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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玉溪市乡镇(街道)监察试点工作全面推开 74个乡镇(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8-11-02 07:46:59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期,玉溪市74个乡镇(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相继挂牌成立,这标志着玉溪市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为实现对乡镇(街道)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依法实施监察,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玉溪市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制定《关于在全市推开乡镇(街道)监察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实行县(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力促监督工作更加优化、协同、高效。

玉溪市乡镇(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监察专员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担任,由县(区)监委任免。乡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纪检专干同时为监察专员办公室专职干部,编制、经费、人事关系等仍按原渠道管理。

按照规定,玉溪市乡镇(街道)监察专员及其办公室将依法对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并协助县(区)监委开展调查工作。结合实际,各乡镇(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还聘请了671名村监委主任为村级廉情监督员,进一步凝聚监督力量,健全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系。

玉溪市纪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玉溪市将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努力提升乡镇(街道)基层反腐败工作能力,切实解决“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杨富东  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