,加强领导干部与师生员工的直接联系,召开引进人才工作座谈会等会议及时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基层工作状况和校情民意,努力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良性互动,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共同建设一流党建和一流大学。
(四)关于“校办企业管理松懈、廉洁风险突出”的整改情况
18.针对“投管公司存在廉洁风险和缺乏管理”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机构和职能。成立“云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云南大学校属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校属企业的监督管理。梳理汇总投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有限公司、云大出版社近3年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国有资产状况,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核定新一年经营指标,拟制定并实施投管公司、云大出版社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二是进一步完善云南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完善《云南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双一流”建设2018—2020行动计划》,制定《云南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自律力“四力”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云南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云南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云南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议事规则》《云南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促进投管公司规范管理,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启动校属企业体制改革。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包括投管公司在内的所有校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理清学校与校属企业的产权和责任关系,出具《校办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经济鉴证报告》及《管理建议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校属企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及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机构审批同意后,分别采取清理关闭、脱钩剥离、保留管理、集中监管等方式进行校属企业体制改革。
四是进一步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对科技咨询中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研究制定《关于理工科纵向项目绩效考核发放的暂行规定》《云南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暂行)》《云南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暂行)》等管理制度,拟定《科技咨询发展中心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整改方案》,促进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防止出现违反廉洁规定的问题。
19.针对“出版社库存图书长年积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类处置库存图书。对已污损或破损、无销售价值的图书,通过招标程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对库存图书进行清查盘点,出具资产损失鉴定报告,按资产管理相关程序进行处置。对出版年限较长、有一定销售价值的图书,以低折扣营销或捐赠社会,对于无法销售或捐赠的剩余图书报学校批准进行报废处理。对5年以内出版的图书,深层挖掘市场,拓宽销售空间,减少库存积压。同时积极寻找合作方,利用一些长期积压的图书开展二次销售。
二是逐步减少库存。制定《云南大学出版社积压图书处理方案》《云南大学出版社库存图书管理办法》,推进库存图书报废、核销工作固定化、常态化。制定《选题、书号管理的相关规定》,从图书策划源头把好选题关,避免造成新的图书积压,逐年减少库存。
20.针对“后勤集团编制外用工风险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未购买保险的1267名编外员工(截止10月中旬,其中的39名编外员工已自动离职,集团现共有未购买保险员工1228人),在继续购买“意外伤害险”的基础上,从2018年起全部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现已完成815人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报销工作,总金额211680元;其余413名员工正在办理之中,待本人提供相关保险购买凭据后,集团将及时予以报销。
二是按照五年内分期分批解决管理骨干及技术骨干合同签订和保险购买整改目标,已完成第一批共计21名管理骨干及技术骨干的合同签订及保险购买工作。
21.针对“学校绿化项目和修缮工程均以学校目标责任书下达给后勤集团负责”的整改情况
对学校绿化项目和修缮工程进行排查分析研判,针对不同情形进行分类处理。绿化项目包括绿化工程和绿化管养两个方面,由于学校呈贡校区一期建设时,必须在一年内完工并搬迁,为保证工期,部分绿化项目由学校会议决定交给了后勤集团承担。通过巡视整改,学校全面清理了绿化工程项目,立即整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规范实施;绿化管养通过学校组织调研、市场询价、联席会议定价和学校会议审定的方式确定,由后勤集团承担。出台了《云南大学公用房屋和公共设施修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修缮改造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流程,并通过公开招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入围施工单位,杜绝了以委托责任书下达给后勤集团的现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5033908;邮编:650500;电子邮箱:ydjw@ynu.edu.cn。
中共云南大学党委
201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