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7日至6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云南警官学院进行了巡视。8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云南警官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思想政治建设不实”方面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浮于表面,结合实际不紧密,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现象。
整改情况:
①增强学习效果。召开党委扩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5次,党总支(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21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上等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学习深化,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联系学院改革建设发展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解决“浮于表面,结合实际不紧密”等问题。
②强化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中共云南警官学院委员会“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云南警官学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写好教育“奋进之笔”实施方案》《云南警官学院“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等贯彻落实意见,吃透上级精神,突出学院特点,强化措施,增强实效。
③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制定《云南警官学院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云警院发〔2018〕116号),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示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中央、省委、公安部、公安厅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的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④开展首轮政治巡察。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云警院党〔2018〕126号),并于9月28日至10月26日开展首轮巡察工作,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暨思想政治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⑤聚焦问题抓实整改。10月18日,召开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召开专题整改组织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自身存在问题。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派员到会指导,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谈心谈话深入、批评与自我批评充满“辣味”给予充分肯定。
此项整改基本完成,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厅主要领导2017年4月在学院调研时的工作要求不具体不深入,目前尚未“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规定完成时限”。
整改情况:制定《云南警官学院贯彻落实任军号同志调研讲话要求任务清单》(云警院发〔2018〕117号),推进任务落实落细,涉及到的3个大项12个小项具体工作均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此项整改已完成。
2.班子整体功能不强。党委9名班子成员中,具备高校工作经历的仅2人,对高等教育特别是公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在推动学院发展上思路不宽、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
(1)修订议事规则。修订《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新增“原则上每次党委会都对教学、科研工作进行研究”的规定,突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促进在干中学、学中干,切实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对高等教育特别是公安教育特点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近期召开的党委会每次都有1至3个教学科研议题。
(2)落实听课制度。认真执行党委班子成员听课制度,坚持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的要求,促进深入了解教学情况,掌握教育教学规律。2018年9月3日开学至今,党委成员听课8人次。
(3)领导带头授课。制定并组织实施党委班子成员、副巡视员讲授《形势与政策》课制度,每人每学期完成授课及作业批改等教学任务5次。目前该项工作稳步推进。
(4)强化学习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到知名高校培训,组成学习考察组,到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知名高校和公安院校学习考察;邀请国际(国内)警察院校专家举办研讨会和专题讲座,学习先进办学理念与管理经验,着力提高党委班子和中层干部的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
(5)优化班子结构。积极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党委班子结构状况,引起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党委班子结构的关注和重视,今后党委班子调整时,充分考虑班子结构问题。
此项整改基本完成,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3.改革担当精神不足
(1)警务实战化教育教学改革滞后。
整改情况:
①举办实战化技能比赛。认真落实《云南警官学院关于推进本科实战化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每年举办一次教师实战化教学技能和学生实战化技能比赛,对比赛成绩优异的师生给予记功嘉奖。2018年通过实战化教学技能比赛推荐2名教师参加云南省第二届教学技能比赛,其中1名教师获得一等奖。结合训练基地建设,编撰公安实战教材,强化战法、教法、训法研究。
②加大院局合作力度。遴选聘请公安实战部门熟悉业务工作、实战经验丰富,对公安理论有研究,有授课能力的公安民警担任兼职教师;每年安排部分专任教师到实战部门锻炼,收集实战案例,提炼实战经验,研究实战理论,提升实战化教学水平。与昆明市公安局、临沧市公安局等签订合作协议,全方位开展合作。
③加强实践教学。邀请10名基层办案“能手”进行学术讲座;邀请实战部门专家为公安专业学生讲授经典案例、办案流程等内容;安排师生到省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提升实战化技能。
④搭建实战化教学平台。加快公安技术虚拟仿真、模拟法庭等实训平台硬件、软件建设,加大实验室建设,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建设视频侦查实验室、计算机攻防实验室以及实战化心理团队,全力支持实战化教学。
此项整改基本完成,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2)学院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缺失。
整改情况:
①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云南警官学院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与绩效奖挂钩,打破“大锅饭”,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②二次分配加班补贴。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兑现年度在职民警加班补贴分类考核暂行办法》,按照行政教辅、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三个类别对人民警察加班补贴进行二次分配,拉开分配档次。年度在职民警加班补贴分类定级报省财政厅核发。
此项整改已完成。
(3)破解教学科研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
①强化科研服务。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和QQ群等载体及时传递教学科研信息,激励引导教师充分认识教学科研工作对单位和个人成长的重大意义,提高参与教学科研工作的主动性。
②培育科研人才。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云警院发〔2018〕48号)、《云南警官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云警院发〔2018〕49号),发掘和培育科研力量。
