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系统性腐败案件,涉案人员中有公司党委、经营班子成员5人,其他人员27人,涉案金额高达1104.04万元,充分曝露了公司党委长期以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为深挖系统性腐败根源,堵塞制度漏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日前,保山市纪委监委经深入研究后形成《关于着力做好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系统性腐败案“以案促改”的工作建议》,并到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以案促改”工作建议送达通报会,对公司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选人用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及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强化固本培源、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提出要求和建议。
“对市纪委监委指出的问题,我们照单全收,努力以整改实效重塑公司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兴明在表态发言时说。
为更好发挥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系统性腐败案件的警示教育意义,今年以来,保山市还在全市电力系统举行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印发个人忏悔书等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彻底改变“以电谋私”的不良风气,从思想上拧紧螺丝,习惯在法律、法规、党纪的轨道上工作、学习、生活。
与此同时,保山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妇联举办“家庭助廉”活动,对县处级领导配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配偶家属当好家庭“监督员”,营造良好家风;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违法案例170余件(次);组织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到保山市警示教育基地(保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汲取教训,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杨富东 张凯峰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