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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深化交心谈心 推进纪检监察党内政治生态正常化

发布时间:2018-10-28 08:24:53   来源:德宏州纪委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你执行工作纪律不够严谨,上班迟到时有发生;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漏报问题,报告前要与家属沟通清楚……”这是德宏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干部交心谈心时提醒,而这样的交心谈心在该州纪委监委已成为常态。

据介绍,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向心力,德宏州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交心谈心机制,制定出台《德宏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办法(试行)》,建设领导与干部常态化思想沟通和工作交流新平台。

《办法》对交心和谈心做出明确规定,交心是指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为增进了解和信任而开展的沟通性谈话,谈话时坦诚相见,重在正面激励。领导每季度需要主动找干部交心谈话一次,如有需要,可以随时安排交心谈话,干部也可以主动找领导谈,对于干部的实际困难,单位和领导要依据政策尽力解决。谈心是指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为了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而开展的提醒诫勉性谈话,谈话时直面问题,重在负面纠偏。谈心谈话采取单独谈话方式,谈话过程要做好记录,填写《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谈心登记表》,被谈心对象在谈心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检查材料,报谈心人签字背书后,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备案。通过谈心谈话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让严管厚爱落到实处。经过一次谈心谈话后效果不佳的应再次进行谈心谈话。交心谈心坚持谁分管谁谈话,实行分级负责,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与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派驻机构负责人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与管理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谈。

为确保交心谈心办法落实到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每季度对交心谈心情况进行检查,查看谈话记录和《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交心谈话登记表》、走访了解交心谈心情况,强化领导干部交心谈心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对好人主义、不管不顾或态度生硬、简单粗暴,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的,对责任人提出批评、诫勉直至问责处理。

据统计,今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委开展交心谈心170人次,其中交心谈话165人次,谈心谈话5人次。(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