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芒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四个转变”

发布时间:2018-11-10 07:55:21   来源:德宏州纪委

芒市:“四个转变”践行“四种形态”

今年以来,芒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监督执纪思路和工作方法,通过“四个转变”努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风肃纪不停步,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1至10月,芒市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6人次,同比增长99.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8人次,同比增长242.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1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同比增长40%。

“高压严惩”转变为“常态严管”。按照“治病于初发之始”的理念,对发现问题用《中国共产党章程》标准“对一对”,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来“量一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防止问题升级和蔓延成风。

处理“大问题”转变为解决“小毛病”。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咬耳扯袖,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让纪律监督真正立起来、严起来。

“盯违法”转变为“盯违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加强监督,对扶贫资金、“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民生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和整治。

“单独监督”转变为“联合监督”。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发挥乡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前哨监督作用,组成专项督查组、纪律审查组等,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防止小患变大病;建立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每逢重要节点,由纪委监委牵头组建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群众举报、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突出抓早抓小,经常性、长期性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打招呼,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监督常态,切实做到处理措施逐级推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芒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唐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