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职责,探索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力量,攥指成拳,取得了实效。
唤醒党章意识,着力推动纪律监督全覆盖。始终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并挺在前沿,使党规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以及新修订的《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州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干部廉政培训、典型案例通报等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加大对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和追责,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纳入巡察、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和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政治纪律审查力度。出台《中共迪庆州纪委党风廉洁自律意见回复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意见回复,截至目前,共办理廉洁自律意见回复1711人次,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坚持挺纪在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着力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1至9月,全州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4人次,占比74.8%,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强化了常态化的日常监督。制定出台《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关爱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和“政治保健”,做到预防在先、提醒在前、防微杜渐。
紧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推进监督监察全覆盖。在相继完成巡察机构组建和派驻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顺利完成迪庆州和所辖3个县市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监督对象从1.4万人增加到3.08万人。加强对党员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要素、多形式、多层次实践摸索试用12项调查措施,1至9月,全州使用留置措施3件。
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着力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州级和各县市全部组建巡察工作机构,全州共成立了18个巡察组。截止目前,八届州委共组织开展6轮巡察,共巡察54个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622个,移交问题线索27件。各县市巡察机构共巡察119个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935个,移交问题线索75件,巡察震慑效应逐步显现。
发挥派驻“探头”作用,着力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和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实现对81个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实行州纪委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州纪委监委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督促指导加强县市派驻机构建设,实行垂直化管理,实现对县一级派驻监督全覆盖。在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后,始终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统筹派驻监督力量,在常态监督上下功夫,在创新方式上做文章,发挥了派驻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杨映松 吉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