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纪委出台《昆明市2018年度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对82个市直机关开展作风建设“把脉问诊”,进行客观全面“体检”,以评促纠、以评促改,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力促作风持续转变提升,激发干部职工新担当新作为。
搭建评议平台,科学公正测评。此次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以“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廉洁履职”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科学运用第三方社会评价(占20%)、基层和服务对象问卷测评(占35%)、日常监督检查评价(占35%)、网络测评(占10%)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随机选定一定数量、不同类别、层级的领导干部进行问卷测评,对日常纪律检查中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量化测评,人民群众网络投票测评;着力对参评单位践行“两个维护”、执行民主集中制、八项规定、“七严格”“十严禁”、脱贫攻坚、滇池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文明城市创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领域开展评议。
严肃评议纪律,一杆子量到底。《方案》要求各参评单位主动接受和配合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工作,正确对待评价结果;严禁采取在第三方社会评价、服务窗口综合测评中打招呼拉票,在基层和服务对象测评中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满意度评价;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他人评价意见;各类评价工作组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认真履职,严格工作纪律,严禁擅自修改、隐瞒或销毁各类评价资料,不得泄露不应公开的信息,严禁借评价之便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对在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过程中违反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问责,从重惩处。
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工作质效。评价结果将按照年度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分类进行排序、公示。对年度综合得分分类排名末位的参评单位,责令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整改报告,由负责联系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重点督促整改落实,对参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约谈诫勉;对年度综合得分分类排名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参评单位,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督促整改,真正做到纠错不护短,整改不敷衍。同时,将评价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以作风转变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不断凝聚工作合力,确保作风评议助推工作质效稳步提升。(舒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