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易门县监委派出浦贝乡监察专员办公室揭牌成立;10月29日上午,通海县监委派出四街镇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成立,元江县监委派出羊街乡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成立……随着全市74个乡镇(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相继挂牌成立,玉溪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标志着玉溪市推开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为实现对乡镇(街道)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依法实施监察,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玉溪市制定《关于在全市推开乡镇(街道)监察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实行县(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通过赋予乡镇(街道)纪检机构和干部相应监察职责、设立监察专员等方式,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委对监察专员及其办公室监督对象范围、职责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监察专员及其办公室是县(区)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县(区)监委领导,向县(区)监委负责。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监察专员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担任,由县(区)监委任免。乡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纪检专干同时为监察专员办公室专职干部,编制、经费、人事关系等仍按原渠道管理,日常管理以县(区)纪委监委为主。
下一步,监察专员及其办公室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动,建立廉情监督机制,聘请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村级廉情监督员,作为监督力量的有益补充,凝聚监督合力,健全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系。
“开展乡镇(街道)监察试点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市纪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将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科学有效的改革措施,提升乡镇(街道)基层反腐败工作能力,切实解决“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