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职能变化,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1至10月,共处置问题线索141件,同比增长33%。
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至10月,共立案35件39人,同比减少56.8%;对3人进行留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同比减少59.1%,其中县处级6人,乡科级12人,一般干部2人,其他人员16人。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2人次,占比74.2%;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比15.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0人次,占比6.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比3.3%。
(赵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