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组建3个督查组深入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巡查)。
“开展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督查,是州委州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把迪庆建成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进程而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州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名同志表示。
此次督察(巡查)采取查阅台账、实地核查等方式,过程中不听取汇报,重点检查《迪庆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迪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是否存在“整而不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同时,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举报案件处理情况进行验收。
下一步,州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制作问题清单,并移交州纪委监委,严格责任追究。(和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