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青年联合会联合发文追授因公殉职扶贫干部王秋婷“云南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3日,共青团云南省委派出干部赶到昭通市镇雄县城,将荣誉证书和奖章送到王秋婷父母手中。同时,还送上慰问金并对王秋婷的不幸遇难感到惋惜,希望王秋婷父母能早日从悲痛中走出来。
王秋婷,女,1992年7月出生于镇雄县,2014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大关县纪委监察委干部。2017年10月被选派到天星镇打瓦村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018年11月19日在驻村扶贫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公殉职。
在驻村工作期间,王秋婷以村为家,2个多月走遍了22个村民小组,主动帮助群众想办法、解难题,用心劝返辍学学生,用情帮助村民推销农产品,用力推进农村公路及安全饮水等民生工程。
为表彰王秋婷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典型学习,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青年联合会决定追授王秋婷同志“云南青年五四奖章”。决定指出,王秋婷同志党性坚定、作风过硬、工作勤勤恳恳。全省各级团组织、青联组织,要组织团员青年向王秋婷同志学习,学习她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祖国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尚情操;学习她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任劳任怨的拼搏精神;学习她扎根扶贫一线,乐于奉献的崇高品格。全省广大团员青年要以王秋婷同志为榜样,勤于学习、努力工作、甘于奉献,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谢毅 余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