③完善激励机制。修订《云南警官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云南警官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年度教学科研类民警加班补贴分类考核发放办法》《云南警官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云南警官学院科研成果表彰奖励办法(试行)》等制度,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及《云南警官学院表彰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每年对教学科研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记功嘉奖。
此项整改基本完成,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4)人才培养引进难等重点难点问题上不敢碰硬、缺乏担当。
整改情况:
①放宽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条件。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修订《云南警官学院师资培养工作规定》。
②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空缺编制原则上全部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占专任教师25%以上的目标。
③联合培养博士学位专门人才。与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培养博士。
④实施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充分利用“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国家优惠政策项目支持,培养骨干教师。
此项整改已完成。
(二)关于“党的高校教育方针贯彻不全面”的整改情况
1.教学中心地位不突出
(1)2017年共召开党委会21次、议题95个,其中教学科研议题3个仅占3.2%。重公务员身份轻教师身份,重行政级别轻专业技术称职,行政化机关化色彩浓厚,“从教不如从政”的导向明显。
整改情况:
①修订党委议事制度。修订《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新增“原则上每次党委会都对教学、科研工作进行研究”的规定,加强党委对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导。2018年9月1日开学至今召开党委会4次,研究教学科研议题5个,确立教学中心地位导向。
②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教师节隆重召开庆祝暨表彰大会,对10名优秀教师、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公安教育30年贡献奖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奖的教师予以记功嘉奖。
③职务晋升优先考虑优秀教师。处级领导职务选拔和非领导职务晋升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教学科研一线表现优秀的好教师。
④完善绩效考核奖励办法。通过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和应用,让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能够比照处级干部享受待遇,着力解决公务员管理体制带来的瓶颈问题,改变“从教不如从政”的导向。
此项整改已完成。
(2)对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
①修订学生管理办法。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云南警官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申诉处理办法》(云警院发〔2018〕100号)、《云南警官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云警院发〔2018〕101号),在管理和服务上下功夫,切实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更加关注保护学生权益,减少和杜绝学生退学、开除学生等问题的发生。
②落实学生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警务化管理制度、每周学生工作例会制度,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③强化纪律作风养成。制定并组织实施《云南警官学院关于开展学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和警容风纪大检查。
④完善各类服务体系。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勤工助学补助;发放公安英烈子女生活补贴;办理五年制大专班学生学费减免。
⑤增强学生“三自”意识。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云警院党〔2018〕129号),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⑥丰富学生“第二课堂”。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实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方案》(云警院发〔2018〕88号),发挥共青团“第二课堂”在吸引凝聚、服务引领、帮助青年学生中的作用。
⑦落实家校联系制度。每年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搭建家校交流互动平台,整合校内外资源,充分发挥联合育人、协同育人优势。
此项整改已完成。
2.教师授课积极性不高。教师授不授课一个样、授课质量好坏一个样的问题突出。教育部关于“教授应为本科生授课”的制度没有得到认真落实。2015—2017年,学院下属的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外聘教师为该院学生授课,花费96万元。
整改情况:
(1)立行立改存在问题。核实情况,分析原因,印发《云南警官学院关于落实部分教授、副教授未安排本科教学及教师教学工作量不达标整改意见的通知》,对教学工作量不达标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进行调整,对没有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副教授安排了授课任务。
(2)完善考核奖励机制。修订《云南警官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增强制度刚性;制定《云南警官学院教学工作贡献奖评选办法》《云南警官学院学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办法》《云南警官学院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办法》《云南警官学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云南警官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云南警官学院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6个制度。
(3)健全质量保障体系。通过党委班子成员听课、校外督导听课、校内督导委员听课、各教学部门领导听课、中队长听课及学生满意度调查,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常态化内部教学评估。
(4)统筹安排授课任务。将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授课任务纳入学院统筹安排,凡授课任务未达标者必须到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授课,减少外聘教师数量。
此项整改已完成。
3.师资结构不合理。专任教师比例与省教育规定的“教师占比不低于70%”的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
(1)鼓励支持干部教师在职提升学位。2018年支持3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3名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持续鼓励支持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2)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三年计划。2018年博士招录引进工作正在进行,已取得突破进展,目前引进博士9人,计划2019年引进博士20名。
(3)搭建人才发展优势平台。制定《云南警官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云警院党〔2018〕131号),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及发展搭建平台。
(4)聘请公安实战兼职教官。持续推进“内培外引”师资队伍建设政策,在“院局合作”框架下,根据实战教学需求,聘请实战部门民警担任兼职教官。
(5)充分挖掘专任教师潜力。鼓励引导行政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岗位人员考试取得教师资格,合理分流部分行政管理人员承担教学任务。2018年9月调整6人充实到教学岗位。
此项整改已完成。
4.科研成果下滑明显。2015—2017年,学院获国家级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38项、出版专著7部、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7篇,与前3年相比,分别下降55%、24%、30%、72%。
整改情况:
(1)科研项目立项有所回升。截止2018年10月15日,今年学院获得国家级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11项,科研项目立项数逐步回升。
(2)加大科研力量培育。编印《云南警官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导读》,强化科研服务。开展推选厅级、校级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以组织开展院级项目为基础,积极发掘和培育科研力量。充分利用院局合作平台,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科研项目库。
