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驰而不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着力消除腐败和作风问题滋生空间。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共452件,已办结431件;立案审查54件9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监督责任扛得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各级纪委书记担任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要求,及时把中央纪委、省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县区、乡镇(街道)纪委,采取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制定《玉溪市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把责任分解到市纪委各委部室抓好落实。组织县乡纪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签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承诺书》,采取督查、督导、督办等方式,不断升温加压,督促县乡纪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置脱贫攻坚中的问题线索,对办理有关事项力度不够、进展缓慢的基层纪委和有关部门进行工作约谈,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
健全机制抓督办。认真落实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等五项工作机制,对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集中排查,依托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和“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发现扶贫问题线索,协调组织督查、扶贫、审计等部门开展扶贫领域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和工作机制,建立问题线索督办跟踪、定期对账机制,及时报送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保证问题线索移交、排查、处置不遗漏、不重复。集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录入涉及扶贫领域群众诉求共27441件,办结27421件;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46件95人。
主体责任压得实。深入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形成持续震慑效应,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作风飘浮等问题。进一步把工作目标锁定到持续传导压力、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一线指挥部作用,强化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责任担当,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压实各级领导、挂包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办公室,实施一线监督,直接进村入户,直奔问题,以精准监督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截至目前,问责处理党组织(单位)17个、个人120人,采取其他组织措施265人。
监督检查方法活。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检查过多的实际情况,由市纪委牵头,抽调相关部门同志组成抽查组,聚焦纪律作风,依靠群众参与,紧扣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乡脱贫退出“两不愁、三保障”指标,以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监管、挂包单位帮扶成效及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等为重点,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听汇报,直接入村、直接入户、直接到项目点,开展调查、个别访谈、座谈交流、查阅台账、调研督导。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扶贫领域各类检查158轮次,专项巡察2轮次。
廉洁宣传护好航。围绕“廉洁扶贫护航精准脱贫”这个主题,面向贫困地区、面向基层、面向扶贫队伍、面向人民群众,广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积极营造群众关心、参与、支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浓厚氛围。全市共粘贴和滚动播放廉洁扶贫宣传标语1.3万余条,发放廉洁扶贫纪律宣传单9万余份。
专项巡察瞄得准。今年7月,在全省率先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专项巡察,下发《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巡察及问题线索移送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县区成立10个专项巡察组,采取上下联动、机动式、点穴式等方式,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巡察,市委巡察组重点对新平、元江2县3个贫困乡、17个行政村开展巡察,同时,全面覆盖其他7个县区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卫计委3个部门,县区巡察组充分发挥“眼睛看得清、耳朵听得到”的优势,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开展工作。此外,重点对4个县区及6个市直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83个,问题线索22个。在全市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推进电视电话会上,对专项巡察移交的35个问题进行集中通报。通过报纸、网站、电视等媒体平台,先后分两次集中通报了脱贫攻坚领域查处的23个典型问题,释放了监督执纪问责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通过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18个,问题线索110个,立案审查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问责处理10个单位、34名党员干部,移送司法机关7人,充分发挥了巡察在推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普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