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洱市洗马湖全民健身运动场所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监管不到位造成空气局部污染问题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分管渣土中队的副大队长张家华监管缺失。但其在调查期间主动配合,态度端正,积极整改消除影响,决定给予张某华容错免责。”10月15日,思茅区监委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召开首次容错免责反馈会时宣布容错免责决定。
为正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着力破解“为官不为”、担当不足、懒政怠政、改革勇气锐气弱化等问题,充分调动全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全区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近日,该区对2名干部进行了容错免责,激励干部大胆地闯、大胆地试,不让改革创新的“领头羊”成为“替罪羊”。
“作为容错免责的当事人,我在这里表态,谢谢组织给我机会,这为我们今后积极开展工作创造了一个好的环境,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勇于担当、大胆干事,撸起袖子加油干,在新时代激励新担当新作为。”在该区容错免责反馈会上,容错免责当事人张家华如是说。
参加容错免责反馈会的干部激动地表示,容错免责机制的建立,营造了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干事创业环境,对基层干部是一种心理上的关怀、工作上的支持,给干事创业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宽容不是纵容,容错免责机制明确了宽容失误的原则和底线。在‘政策允许、程序合规、民主决策、干部干事’的前提下,给予干部适度的‘试错权’,鼓励他们敢干敢创新。”该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杨帆 阮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