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河州结合全州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进一步“抓过程、抓重点、抓保障”,通过监督执纪问责问效,为全州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要求认真排查特色产业脱贫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易地扶贫搬迁行动、教育脱贫攻坚行动、农村危房改造行动、生态保护扶贫行动等工作中的问题,紧盯问题易发多发、难以解决、长期整改不到位等地区和环节,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快查严处,对落实责任不力、违纪问题频发多发以及监管职责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要求紧紧围绕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资金流转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加强纪律监督和检查监督,对有问题的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防止滋生蔓延,发现背后存在腐败的坚决严惩、绝不姑息,切实保障政策落地、项目落地、资金落地。把监督执纪问责问效工作做成精准脱贫攻坚战精准施策的再精准,为提高脱贫质量提供重要纪律保障。
方案要求,州纪委监委要发挥承上启下、促进推动的作用,切实加强对贫困县班子成员及州级重点相关部门班子成员的监督执纪问责,并针对政策、项目和资金等落实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好中间层级纽带承接作用。同时,根据各县市每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示预警;对工作情况持续半年排名靠后的,约谈县市纪委书记。各县市纪委监委要发挥关键主动作用,紧盯扶贫项目资金、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每2个月开展一次常态化监督检查;统筹使用乡镇纪检干部,组织力量开展直查直办,切实提高查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