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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发布时间:2018-10-18 07:48:13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条例》,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带头认真学习,统筹安排,精心部署,使学习贯彻《条例》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对学习贯彻实施工作进行自检自查,不断提高准确定性量纪、纪法贯通衔接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工作实践。督促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懂弄通做实。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种媒体阵地,加大全市党员干部学习《条例》的知晓度,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知识测试,以考促学,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发挥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领导带头宣讲,主要领导带头学,班子成员率先学,列入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培训教学计划,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宣讲。

丽江市强化督导检查,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和措施,加大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综合绩效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把贯彻落实《条例》贯穿谈话函询、执纪审查、巡察、“一案双查”始终,以强有力的监督措施推动学习贯彻落到实处。(舒英妹)