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政协党组出台《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并支持其履行职责的九条措施》,进一步搭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沟通互动桥梁,推动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各履其责、相互支持、共管共治、双向发力、目标同向的良好格局。
“我们按照日常工作多沟通、‘三重一大’多邀请、重要情况多通报、敏感问题多探讨、纪律规矩多宣传、问题整改多担当、两个责任互接力、同频共振打硬仗的思路,找到了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有效结合点。”讲到《九条措施》的研究制定过程,临沧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李银峰介绍,《九条措施》明确了党组要在文件资料调阅、谈话函询、案件查办、力量调配等方面为纪检监察组提供工作便利,把纪检监察组的服务保障纳入政协机关后勤保障体系,同时,对政协机关必须要向纪检监察组沟通的10个方面工作和必须向纪检监察组报备的工作事项进行了明确。
“主动接受监督和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履职,是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我们‘立字为据’,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公职人员时就不会出现‘肠梗阻’的情况。”李银峰说。
把党组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既让党组置于纪检监察组的有效监督之中,又为纪检监察组大胆履职、顺利履职创造了条件,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底气更足了。
“我们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后,将发现的18个问题清单反馈给党组,党组照单全收,及时专题研究,将意见建议逐条分解、逐一整改落实。”临沧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杨天强介绍。
“通过常提醒、常教育、常警示,纪检监察组可以像农民耕地时‘踩沟’那样划出纪律的‘四至界限’,若发现走歪或者稍有偏离的,就用‘牛撇绳’及时地纠正他们,确保干部遵纪守法。”临沧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董大超说。(杨富东 路曼玲 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