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玉溪:健全制度机制 激发派驻监督活力

发布时间:2018-10-30 07:47:13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玉溪市纪委监委通过健全机制和探索监督方式,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擦亮监督“探头”,站好纪律“前哨”,充分激发派驻机构履职动力和活力。

市纪委监委从厘清派驻机构与被派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部室之间关系,界定履行监督责任的范围,明确工作联络、履职情况、信访处置、执纪审查等工作的要求入手,制定出台《玉溪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扎实定位定标,确保监督不偏向。

通过统一管理,将27个派驻纪检组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市纪委部门预算保障,并对派驻机构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实行统一管理,破解派驻干部“身份焦虑”,解决监督的后顾之忧、人情因素和不想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建立派驻干部考核奖惩机制,制定《玉溪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据悉,玉溪市派驻机构日常以“驻点”监督为主,在监督手段方面,紧盯工作落实不力背后存在的慵、懒、散等作风问题,通过专项纪律检查、重点督查、定向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多手段多渠道开展督查。遇到疑难复杂信访、重大工作任务、专项整治行动时,实行各派驻机构之间横向联合、派驻机构与市纪委监委纵向联动“双联”机制,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确保派驻监督实效。

强化“贴身”监督意识,盯住人、看住事,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监督重点。定期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抓早抓小;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逐项登记备案,持续跟踪督办。

“下一步,我们将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各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的‘探头’作用。”玉溪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