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从严管党治吏的“铁规禁令”,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持续发力,充分释放从严管党治吏的制度优势。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来,大理州以专题研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将规定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填报对象。以考促学,编制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知识测试题》,把政策重点、理解难点汇编入题,要求填报对象全员参考。以审促学,加强对报表的审核把关,实行交叉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一对一讲解,有效督促干部学习政策,确保规定入脑入心。同时,制作了承诺书,要求所有填报对象对规定的学习掌握情况,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等签字承诺,再次对干部进行事前提醒警示,打好督促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预防针”。
自2017年2月“两项法规”出台以来,全州共受理3055人次处级干部年度有关事项报告和信息录入,共按规定抽查核实698人。共对填报不规范,有瞒报、漏报情形的193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通过严肃的查核处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教育引导干部讲政治、守规矩,检验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凸显。(王江 施昌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