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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1至9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5人次

发布时间:2018-10-31 07:43:36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1至9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3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5人次,占比48.1%。

州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摆在首位,不断健全谈话函询机制,规范谈话函询程序,采取及时约谈、函询本人,要求其对反映问题作出说明等方式,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第一时间介入,以谈心谈话、暖心帮助、批评教育等谈话形式,给予教育提醒,将“火苗”掐灭,促使其及时反省悔悟、悬崖勒马。

各派出机构和纪检监督室形成合力,强化监督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经常分析本部门、本单位情况,统筹班子、相关部门、基层党组织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第一种形态的落实健全。同时,定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汇总、分析、报告。

为解决第一种形态适用“宽松软”问题,该州纪委监委紧盯线索筛选、谈话函询和反馈结果三个关键,落实“三严”,确保实效。通过日常监督、专项巡察、审查调查、风险排查、线索筛查等方式,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在“八项规定”“四风”等方面的初病和隐患,切实延伸监督触角,织密监督网。(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