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策划,拓宽宣传渠道,自上而下全方位、多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广泛深入、入脑入心。
网络学
立足学,在认真学习上下功夫
州纪委监委机关及时组织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征订《<监察法>释义》《<监察法>学习问答》《<条例>释义》《<条例>学习问答》等系列学习辅导用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对照《条例》修订前后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自觉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集中测
州纪委监委把学习监察法、《条例》纳入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委学习重要内容,进行专门学习研讨。班子成员自觉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示范。州纪委组织部和机关党委协作配合,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培训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等方式,重点突出对纪法衔接等内容的培训,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宣讲会、报告会、轮训班、研讨班。在委机关,以支部为单位,以“微党课”的形式,由常委带领支部党员围绕对监察法、《条例》的学习体会,研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例解读监察法》等有关文章,通过“案例事例+分析点评”,结合工作实际作学思践悟发言,以人人备课、人人上课、人人听课的方式,促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多维度搭建学习平台。积极运用自媒体,多维度、全方位宣传监察法和党纪处分条例,通过纪委监委官网、机关QQ群、微信群等载体,不定期推送监察法、《条例》相关学习资料,转载最新资讯、理论解读、微视频、修订对比图等学习辅导资料,打造随处可看、随时可学的环境,让纪检监察干部随时随地参与学习、接受教育。
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组织全体干部开展监察法、《条例》专题知识测试2次,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14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全程监督的形式,通过检验对监察法、《条例》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学好、守好、用好两部法律法规,力促全体干部处理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
认真做
立足讲,在深入宣传上下功夫
强化与干部教育部门协作,把监察法、《条例》纳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课程,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党纪国法的宣传教育。将有关知识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范围,进一步树牢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廉洁作为。
台上讲
组织委机关部室负责人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县(市)、监督单位解读监察法、《条例》。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带头开展监察法、《条例》宣讲活动,深入到联系县(市)纪委监委和发改、住建、交通、国土、金融等重要行业部门,选取典型案例,以贴合基层实际、通俗易懂方式解读监察法、《条例》,从不同角度阐明监体察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后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成效。加大对新纳入监察法管辖范围内的村小组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对单位驻地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和挂钩的麻栗坡县羊皮寨村进行专题宣讲,有效贯通了学习宣传监察法的“最后一公里”。
立足干,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
结合“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大讨论活动,对标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纪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查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站位不高、作风不硬、工作不实、能力不足、律己不严”等方面问题,努力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体现从严从实的要求。
在工作中,充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好执纪执法“两把尺子”,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全要素使用调查措施。1至10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37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07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925件,立案392件给,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8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29.99万元。
州纪委监委还将继续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执纪执法中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更好地肩负起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任。(朱妍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