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培训会,部署启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考核工作。会议要求各检查考核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工作认真细致、真考实考,把存在问题和不足查找出来,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反馈意见,以考促管、以考促改、以考促学,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此次考核共组建10个组,分别由市委书记、市长等市委常委带队,于12月初对10个县(区)和82个市直部门(单位)贯彻落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集中考核。
今年考核在方式方法、步骤方面作了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更加注重查实情看实效,更加注重干部群众的真实感受和评价。考核按照听取工作情况、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延伸检查、反馈意见等步骤进行,聚焦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两大方面,重点检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情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的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情况;深化政治巡整改察,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情况;强化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的情况;严肃党政机构改革纪律要求的情况等8个方面内容。
据悉,考核结果按检查考核得分占70%,党政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得分占30%(其中会议测评占20%,群众评议占5%,网络评议占5%)的权重综合得分,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县(区)、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为深入掌握干部群众对10县(区)、82个市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真实感受,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群众评议,评议结果将按权重计入考核分值。干部群众可登录普洱纪检监察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群众评议》专栏参与评价。(伍晓慧 何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