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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8-11-30 07:04:38   来源:昭通市纪委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正视差距和不足,进一步认清形势,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力举措,高效推进全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昭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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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昭通市纪委监委召开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省纪委推进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分析查摆问题,研究部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

会议认为,黑恶势力猖獗的背后,往往是一些党员干部在撑腰、与腐败问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甚至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提供支持、坐收渔利。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中,除了要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本身,还要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和背后的“保护伞”,以此强化对基层腐败的打击,着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组织建设。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快查妥处了一批问题线索,有效查办了一批腐败案件,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但对标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高标准、严要求,对照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以及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反馈的意见,还存在思想认识有偏差、联动协作不够紧密、执纪问责需要加强等突出问题,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新知识、新业务研究、钻研不深不透,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概念模糊、定性不准确、界定有差异,工作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匹配、不对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

会议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及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时不我待的政治本色、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全面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为全市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会上,11县(市、区)纪委书记还分别就相关工作作了汇报。(王仁群  陈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