(3)完善科研考核奖励机制。制定《云南警官学院科研成果表彰奖励办法(试行)》等制度,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规定,每年对教学科研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记功嘉奖。
(4)督促在研项目结项工作。完成2017年度《云南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等15项院级专项项目结项验收。2018年9月以来,对在研的各级各类17个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项督促。
此项整改基本完成,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制度措施不健全。“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两项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及检查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等未制定。
整改情况:
(1)制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根据中央及省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制定印发《云南警官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云警院党〔2018〕140号)。
(2)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根据中央《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云南省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云警院党〔2018〕141号)。
(3)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办法。根据学院考核工作实际,制定《中共云南警官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暂行办法》(云警院党〔2018〕142号)。
此项整改已完成。
2.检查考核不到位
(1)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每年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每年至少2次、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每半年1次等工作均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
①开展落实责任制专项督导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共云南警官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云南警官学院政治部关于开展2018年理论学习督导检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通知》,开展理论学习情况、网站及网络新媒体运维管理情况、宣讲团宣讲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共云南警官学院委员会组织首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包括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内的为期一个月的政治巡察。
②落实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度。修订《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新增“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不少于2次”的规定;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③落实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制度。分别向省委高校工委、省公安厅机关党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此项整改已完成。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未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未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进行述职。
整改情况:
①增加对照检查内容。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云警院党〔2018〕127号),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并长期坚持。
②增加述职述廉内容。修订《云南警官学院党风廉政考核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述职述廉报告。
此项整改已完成。
3.阵地管理不严格。马克思主义学院未单设,人文社科教研室仍然隶属其中;5门思想政治课中仅有2个教研室,未按“一门一室”要求设置。
整改情况:
(1)完善专门教研室设置。在落实《关于云南警官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的通知》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学院按“一门一室”要求设立5个教研室,明确5个教研室的职能职责、负责人和人员配备。
(2)筹建基础教学研究部。将人文社会科学教研室从马克思主义学院划出,成立基础教学研究部筹备办公室。在机构改革结束,干部人事工作解冻后,根据学院教管结合改革情况,适时启动学院内设机构的调整工作,报编制部门批准组建基础教学研究部。
此项整改已完成。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短板较多”方面
(一)关于“党建基础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基层党组织未按期进行换届。学生工作党委、法学院和禁毒学院党总支(支部)等12个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
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于2018年5月22日下发《关于云南警官学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通知》(云警院党〔2018〕49号),现已完成任期届满的8个党总支、31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齐配强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
(2)改进和加强学生党委工作。组成调研组,4次召开调研专题座谈会,查阅7个学生党支部工作台账,撰写调研报告12份,提出改进和加强学生工作党委意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将在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并报请上级党委批准后,理顺关系,规范设置,从根本上进行整改。
此项整改已完成。
2.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对一些同志的党员身份确认无调查取证环节、无痕迹材料佐证。对个别同志入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未予以发现。抽查70份学生《入党志愿书》,“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存在无开会时间、无参会人数、无表决结果、以印章代替签名等问题。
整改情况:
(1)重新认定党员信息。派出工作组赴大理、楚雄、呈贡等地调查原始会议记录、入党介绍人证明等重要证明材料,对相关党员的身份进行了认定。
(2)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对新任党总支(支部)委员开展党建、干部队伍管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印发《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规范》的通知(云警院政〔2018〕83号),明确入党志愿书填写标准。
此项整改已完成。
3.“台账党建”问题突出。抽查11个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普遍存在年初计划少、落实措施少,重台账形式轻工作落实等问题,有1个党支部2017年的党建台账就达34盒,其中大部分内容是为了充数。
(1)规范党务台账。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的通知》(云组通〔2016〕64号),印发《云南警官学院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进一步指导基层党组织建好基础台账,达到资料完备、管理规范,落细落小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2)加强检查督导。抽查7个学生党支部、3个行政部门党支部工作台账,指出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结合省委组织部关于“支部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规范教职工和学生党支部党务台账。
(3)所指部门重新规范精简党建台账,切实解决“重台账形式轻工作落实”的问题。
此项整改已完成。
4.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在2016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提意见建议120条,都是工作建议和希望;有的班子成员没有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中共云南警官学院委员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于10月18日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彻底纠正了2016年提建议和希望的做法,体现了“红脸”和“辣味”。
