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4月27日至6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公安厅进行了巡视。8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公安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热中温下冷”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存在‘虎头蛇尾’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充实“警务实战创一流、跨越发展勇争先”专班力量,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导问责,采取“每周进度汇总、每月情况通报、季度考核评价”的方式,对214项跨越发展指标逐一明确标准、逐一对账销号;二是结合职能任务,加大对各级公安机关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保障服务脱贫攻坚12条措施》的监督检查,为打赢新时代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二)关于“对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认识模糊”的整改情况。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委成员认真撰写自我检查材料,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认识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地剖析和检查,肃清“对白恩培、仇和等余毒”的模糊认识。
(三)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整改情况。一是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通过压实领导责任、广辟线索来源、强化督办和考核,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日前,全省129个县(市)实现线索全覆盖,打掉涉黑涉恶团伙327个,其中涉黑团伙25个、涉恶团伙302个;二是刑侦与纪检部门密切配合,深挖彻查“保护伞”。
(四)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民警入职、晋职、晋衔培训的必训内容,建立每年一次全省范围的培训机制。今年9月举行了全省公安新闻宣传培训,并安排专人到各州市对全省公安科所队长培训班、警衔晋升培训班进行专题培训;二是省厅制定下发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安新闻舆论工作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强化全省公安机关新闻舆论工作;三是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全面规范全省警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四是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持续推动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普通党员政治生活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云南省公安厅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云南省公安厅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实施办法》,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标准和程序;二是厅党委以身作则认真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两次审阅、修改党委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展了“有辣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厅党委成员带头,厅直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分管的部门,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加强督导,普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参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得到增强。
(六)关于“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实,‘两学一做’未形成常态化,‘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云南省公安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规范了基层党组织召开委员会的议事范围,坚决禁止“以支委会代替全体党员学习,以行政会代替支部学习”的现象;二是组织开展了“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性”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云警党建”公众号推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常态化开展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评查。
二、党建工作“灯下黑”方面
(一)关于“存在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公安厅干部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干部工作流程和权限,强化干部选拔、干部调动、干部交流、干部培训、干部监督等工作。
(二)关于“党务工作者不懂党务”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云南省公安厅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立及换届选举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设立和换届工作;邀请省委组织部一处、二处的同志为厅机关579名党务干部开展党建基础工作专题培训,经过党务知识测试,参训人员均达到了合格的标准;二是从厅机关抽调党建工作业务能力强、熟悉全面党务工作的党务干部组建厅机关党建工作教官团,编写授课提纲,对厅机关开展党务工作常态化培训,切实帮助基层党支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三是以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为抓手,开展了党务基础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系统条、块之间形成的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监督网未形成合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健全完善大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民警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整合了监督力量和资源,建立联席会议、协作配合和通报报告三大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共享、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二是制定《云南省公安厅聘请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工作方案》,从社会各界聘请60名党风政风警风特邀监督员,加强对全省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履职情况的社会监督。
(二)关于“机关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省委编办申请厅机关纪委专项编制;二是选调民警充实厅机关纪检干部队伍。
(三)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涉案财物清理整顿工作,梳理出22条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清单,对涉及的警种和部门共开列32个方面的责任清单,通过任务分解、目标细化抓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二是组建各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专班,建设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场所;三是强化审计监督。
(四)关于“行业协会、企业尚未脱钩管理,廉政风险隐患较大”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安厅所属行业协会进行了全面梳理,已决定注销云南省保安协会。云南省信息安全协会和交通安全协会没有列入省政府的脱钩试点名单,暂不予脱钩;二是对未纳入省级脱钩名单的行业协会,压实主管厅直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行业协会的管理工作。
(五)关于“文件多会议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任务依然艰巨”的整改情况。一是省厅下发了《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措施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通知》,以硬指标精简会议文件,对2018年8月以后厅直各单位以厅名义制定红头文件和以厅名义召开会议提出具体量化要求。8月20日以来以厅名义印发红头文件和召开会议数量大幅下降;二是印发了《关于调整云南省公安厅机关发文审批单部分项目及规范填写要求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厅简报工作的通知》,提升文件简报质量,提高公文流转效率;三是严肃督办追责。建立每月例会点评通报制度,对厅直单位文件会议情况进行综合点评通报。
四、上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方面
一是公安厅完成了对所属22家掩护性、保障性企业以国资委委托监管、改制退出、关闭注销和其他方式脱钩的审批工作;二是加强对相关企业办理脱钩工作的督导,每周汇总相关单位脱钩手续的办理情况,督促厅属企业尽快完成脱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3052696;电子邮箱:1196541562@qq.com。
中共云南省公安厅党委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