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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18-11-05 07:55:11   来源:丽江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标本兼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立案审查数明显上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信访举报3751件,立案审查1179件13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52人,其中县处级76人,乡科级352人;市对县区执纪审查空白点已全部消除;消除县对乡级执纪审查空白点工作稳步推进;每个乡镇(街道)纪委都有自办案件。

驰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围绕脱贫攻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等重点难点工作,强化再监督再检查,对77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0个,处理15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

聚焦政治巡察,充分发挥震慑作用。修订市委巡察五年规划,市、县区两级同步完成5轮巡察,巡察党组织155个,发现各类问题2224个,移交问题线索449件,办结272件,立案审查58件7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创新巡察监督,采取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方式,对7个贫困乡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利剑”作用凸显。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77件192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24件,处分474人。

全面深化改革,协同推进派驻、巡察和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市县区监委组建挂牌,全市监督对象达到11万人,监察对象达到7.5万人,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相应的监察职能,全市1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覆盖监督350个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推进巡察一体化建设,组建市委巡察办和6个专职巡察组。举办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知识培训班45期,培训7200余人次。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制定派驻机构管理办法、派驻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细则、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10余项制度。制定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0件18人,党纪处分13人,问责13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