(2)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要求各党总支(支部)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安厅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暂行办法》,按季度报送报告单,对未按要求参加的及时进行通报。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时对照检查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此项整改已完成。
(二)关于“干部工作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领导职位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
(1)开展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干部巡察工作,通过调研、考核等方式,全面了解学院干部队伍状况;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实施意见》《云南警官学院空缺正处级领导职位选拔任用工作建议方案》《云南警官学院副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云南警官学院处级干部交流轮岗方案》。
(2)待机构改革结束、干部人事解冻后,积极向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党委请示汇报,启动干部选拔配备、调整交流工作。
此项整改基本完成,干部人事工作解冻后即整改到位。
2.违规提拨干部
整改情况:
(1)学院政治部成立干部核查工作专班。查阅干部全程记实材料2册,调查走访当时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员3名,积极向省委巡视组、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省公安厅政治部请示报告,在完成大量调查、查阅工作的基础上,提交学院党委研究通过《关于对违规提拔干部问题的整改建议》,并进行整改。
(2)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严把民主推荐关,全面落实中央各项规定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制定《中共云南警官学院委员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南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守则》,合理设置民主推荐范围,杜绝在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的问题。
此项整改已完成。
3.干部入口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1)严把进人关。制定《云南警官学院规范干部调入和录用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进人条件,加强干部教师入口制度建设,在编制范围内有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
(2)规范工作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程序性环节,干部调入、教师录用必需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再履行调动、招录程序;根据学院岗位需求条件,适时启动面向社会的公开遴选工作。
此项整改已完成。
4.公务员考核不严格。1名干部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当年公务员考核仍被确定为称职等次。
整改情况:
(1)重新认定。成立工作专班到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和省公安厅咨询政策。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撤销该同志2016年度公务员考核“称职”等次,重新评定为“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扣缴其2016年度核发的相关津贴补贴和奖金,并报请省公务员局审批后执行。
(2)严肃问责。依据《云南警官学院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进行问责,对其所在部门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学院领导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
(3)举一反三。对公务员考核不规范问题认真梳理、认真反思,对存在问题一一纠正,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相关规定,确保考核符合规定和相关要求。
此项整改已完成。
(三)关于“人才‘瓶颈’凸显”的整改情况
1.制度建设滞后。未制定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
整改情况:
制定《云南警官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云南警官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修订《云南警官学院师资培养工作规定》相配套,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及发展搭建平台。
此项整改已完成。
2.高层次人才短缺。目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授予点,专任教师中拥有博士学历的比例较低,离硕士点申报所需25%的比例相去甚远。
整改情况:
目前硕士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已报教育厅同意。鼓励支持干部教师在职提升学位,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协调公务员主管部门,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占专任教师25%以上的目标,申报硕士授权单位。
此项整改已完成,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3.人才流失严重
整改情况:
制定《云南警官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云警院党〔2018〕131号)、《云南警官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目标协议(合同)书》,为高层次人才队伍提供教学、科研平台和学术交流保障,大力营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发展前景留人的环境,最大限度避免人才流失。
此项整改基本完成,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三、“纪律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书记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整治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不坚决。党委全面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各种责任书、承诺书存在一签了之的现象,追责问责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
(1)带头履责。党委书记在干部大会上承诺,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坚决整治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接受干部教师的监督,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分别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严肃指出问题,剖析原因,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防范、早化解。
(2)强化督查。定期检查或抽查各部门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对重点任务定向督导,注重运用个别约谈、责任分解、督促检查等措施,纠正党总支(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促其履职尽责。
(3)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将落实情况作为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干部教师日常教育管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对分管部门共计约谈提醒37人次。
(4)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今年以来工作失职、违规违纪违法的进行严肃处理和问责,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在党委会、支部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全院通报;诫勉谈话8人次;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警纪轻处分4人、党政警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此项整改基本完成,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2.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1)纪检监察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不力,“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
