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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通报2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处理48人

发布时间:2018-10-27 07:52:42   来源:普洱市纪委

“永平镇团结村党总支书记吴某某、副主任潘某某在实施社会保障分配工作中优亲厚友,将其亲友纳入团结村蚌东小组农村低保享受对象,违规享受农村低保金,吴某某、潘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景谷县纪委监委对今年以来查处的2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打赢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围绕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五级书记抓脱贫”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七个严禁”“双责任双追究”及《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着力查找各级各部门在落实扶贫政策、工作、责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通过文件会议、在县电视台、“景谷清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报以及发送手机短信对典型案例进行广泛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35次,排查整改问题497件,约谈提醒378人,发出监察建议书26份;问责6件28人,立案查处17件20人。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努力、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和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到位等作风问题,以强惩处、强通报、强震慑护航脱贫攻坚。”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表示。(李雨潇  石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