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在监督检查、执纪审查上狠下功夫,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以铁的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及省市实施办法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关键节点,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十一期间均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重申纪律规定、组织作风督查,持续发力加压,聚焦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老问题及新动向,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力信号。
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巡察的重点内容,对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巡察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自检自查不彻底、整改落实不到位、马虎应付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也严肃追究监督责任,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件25人。其中,违规超标准接待2件2人,违规请吃或宴请7件7人,公车私用1件1人,公款考察旅游1件1人,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7件13人,违规收受财物1件1人。给予党纪处分20人,政务处分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2人,其他人员7人。(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