①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开展二次专题培训,对纪委办公室全体人员如何进行“三转”、如何运用“四种形态”、如何监督执纪进行专题培训,强化纪检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的问题,将主责主业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②加大“四种形态”运用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财务装备保障处、教务处、科技处、信息网络安全学院、警察教育培训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工会干部教师以及全体学生管理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约谈6人次,函询5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③强化警示教育筑牢防线。9月1日召开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杜敏、钱磊、舒忠良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原因,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教师;组织教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电影和公安机关警示教育片,参观省纪委警示教育基地,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④加强审计监督。对6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奖助学金发放情况、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强化责任,防微杜渐。
此项整改基本完成,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2)学院纪委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履行监督责任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
①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工程建设物资服务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云警院发〔2018〕98号),明确监督重点、监督责任、监督程序,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参与招标监督的同志履好职、尽好责。
②强化业务学习。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业务、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发现问题的水平。
此项整改已完成。
(3)3年来,运用第二种形态即“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仅1人。1名干部2017年因涉嫌枉法仲裁罪被检察院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至今未给予党政纪处分。
整改情况:
根据法学院教师舒忠良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2018年8月20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舒忠良开除党籍处分(云警院党〔2018〕117号)、行政开除处分(云警院发〔2018〕87号)。
此项整改已完成。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1.2017年以学院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共计206个。
整改情况:
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意见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规定》(云警院发〔2018〕118号),统筹各类会议,精简文件数量,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提倡开短会、说短话,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2018年9月以来,以学院名义召开会议仅14次,同比大幅度减少。
此项整改已完成。
2.2016年学院抽查19名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其中13人存在瞒报、漏报等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培训力度。对各党总支(支部)委员、正科干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共计165人进行专题培训,讲清政策规定和纪律,确保填报人员熟练掌握填报要求。
(2)加大检查力度。通过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促干部教师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3)加大问责力度。对瞒报、漏报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瞒报的2名同志给予诫勉,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存在漏报的2名同志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此项整改已完成。
3.2013年圆山驾校购置固定资产账面原值46.65万元的福特锐界超标车1辆,供负责驾校工作的学院干部使用。
整改情况:
(1)对超标车的处理。福特锐界3496CC小客车作为圆山驾校固定资产纳入圆山驾校整体拍卖范围,己随圆山驾校固定资产移交给中标人(一乘驾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评估费、公告费、拍卖交易费后上缴国库。
(2)对责任人的处理。学院纪委已完成初核并形成报告,提出处理建议,上报有关部门研究。
此项整改已完成。
4.个别干部在司法鉴定中心报销家庭费用。
整改情况:
违规报销的费用己通过银行转账退到司法鉴定中心账户。
此项整改已完成。
5.2018年国际警察学院、治安学院各有1名教师因上课迟到造成教学事故。
(1)严肃追责问责。给予因上课迟到造成教学事故的2名教师行政警告处分(云警院发〔2018〕32号、33号),要求涉及部门认真整改,重申教学纪律,当事教师做出检讨。
(2)严肃课堂纪律。修订《云南警官学院教师行为规范》《云南警官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
(3)加强督导检查。新学期持续强调教学纪律,常抓不懈,目前无教学事故发生。
此项整改已完成。
(三)关于“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1.全面核查。已全面梳理训练基地建设以来的主要项目,完成了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的初核。完成了司法鉴定中心的初核,形成初查报告报有关部门。
2.完善制度。制定《云南警官学院零星维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云警院发〔2018〕93号),严格执行《云南警官学院零星维修工程监督暂行规定》(云警院发〔2018〕43号),确保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3.完善管理制度。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司法鉴定中心管理问题,重新制定司法鉴定中心管理制度,规范司法鉴定中心运行。
此项整改基本完成,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到位。
四、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关于“2016年巡视发现的‘重要岗位风险防控不到位、照顾性调入人员较多’等问题尚未整改”的整改情况。
1.处级领导职位长期空缺的问题。待机构改革结束、干部人事解冻后,积极向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党委请示汇报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调整工作。
2.重要岗位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修订《云南警官学院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新增“重点风险岗位的轮岗交流”作为第七章。待干部人事解冻后,对涉及人、财、物重点风险岗位进行轮岗交流。
3.关于照顾性调入人员较多的问题。制定《云南警官学院规范干部调入、录用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干部入口制度建设,明确进人条件,推行遴选办法,规范调动、录用程序,有计划地引进高职称和高学历人才,杜绝照顾性调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人问题由党委集体研究,严把干部入口关。
此项整改基本完成,干部人事工作解冻后即整改到位。
(二)关于“‘圆山驾校改制’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圆山驾校资产拍卖,签订了交易合同,完成交易价款支付,办理完结工商登记变更及资产移交,拍卖款项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该问题已彻底整改到位。
此项整改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5187166;电子信箱:1006095529@qq.com。
中共云南警官学院党委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