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至11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4件(次),其中上级纪委转交办51件(次),州本级纪委受理123件(次),三县纪委受理70件(次)。在接受信访举报244件(次)中,纪检监察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211件(次);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24件(次);申诉1件(次);无实质内容信访举报8件(次)。
全州纪检监察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211件(次),其中,初次举报169件(次),重复举报42件(次),署名举报103件(次)。
从举报方式来看,来信94件(次),占44.55%;来访50件(次),占23.7%;网络举报31件(次),占14.69%;来电10件(次),占4.74%;其他方式26件(次),占12.32%。分列前2位的来信和来访占总量的68.25%。
从被反映人的职级来看,反映县处级51件(次),占24.17%;反映乡科级63件(次),占29.86%;反映一般干部7件(次),占3.32%;反映企业12件(次),占5.69%;反映事业人员6件(次),占2.84%;反映农村59件(次),占27.96%;反映其他人员13件(次),占6.16%。分列前3位的反映乡科级、农村和县处级的信访举报占总量的81.99%。
从反映的问题来看,违反政治纪律行为14件(次),违反组织纪律行为11件(次),违反廉洁纪律行为38件(次),违反群众纪律行为65件(次),违反工作纪律行为27件(次),违反生活纪律行为11件(次),职务违法犯罪行为42件(次),其他违法犯罪行为14件(次)。(洛桑竹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